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饶一土地,起拍19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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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1]10号)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上二经济联合社经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同意,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 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上二经济联合社沟肚洋(进出站路东侧)的1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宗地配套设施道路建设总投资预计总金额人民币680万元,鉴于集体经济薄弱,由竞得人承担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部投资,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谷饶镇上堡居委上二经济联合社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 三、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9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或自行上网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9日17时止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参加竞买申请条件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给予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22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自该宗用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上二经济联合社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谷饶镇上堡居委上二经济联合社签订《配套设施建设合同》,谷饶镇上堡居委上二经济联合社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竞得人在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 (四)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五)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余款。 2、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公共资源交易栏目、汕头市潮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网、汕头日报、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公共服务区电子显示屏和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二经联社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素材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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