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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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审核:
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版本:
批准:
2018 年
7 月
24 日
发布
2018 年
7 月
日
实施
为明示现场设备状态,加强设备动态管理,规范生产管理,提升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特制 订本规定。
一、设备状态分类
依据设备的现场生产实时情况,将现场生产设备分为 “ 装配 ” 、 “ 电气 ” 、 “ 检验 ” 、 “ 试验 ” 、 “停工” 等五类,并挂牌管理。
二、各类设备状况解释、标识牌式样:
1 )装配:所属部门装配车间,设备当前状态处于安装装配阶段,旋转至“装配”标示牌。
2 )电气:所属部门电装车间,设备当前状态处于电气安装调试阶段,旋转至“电气”标示牌。
3 )检验:所属部门质量管理部,设备当前状态处于检测、跑车阶段,旋转至 “ 检验 ” 标识牌。
4) 试验:所属部门应用所,设备当前状态处于实验调试阶段,旋转至“试验”标识牌。
5 )停工:设备当前状态不能满足产品生产要求,生产任务改变或其他原因暂时不用的设备,如: 待料,旋转至“停工”标识牌
三、设备状态管理要求及悬挂:
1 )设备状态标识应在转序完成后,由上下序交接人员共同进行状态更换。以防发生使用错误, 所有的标记牌应贴挂在设备醒目处且不易脱落的位置。 车间任何人不得摘除, 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状态 标识及位置,随意变动 1 次 10 元。
2 )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状态标识,不允许有不明状态情况存在,组长,质检 员负责监督检查状态标识使用情况。对于标识不清或标识状态与实际状态不符的, 1 次罚款 10 元。
3 )所有状态标识牌由生产部物料管理员处统一保管,总装组负责登记领用悬挂,未悬挂 1 次罚款 10 元。
4 )当设备发货后,负责本机床发货的班组应及时收回,放回物料管理员处,并登记归还,未登记 归还 1 次罚款 10 元。
5 )将设备状态标识牌丢失者 1 次罚款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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