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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11: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全院教师: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勤恳工作、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经学校研究,继续评选2022年特殊贡献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为奖励当年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教职员工,学校在年终绩效奖励中专门设立校级“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由学校组织进行评选,不占用二级单位或部门评优指标和奖励额度。“特殊贡献奖”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每单位或部门申报数原则上不超过两项(含团队与个人),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选后报学校研究决定并予以公示。“特殊贡献奖”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教职员工总数的1%。

二、申报条件

2022年度学校“特殊贡献奖”拟奖励当年在教学、科研、党政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或重大奖项,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团队或个人。具体以党中央、国务院或各部委、省(或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或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或由学校研究、认定的当年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拟参照2021年度“特殊贡献奖”发放标准执行。

请申报个人或团队于2023年3月8日下午16点前将推荐表(团队申报的须附成员名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学院办公室(沙河校区学院4号楼327办公室,联系电话:61776140,联系人:胡博),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学院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学校“特殊贡献奖”推荐表(个人)

2.2022年度学校“特殊贡献奖”推荐表(团队)

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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