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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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

2024-01-29 08: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为培养和树立我校大学生的先进典型,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现将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项及人数

1.范围: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生(不含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其单独评选)。

2.奖项:

(1)学生工作处评选:

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十佳大学生)、五好学生标兵、五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单项奖(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

注:各学院根据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如竞争力不强,可不推荐),按评选日程要求递交材料,学校将择优评选出10名获奖者。

(2)团委评选:

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

注:优秀团支部为线下评选,只需将纸质版《优秀团支部登记表》交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

3.人数

各学院评奖人数详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各种奖项评选条件见二〇二二年八月版《学生手册》之《曲阜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上述文件,按照要求评选。

2.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及推荐,在充分民主和集中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评选名单(当学年有使用违章电器的学生,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查,认真检查姓名等信息是否有误,最终确定评选名单,并公示三天,公布监督方式,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形成评选工作报告(包括程序、总结、评选名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

4.学生工作处、团委在征求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对在学校有关单位工作中符合评选条件、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分配的评选名额确定名单。

2.学院党委副书记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证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评选日程

1.学生工作处评选:校长奖学金、五好学生标兵、五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单项奖(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日程安排见下表。

2.团委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评选日程安排见下表。

附件:

1.各学院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2.学生工作处奖项名额分配导入模板

3.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4.各学院2021-2022学年共青团评奖评优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5.团委奖项名额分配导入模板

6.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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