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申请须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请问小学转学需要些什么手续 › 惠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申请须知 |
【导语】:2023年惠城区发布《惠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申请须知》,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们注意! 一、适用对象 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学区范围内),因房产动迁等原因迁入户籍的适龄学生(六年级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原则 参照起始年级学区范围和入学条件,由学区内学校受理,视学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申请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在具备申请转入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房、户情况及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其余学生视片区内其他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三、转学条件 (一)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江东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惠台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惠州一中下埔校区等31所学校的,须符合“房户一致且直系亲属”(房产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与房产证权属人、户口簿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条件。 (二)申请转入第一小学等31所学校以外的,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三)如填写年级没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将不给予受理和转入安排。 (四)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第十五小学、惠兴小学、江东学校、翠竹学校、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新湖小学、惠南学校、德威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合生实验学校、惠州一中下埔校区、东升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台学校等27所不接受调剂申请。 四、申请程序 法定监护人凭规定的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证件材料到起始年级所属学区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于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按所安排转入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转入相关手续。 五、审核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审核程序:法定监护人向起始年级学区内学校递交转学申请→受理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六、所需证件 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二)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江东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惠台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惠州一中下埔校区等31所学校,须提供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三)《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受理和批复时间 (一)转学申请时间:第一阶段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第二阶段8月6日至8月7日。 (二)批复时间: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内。 八、有关说明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转学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二)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和安排。 (三)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经查实,取消转学申请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缺,建议非必要不申请。 (五)如有疑问,可拨打相应学校或区教育局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附表)。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转学】可获得惠城春季转学插班申请时间+指南、申请材料/流程、学区划分、插班学校招生信息 手机访问 惠州本地宝首页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