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专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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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21: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谣言被认为是一个重要而又难以界定的概念,在谣言相关研究领域,其定义众说纷纭,加之西方关于谣言的研究著述被引进国内的过程中,“rumor”一词被译为“谣言”、“流言”和“传言”均被接受,甚至有学者认为“谣言”与“流言”不用区分,这就使得本来就难以界定的谣言概念更趋复杂。新媒体时代,新媒介技术与传播平台的发展远远拓展了传统时代谣言口耳相传的维度与模式,进一步模糊了假新闻、虚假消息与谣言的边界。那么,谣言的本源意义及其使用与演变是怎样的,谣言到底应该如何界定?

据程中兴考察,“谣言”一词最早出现在《后汉书》,既有歌谣、颂赞之意:“诗守南楚,民作谣言”(《后汉书·杜诗传赞》);又有诋毁、诽谤之意:“在政烦忧,谣言远闻”(《后汉书·刘焉传》)。在“谣言”的形式及其使用方面,黄宛峰指出,“谣言”在汉代是指民间流行的歌谣。“‘曲合乐曰歌,徙歌曰谣’,与乐曲配唱的韵语便谓歌;不配乐曲的韵语,则称谣”。从汉语中“谣言”一词的产生与演变过程来看,其前身应为“谣”,但古人经常将“谣”与“谚”合在一起编辑,如中国最早专门辑录“谣”“谚”的宋代著作《乐府诗集》和《古今谚》等。晚清杜文澜在其所编《古谣谚·凡例》中,从外在形式及其特点入手,对“谣”作了界定,并将其和“谚”进行了区分。“以谣谚行教化”是古代编注谣谚的目的之一,因而“谣”的收集受到官府的重视,这也是“谣”能够长期流传下来的重要原因。从中国古代对“谣”的界定与认识可以看出,首先,作为一种文学体裁与信息载体,“谣”多为言简意赅、朗朗上口的传唱体,因此具有很强的传播性、扩散性与即兴创作性;其次,作为信息或“作品”本身,“谣”多为民间传唱,不确定其作者是谁,因此,“谣”具有匿名性、隐蔽性与来源不确定性。

在中国历史上,谣言曾经是对官员的监督手段和政治工具。而历来的起义、夺权和战争中出现的种种谣言总是与神力同时出现,这就更加大了谣言的神秘性、神圣性和不可质疑性。但早在先秦,屈原所作《离骚》中,就有“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这样的句子,其中,“谣(诼)”便是“诋毁”之意。随着时代的发展,谣言“歌颂、颂赞”之意渐渐消失,而“诋毁、诽谤”之意逐渐突出。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据此,很多人简单化认为,谣言便是虚假消息。

西方历史记录中对于谣言(rumor)的认知既充满了丑化、防范与怀疑,又有着尊崇与膜拜。在古罗马诗人普布利乌斯·维吉尔·马罗的史诗《埃涅阿斯纪》(公元前19年)中,“法玛”(Fama,即“谣言”)的形象被描述为:“她走路迅速,生着灵巧的双翼,真是个怪物,可怕又巨大,身上长着羽毛无数,羽毛下仿佛奇迹般,有许多警惕的眼睛,还有那许多舌头,说着话的嘴和偷听的耳朵。”谣言被描述为一个可怕的怪物,她的身量、力量和速度以及恐怖的外形代表了谣言“丑陋的”内容。她的工具是人的眼睛、耳朵和嘴巴。而对“谣言女神”崇拜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465年的雅典(源自于战争),而且“谣言女神”被作为诸神中新的一员列入神谱,“它本身就是一种神圣”,谣言通过人来发挥威力,而人类用谣言进行社会监督。对于谣言形象的认识中,往往容易充满矛盾与纠结,既认为它神秘莫测,甚至“神圣”,能够为社会监督做出贡献,又认为它丑陋、恐怖,无处不在。

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谣言研究逐渐得到重视,而谣言概念也出现了更多不同维度与面向的界定。

纳普(Knapp)认为,谣言是一种“旨在使人相信的宣言,它与当前时事有关,在未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广泛流传。”奥尔波特和波斯曼(Gordon W. Allport & Leo Postman)认为,谣言是一个“与当时事件相关联的命题,是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头传播的方式在人与人之间流传,但缺乏具体的证据以证实其确切性。”彼德森和吉斯特(Warren A.Peterson & Noel P.Gist)认为,谣言是一种“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埃德加·莫兰(Edgar Morin)认为,谣言是指在一定社交圈子内流传的与时事话题相关的信息,通常没有事实依据,也不在大众媒介传播。国内如王国宁、刘建明、苏萍、胡钰、蔡静等学者也普遍接受谣言是“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的/没有根据的”消息这样的界定。以上对于“谣言”的定义和理解的共同点是,在强调广泛流传的基础上,“谣言”都是“未经证实”或没有事实根据的。因而学者们偏向于认为谣言是“假”的。

