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培养】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读研的目标和任务 【大培养】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的通知

【大培养】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3-06-25 23: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围绕学校卓越育人改革任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卓越人才培养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探索研究生卓越育人新范式,培养造就“高精尖缺”的创新人才,现启动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一、项目类别

采取申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如下六类:

(1)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引领计划(示范学科专业、示范课程);

(2)研究生课程建设计划(学位基础课、高水平通识课、精品教材);

(3)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4)研究生学术交流计划(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学术论坛、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工作坊、国际知名学者大讲堂);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6)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培养基地。

二、申报指南

(一)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引领计划(附件1)

1.建设目标

挖掘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将立德树人有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各环节,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课程思政”示范学科专业,推出一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探索形成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思政工作体系。

2.建设项目

强化目标导向(课程思政获奖、精品课程建设、育人典型案例等),突出项目建设对学生在“四个意识”和精神养成等方面的实际获得作用。

(1)“课程思政”示范学科专业项目:将思政教育融入学科专业、课程、科研、教材、教研、评价、质量保障和制度建设等环节,发挥学科专业整体育人功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3.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

建设周期2年,“课程思政”示范学科专业项目8-10万元/项、示范课程项目5万元/项。

(二)研究生课程建设计划(附件2)

1.建设目标

优化高水平研究生课程体系,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抓好目标导向【精品课程、重要获奖、优秀讲义/教材出版、线上开放(慕课、超星等)、典型案例、社会影响等】,强化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支持研究生优质教材编写与出版,形成重点亮点成果。

2.建设项目

项目面向课程所在开课单位、任课教师(个人或团队),主要包括:

(1)一级学科学位基础课: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坚持“宽口径”、“厚基础”导向,强化一级学科整体性设计,打破二级学科(专业)界限,汇聚优势师资团队;

(2)高水平通识课:以学科交叉融合、高端前沿、研究导向、思维导向为特色,支持通过聘请海内外名师来校授课等方式,打造系列高端前沿通识课程,将研究生引领至学术最前沿;面向全校开放,单独开设(不能与专业课合并上课),原则上不低于2学分,建设周期内每学年至少开课1次,结项后继续开设不少于3次。

(3)精品教材:面向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成果、已形成并可提交教材文稿(至少提供1章样章)的研究生教材,鼓励支持院系、教师选择本学科最具影响力的出版社出版,打造师大特色的研究生精品教材。

3.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

项目建设周期2年,5万元/项。

(三)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附件3)

1.建设目标

以原始创新为突破,面向科研基础厚实、学术潜质突出、选题瞄准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研究方案合理可行的优秀博士生,重点支持基础学科、交叉学科、核心关键领域、冷门绝学,以促进、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孕育产出高水平和原创性成果。

2.推荐项数

各院系(学部)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博士生规模,经评审后、择优推荐,每个实体院系原则上限报1-2项,超大规模的实体学部(教育学部、经管学部)可推荐3-5项。

3.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

建设周期1年,人文社科类2万/项、理工科类3万元/项。建设期满后,择优给予持续资助。

(四)学术交流计划(附件4)

1.建设目标

以高端、前沿为导向,以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学术论坛、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工作坊、国际知名学者大讲堂为抓手,打造全方位、多元化的高端学术平台品牌,多方拓宽渠道、扩大校内外宣传,加强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联动,推进本研培养贯通,锻造研究生学术品质品味,提升研究生创新创造和国际化能力。

2.建设项目

项目面向学科影响力大、实施基础好、改革愿望强的院系,主要包括:

(1)研究生暑期学校:举办周期一般为7-10天,面向全国研究生、部分优秀本科生开放(本科生参与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3),学员规模不少于100人;体现学科的学术前沿、创新和特色,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原则上不低于专家总人数的1/3,国际一流专家学者至少2-5人),供给多元、高质量的短课程和学术前沿系列讲座(可承认学分),强化学生之间、学生与专家之间的交流对话;设置院系学科招生宣讲环节;活动通知、议程、宣传报道等由研究生院审核外发。

(2)博士生学术论坛:举办时间一般为2-3天,面向全国研究生、部分优秀硕士生与本科生开放(硕士生、本科生参与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3),学员规模不少于40人;体现学科领域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主题报告、学术交流、专家点评等环节,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点评或报告,国际一流专家学者至少2-3人);设置院系学科招生宣讲环节;活动通知、议程、宣传报道等由研究生院审核外发。

