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4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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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4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03-26 16: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被告人张某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律师及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APP系福建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一款聊天交友软件平台,系统内设有多个公会团体。公会引流人员通过网络以可以推荐同城约会发生性关系的女主播为名,诱骗男性用户下载“**”APP并充值成为会员,而后将获取的男性用户“**”帐号、位置、个人喜好等信息推送给主播。主播主动联系平台男性用户被害人,谎称可以同城约会、发生性关系等,诱骗被害人在平台内充值悦豆、打赏礼物。被害人在“**”APP内充值、消费的金额,由平台、公会、引流、主播按比例分成。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间,被告人张某某、雷某某、郭某某、杨某某相继注册成为平台女主播。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2021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以上述方法骗取丁某某等被害人共计14.7万余悦豆,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 2.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间,被告人雷某某以上述方法骗取陈某某等被害人共计14.1万余悦豆,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3.2021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人郭某某以上述方法骗取黄某某等被害人共计12.4万余悦豆,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4.2021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杨某某以上述方法骗取余某某等被害人共计12.4万余悦豆,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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