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银行新增和调整若干服务价格收费项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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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银行新增和调整若干服务价格收费项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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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新增和调整若干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

提供代理收付服务

代收0-3元/笔,代付0-2元/笔

对公客户、个人客户

1、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代收学费、代收水电费、普通代收、财政类代收;代发工资、代发分红等,具体项目以所签订协议为准;对于代收交警罚款、代理非税收入、代理基金产品和保险产品等代理类业务的收费标准,由我行与委托单位协商收取。

2、代理类收费应向委托单位收取。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

提供代理收付服务

代收0-5元/笔,代付0-5元/笔

对公客户、个人客户

1、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代收学费、代收水电费、普通代收、财政类代收;代发工资、代发分红等,具体项目以所签订协议为准;对于代收交警罚款、代理非税收入、代理基金产品和保险产品等代理类业务的收费标准,由我行与委托单位协商收取。

2、代理类收费应向委托单位收取。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

  (二)合并移动收单、POS收单手续费为商户收单手续费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移动收单

标准费率

优惠费率I档

优惠费率II档

最低不能低于优惠费率II档

线上商户

0.65%

0.63%

0.60%

适用电商、团购

0.50%

0.41%

0.38%

适用保险

一般类商户

0.35%

0.28%

0.20%

适用标准类

优惠类商户

0.25%

0.18%

0.10%

适用优惠类,如水、电、煤、天然气、供暖、高速公路、公交、地铁等民生缴费类

减免类商户

0.05%

0.03%

0

适用减免类,如公立医院、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政府部门非税收入、党费支付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优惠政策

POS收单手续费

银联卡收单业务

标准类商户

借记卡:交易金额的0.45%,单笔封顶20元;

信用卡:交易金额的0.55%,上不封顶

根据商户资质、贡献等综合情况,可予以优惠

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1)针对当前卡类型借记卡费率水平高于0.383%(含)的商户,将其借记卡的费率较现有费率标准下降0.038%,封顶金额不变;

(2)针对当前卡类型借记卡费率水平在0.383%与0.345%(含)之间的商户,将其借记卡的费率批量调整为0.345%,封顶金额不变;

(3)针对当前卡类型借记卡费率水平在0.345%以下的商户,不作调整。

(4)贷记卡的收单手续费不变。

优惠类商户

借记卡:交易金额的0.35%,单笔封顶18元;

信用卡:交易金额的0.43%,上不封顶

以银联规定的MCC行业为准

减免类商户

0%

以银联规定的MCC行业为准

  调整后(以上两个收费项目合并):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商户收单手续费

基于商户需求和协议约定向商户提供商户相关收单服务

收单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东莞银行与商户按协议定价

签约客户

商户收单服务费协议定价。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刷卡手续费、优惠类商户刷卡手续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要求执行。优惠期限: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三)新增手机银行年服务费和手机银行跨行转账结算手续费优惠政策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手机银行年服务费

通过手机提供银行服务

每个签约客户2元/月,按季度收取。

手机银行跨行转账结算手续费

通过手机银行支付结算

转账金额/笔

收费标准(元)/笔

0 - 5千元(含)

2

5千元- 1万元(含)

3

1万元-5万元(含)

5

5万元-10万元(含)

8

10万元以上

10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优惠政策

手机银行年服务费

通过手机提供银行服务

每个签约客户2元/月,按季度收取。

个人客户

个人手机银行年服务费全免,优惠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手机银行跨行转账结算手续费

通过手机银行支付结算

转账金额/笔

收费标准(元)/笔

个人客户

个人手机银行转账结算手续费全免,优惠期至2022年12月31日

0 - 5千元(含)

2

5千元- 1万元(含)

3

1万元-5万元(含)

5

5万元-10万元(含)

8

10万元以上

10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四)新增代理资管、信托销售手续费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代理资管、信托销售手续费

我行根据与不同金融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以代理人身份为向客户提供资管、信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产品等)销售服务,并收取销售费等费用。

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收费

个人客户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

  (五)调整助农取款手续费、农民工银行卡取款手续费收费标准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助农取款手续费