但要注意到,很多情形下,谣言所传播的信息也可能后来被证明是真实的。因此,简单地将谣言等同于虚假的信息,显然是不客观的。加里·阿兰·费因(Gary Alan Fine)就指出,“虚假并非谣言的界定标准。谣言可真可假。”王绍光也指出,“在西文中,‘谣言’是指在人群中传播的未经证实的说法,它可能为假,但也未必不真”。对于谣言的定义如果停留在判定其“真”或“假”的层面上,显然过于片面化和简单化。

同时需要质疑的是,“未经证实”普遍被认为是“未经官方证实”。但是,首先,“未经证实”的并不一定是假的;其次,“官方”是否应该成为证实信息真实与否的唯一发布者或者鉴定者,值得商榷。其一,有些谣言虽然未被官方证实,但得到了直接相关的和拥有绝对权威性的非官方机构或个人的确定。而有些时候,出于一些政治或经济目的,即便是官方已经“证实”的谣言也有可能是不实的,我们不能将“官方”定为唯一权威;其二,有些谣言虽未被证“实”,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谣言是未被证“伪”,因此,“证实”的说法不够贴切。

随着中外学者研究的深入,对于谣言的认识与界定除了“未被证实”与“虚假消息”的说法外,有学者认为谣言能够表达人们的对抗性诉求,而这些对抗性诉求恰好反应的是无法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表达的诉求;也有学者认为,谣言反映群体的智慧,谣言是在群体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通过这种经常性的、融合了集体智慧的交流方式,人们试图对自己面临的威胁或模棱两可的处境构建出有意义的解释;还有学者认为,谣言是信息的扩散过程,也是对信息的解释和评论过程。对于个人来说,Rosnow指出,谣言是一种公共的信息交流,反映了个人对某一社会现象的阐释,能帮助消除焦虑、获得平静;对于社会来说,Fine指出,谣言“允许群体在充分互动的基础上获得集体记忆,解构并重构社会信任,最终推动社会发展”。胡泳指出,谣言常常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而出现。周裕琼认为,谣言反应人们内心真实的诉求。王灿发等认为谣言是特殊语境下的“异常”对话形式,将谣言比喻为监测舆情的“哈哈镜”。上述视角有利于将谣言同社会和时代背景联系起来,启发研究者对谣言的传播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并对造谣、传谣的人群及其心理做更加深入的考察与探究,同时,可以让人们认识到谣言对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以及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从历史维度来看,汉斯-约阿希姆·诺伊鲍尔认为,谣言首先是人们所描述的那种随历史发展而变化的习俗,其次是在某一群体中以听传或类似的交际方式传播的信息,而谣言在古典时期留下的大部分痕迹都是保存在对神话、战争和历史这些根本问题的探讨中。安德鲁·斯特拉森指出,“历史可以是一种谣言”,“神话的某个方面可以变成当下的谣言”。布鲁范德认为,都市传说反映了我们时代某些基本的烦恼焦虑。在都市传说中,传统信仰故事中的超自然威胁,有时被现代科技产品所替代,只不过故事中添加的种族、性别歧视、技术工具等当代因素,使之有别于传统的版本。历史上的都市传说类谣言中,中国社会1768年、1810年和1876年先后出现和蔓延的“叫魂”谣言,和19世纪印度尼西亚的“建筑献祭”谣言有着非常贴合的相似性。与“叫魂”谣言一脉相承的是中国1950年初夏在华北地区爆发的“割蛋”谣言和1946年、1949年、1953年和1954年间断断续续在苏北、华北、华东地区广泛流传的“毛人水怪”谣言,全都是与割取身体某些器官有关而造成大面积恐慌,并且谣言中的主角都是“外来人”。在当今社会,“学童绑架”“割肾”“取走眼角膜”等都市传说类谣言经常充斥于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虽然以不同版本广泛流传,但故事梗概一脉相承。类似的恐怖故事与都市传说总以“潜水谣言”的形式出现。

谣言概念的演变、发展与使用过程中,虽然各有侧重与面向,但究其本质而言,谣言普遍具有的属性无非两点:一是广泛传播,二是不确定性。基于此,本文尝试将谣言界定为:谣言是被广泛传播的、含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的信息。谣言被广泛传播之初,其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大量的不确定性,而在传播过程中,又有众人对谣言所含信息的加工、增减、修补和变异,从而加大了谣言所含信息的不确定性,甚至虚假性。同时,如果缺少权威机构或个人给出确定性信息(或者权威机构或个人给出的确定性信息还未被广泛接受),都会使谣言信息更加扑朔迷离,真假难辨,因此,谣言的明了过程或辟谣过程是对信息的不确定性的消除过程。但应注意到,谣言往往反映一定的社会问题,或者暗含民众对谣言所指涉问题的揣测与解释,其隐含的社会和心理诉求需要被正视和关注。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谣言传播与社会认同影响及对策研究(批准号:15BXW038)”阶段性成果。

详细请见《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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