(3)国际知名学者大讲堂:邀请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公认成就的国(境)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顶尖学者做专题报告,为研究生搭建学习借鉴、对话研讨平台;体现学术前沿、激发前瞻性思考;每项围绕一个前沿主题,举办不少于5次系列讲座,每次讲座邀请不同学者;大讲堂报告由研究生院提前公告向全校开放。

(4)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工作坊:面向有出国交流意向的研究生、部分优秀本科生开放,旨在使学生提前了解参与国际交流活动时可能面对的文化冲突、减轻文化环境改变时可能产生的压力、消除文化误解、增强有效沟通的能力;每项不少于5期,每期举办时间1-3天,学员规模每期20人左右;以体验式、互动式教学为主。

3.资助标准和经费周期

研究生暑期学校8-10万元/项,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知名学者大讲堂5万元/项,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工作坊3万元/项。

项目建设、经费执行须在本年度内完成。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附件5)

1.建设目标

持续深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强化学术卓越、创新实践引领,重点围绕科研育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交叉、交叉学科等)、人才自主培养路径与机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科创中心等)、思创融合机制;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批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与改革创新项目,强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孵化,推动实现上海市、国家级取得持续性突破,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创新发展。

2.推荐项数

项目面向学科影响力大、实施基础好、改革愿望强的院系,申报、推荐相结合,各院系(学部)根据学科特点,经评审后、择优推荐,每个实体院系原则上限报1-2项,超大规模的实体学部(教育学部、经管学部)可推荐3-5项。

3.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

建设周期1年,资助标准为5-15万元/项。建设期满后,择优给予持续资助。

(六)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培养基地(附件6)

1.建设目标

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改革,有效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实质性合作,着力培养国家和地方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建设内容

可以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1)校企联合招录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采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双主体”、即研究生录取与员工录用同步同策,形成“双录模式”。

(2)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方案:依据产业行业发展趋势,调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研究生联合培养方案。

(3)产教融合课程体系:校企双方共同构建课程体系,制定课程标准、建设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方式、编制教材等。

(4)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吸引产业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学校任职,依照公开选聘、责权分层、质量优先的原则,建立产业教授、产业导师、产业讲师三级产业师资人才梯队。

(5)双导师制:校企双方导师合作成立导师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对培养全过程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共同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实习实践、论文选题、论文写作与答辩等环节。

(6)校企联合实验室:发挥校企双方优势,搭建发展互利的长期合作研究平台,加强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教师科研、研究生实习和论文研究提供基础条件和实践基地,培养社会适应性更强的应用型人才。

(7)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方位融合,联合行业协会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建设“供需两侧对接、跨界深度合作、实体高效运行”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集聚产业链企业资源和学校相应学科专业,做好供需两端信息收集及校企合作匹配对接,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推动协同育人项目的孵化与落地实施,制定专业教学和课程标准,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示范案例库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七个方面建设内容不要求全部覆盖,但至少应包括其中四项,而且应突出重点,即在某个或某些方面做出较大突破。

3.申报对象

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原则上不受理下列申请:2022年学校立项在建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培养基地项目所在单位的申请。

4.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

建设周期2年,2023年资助经费10-20万元(具体资助金额视项目规划内容确定)。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1.以院系(学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经初审(评审)、择优推荐后,报送项目的“申报书”、“汇总表”(点此下载: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申报材料.rar,或见文后附件)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要求:(1)每个项目以“院系+项目类型(类别)+项目负责人”命名,每类项目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邮件主题以“院系+项目申报”命名;(2)每类项目单独汇总,超过1项的,“汇总表”须明确排序(不能并列);(3)相关材料暂不需签字盖章。

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3.学校组织专家,经评审公示后,予以立项资助。

四、其他事宜

1.组织实施

(1)落实院系主体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申报、推荐、实施、管理与宣传各项工作,凝练形成特色成效,打造研究生培养系列品牌。

(2)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院系、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需要和经费性质(国拨拔尖创新经费为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执行。划拨办法,待立项后,另行规定。

(3)强化落实绩效目标考核,加强立项、中检、结项全过程管理,对未按要求完成或出现违规的项目,予以终止或取消,并视情况追回经费。

2.咨询联系

(1)课程思政、课程建设、学术交流(暑期学校、博士生学术论坛)、培养模式改革项目:肖连奇,54345008,[email protected]

(2)优秀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崔光秀,54345009,[email protected]

(3)学术交流(跨文化交际能力提升工作坊、国际知名学者大讲堂):刘晓玲,54345098,[email protected];杨荣华,54342971,[email protected]

(4)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培养基地:张方晓,62233597,[email protected]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申报材料.rar(附件1-6,含课程思政+课程建设+优博提升+学术交流+培养模式改革+产教融合基地,申报书、汇总表)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