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国家社科一般、青年项目结项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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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国家社科一般、青年项目结项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09-16 03: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所有需要结项的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含重大项目)全部实行管理平台申请结题,请登陆https://xm.npopss-cn.gov.cn/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平台会自动发送账号密码至申报人的邮箱或手机。

二、线上申报前,需要在线下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需PDF版本加盖科研处公章,注意去除本人(含课题组成员)重复率建议在10%左右,请在查重时在作者栏填写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名字之间用分号隔开),注意研究报告、专著需查重,论文集不查重。

2、经费决算明细和预算回执,项目负责人需至财务处打印经费决算明细,明细要求加盖财务处及审计处公章,明细表可参考附件1。注意2016年以后所有项目不能开支版面费。设备费不能过高,一般只能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

3、下载阶段性成果(含封面、目录以及正文),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做为阶段性成果放入(即使标注了基金号也不可以)。获得领导批示并被有关实际部门采纳应用的成果(无论是否免予鉴定)均不上传相关成果和批示内容。

4、从系统内下载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及总结报告模板(word文档),同时按模板中所要求的格式填写。请注意a结项成果形式与预期成果形式应一致、b结项成果名称要与立项项目名称保持一致、c最终成果简介中的成员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列表以及课题组主要阶段性成果的作者一致。

5、鉴定结果: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请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再上传。同时请注意研究报告必须包含目录,摘要,正文及引用文献的几个部分。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请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6、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

7.课题设计论证(PDF格式,不超过50M)——以线下方式申请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项时需上传立项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原文内容不得改动,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重大转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立项时的课题修改说明。-2022年新增

8.主要阶段性成果(限PDF文件)——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转载、获奖和应用等相关情况,并附阶段性成果全文,不用匿名。不得填报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成果,不得上传涉密成果和相关信息。-2022年新增

三、线上填报需注意事项:

1、结项申请人信息补充完整。

2、系统中第二部分内容最后都必须生成PDF格式上传系统(除特别标注用WORD文档的除外)。其中:查重报告上传全文标明引文版;经费决算明细按时间顺序将多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时请注意不用是倒的)。

3、结项成果中,多种成果形式结题,应注意分开上传。如论文集和专著分开上传。一般情况下,研究报告字数10-15万左右,专著18左右字数。在论文集中,所列出已发表的成果不能出现期刊名称和发表时间,同时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四、其他说明

1、因获奖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需要在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PDF文档)。如果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则等同于成果涉密,该项目不能在平台上申请结项,按照涉密程序上报纸质结项审批书送审。

2、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请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

五、免鉴定条件。

年度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

2、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采用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4、非涉密的免鉴项目结项程序与年度项目一致,在系统提交相应材料即可;

5、涉密成果需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最终成果1套、结项审批书3份(其中一份科研处存档)、最终成果简介2份、申请“免于鉴定”所需附件2份、经费使用明细表2份(盖财务公章)、预算回执复印件2份、光盘或U盘1张(含WORD版最终成果和最终成果简介)。

六、办理结题时间安排:

科研处每年年初发布项目结项清单,集中办理结项。

联系人:范兆娟、杜修立,联系电话:86718572、86718569

附件1:经费决算明细表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封面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回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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