助农取款设备取款

按取款金额的0.5%计收,单笔最低1元,单笔最高3.5元

个人客户

该特色收费项目自2022年7月8日执行

农民工银行卡取款手续费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网点取款

按取款金额的0.5%计收,单笔最低1元,单笔最高3.5元

个人客户

该特色收费项目自2022年7月8日执行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助农取款手续费

助农取款设备取款

免收

个人客户

农民工银行卡取款手续费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网点取款

免收

个人客户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六)删除公司外汇业务收费项目中出售各类凭证、汇出汇款的退汇、挂失、销户和开立资信证明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出售各类凭证

凭证工本费

收成本费

汇出汇款

退汇

100元/笔

挂失

外汇支票挂失

50元/笔

销户

销户手续费

200元/笔

转向他行开户收取

开立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手续费

500元/笔

对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予以免收。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七)删除个人外汇业务收费项目中外币兑换、出售凭证、汇出汇款外钞汇出和退汇、光票托收解付不同货币现钞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外币兑换

外币兑换

按汇率折算

出售凭证

出售各类凭证

成本费

汇出汇款

外钞汇出

1‰

20元

250元

按钞买汇卖价折算

退汇

1‰

20元

250元

光票托收

解付不同货币现钞

按汇买钞卖价折算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八)调整进口信用证收费项目服务说明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进口信用证

进口开证费

1.5‰

300元

信用证效期三个月(含)以内按1.5‰收取,信用证效期超过三个月(不含)的,每增加三个月(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在1.5‰基础上增收0.5‰;全额保证金或全额存单质押的不加收。

承兑

1‰/月

200元

按月按承兑金额计收,对于存入保证金或以存单质押部分可以免收

延期付款

1‰/月

200元

按月按延付金额计收,对于存入保证金或以存单质押部分可以免收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进口信用证

进口开证费

1.5‰

300元

信用证效期三个月(含)以内按最大开证金额1.5‰收取,信用证效期超过三个月(不含)的,每增加三个月(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在1.5‰基础上增收0.5‰;全额保证金或全额存单质押的不加收。

承兑

1‰/月

200元

按月按承兑金额计收,对于存入保证金或以存单质押部分可以免收,不足一个按一个月收取。

延期付款

1‰/月

200元

按月按延付金额计收,对于存入保证金或以存单质押部分可以免收,不足一个按一个月收取。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九)调整保函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说明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保函

进口付款保函

1.5‰/季

300元

开出保函时一次收取,有效期三个月以上增收0.5‰,收足保证金或全额存单质押的不加收。

投标保函

0.5‰/季

300元

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收取

履约保函

1‰/季

300元

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收取

留置金保函

1‰/季

500元

预付款保函

1‰/季

500元

税款保付保函

2‰/季

500元

借款保函

5‰-7‰/季

1000元

由经办机构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

透支保函

5‰-7‰/季

1000元

其它类保函

0.5‰—2‰/季

1000元

根据承担的风险程度、保函金额、期限等要素确定

保函通知

100元/笔

保函的修改或注销

100元/笔

涉及金额、期限增加按新开保函标准收取

保函索赔手续费

0.4‰

200元

按索赔金额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保函(含备用信用证)

非融资性保函

进口付款保函

0.5‰-2.5‰/季

300元

对公客户

保函(含备用信用证)自开立日起计费,计费期为一季,不足一季按照一季收取,超过一季按照实际天数计收。

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留置金保函

预付款保函

税款保付保函

其他类非融资性保函

融资性保函

借款保函

5‰-7‰/季

500元

由经办机构根据业务风险水平、担保等确定具体费率标准。保函(含备用信用证)自开立日起计费,计费期为一季,不足一季按照一季收取,超过一季按照实际天数计收。

透支保函

其他类融资性保函

根据承担的风险程度、保函金额、期限等要素确定。保函(含备用信用证)自开立日起计费,计费期为一季,不足一季按照一季收取,超过一季按照实际天数计收。

保函通知

100元/笔

保函的修改或注销

100元/笔

涉及金额、期限增加按新开保函标准收取

保函索赔手续费

0.4‰

200元

按索赔金额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调整福费廷收费项目服务说明和优惠政策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福费廷

