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院考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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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考勤规定
一、
考勤时间
1 、对职工工作日日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在考勤机上确定 到、离岗时间。
二、
考勤考核办法
1 、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0 分钟以后视为迟到, 在规定下班时 间 15 分钟以前下班视为早退。
2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半天事假处理。
3 、考勤按季度发放考勤奖。
三、
考 勤 奖惩措施
1 、每季度无缺勤为优秀,发给考勤奖 300 元。
2 、 每缺勤一次扣 5 元、 旷工半天扣 100 元、 一天扣 200 元。
3 、全年累计缺勤 5 次或累计旷工 2 天,不得参与各类的评 优活动。
4 、全年连续旷工 7 天,累计旷工 30 天,按有关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
5 、请事假折抵带薪年休假,事假多出带薪年休假部分,年 底按平均日工资一次性扣除。
6 、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哺乳期的考勤按国家规定 执行。
四、
请销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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