福费廷搭桥费

按应收账款金额的0.9%

交易服务费

协议定价

明确收费对象为对公客户和金融同业客户,收费对象调整2020年12月24日起生效。

风险承担费

协议定价

最高3%/年,最低每笔(等值)300元人民币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优惠政策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福费廷

福费廷搭桥费

按应收账款金额的0.9%

对公客户

小微企业免收

交易服务费

协议定价

明确收费对象为对公客户和金融同业客户,

收费对象调整2020年12月24日起生效。

风险承担费

协议定价

最高3%/年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一)调整个人外汇业务收费项目中汇入汇款收费项目服务说明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汇入汇款

受益人转汇/退汇

1‰

20元

250元

按汇出汇款收费

非受益人退汇

100元/笔

受益人拒收汇款或找不到受益人向汇出行退汇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汇入汇款

受益人转汇/退汇

1‰

20元

250元

个人客户

非受益人退汇

100元/笔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二)调整债券承分销手续费收费的服务内容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债券承分销手续费

服务对象为需要我行提供债券承销或分销的金融同业客户或企业客户。债券承分销服务,是指我行为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债权融资计划等)提供中介销售服务。

由我行与发行人通过相关条款约定具体费率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债券承分销手续费

服务对象为需要我行提供债券承销或分销的金融同业客户。债券承分销服务,是指我行为金融同业客户发行债券提供中介销售服务。

由我行与发行人通过相关条款约定具体费率

同业客户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三)删除同业业务推介手续费、投资咨询费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同业业务推介手续费

服务对象为需要我行提供业务推介的金融同业客户。同业业务推介服务,是指我行根据金融同业客户需求,向其提供我行客户资源及专业业务知识等服务。

根据与金融同业客户签定的合同协议收取费用

投资咨询费

服务对象为需要我行提供金融产品投资咨询服务的金融同业客户。金融产品投资咨询服务,是指我行根据金融产品(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券商管理计划等)的需求,以我行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向金融产品发行方推荐投资标的资产、客户、资金渠道,协助其就投资标的资产、资金渠道等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并促成合作的服务。

根据与金融同业客户签定的合同协议收取费用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四)调整贷款管理服务费的收费项目名称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贷款管理服务费

在我行发起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包含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我行接受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受托机构的委托,作为贷款服务机构,自信托生效日起,对转让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

收费费率为0.05%-4%/年,最终费率由我行根据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客户协议。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贷款服务机构服务报酬

在我行发起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包含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我行接受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受托机构的委托,作为贷款服务机构,自信托生效日起,对转让基础资产提供管理服务。

收费费率为0.05%-4%/年,最终费率由我行根据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具体情况与客户协议。

对公客户

机构客户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五)调整借记卡ATM跨行转账手续费收费标准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借记卡ATM跨行转账手续费

同城ATM跨行转账

转账金额≤1万元

3元

1万元<转账金额≤5万元

5元

5万元<转账金额≤10万元

8元

转账金额>10万元

10元

异地ATM跨行转账

转账金额≤5千元

交易金额的1%

不少于5元

5千元<转账金额≤5万元

50元

转账金额>5万元

60元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借记卡ATM跨行转账手续费

同城ATM跨行转账

转账金额≤1万元

3元

个人客户

1万元<转账金额≤5万元

5元

异地ATM跨行转账

转账金额≤5千元

交易金额的1%

不少于5元

5千元<转账金额≤5万元

50元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十六)调整汇兑业务处理费服务内容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汇兑业务处理费

为客户提供持续报价及汇率市场走势咨询等服务

根据客户办理的汇兑业务量和本外币结算量等业务情况的1%收取或与客户协商确定

该收费项目自2019年4月22日生效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费率(额)

最低

最高

汇兑业务处理费

为客户提供持续报价或汇率市场走势分析等服务

根据客户办理的汇兑业务量和本外币结算量等业务情况的1%收取或与客户协商确定

对公客户

该收费项目自2019年4月22日生效

  以上收费调整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如有疑问,欢迎垂询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956033客服热线。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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