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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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2023-06-28 09: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编写:

编号:

审核:

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版本:

批准:

2018

7 

24 

发布

2018 

7 

实施

为明示现场设备状态,加强设备动态管理,规范生产管理,提升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特制

订本规定。

一、设备状态分类

依据设备的现场生产实时情况,将现场生产设备分为

装配

电气

检验

试验

“停工”

等五类,并挂牌管理。

二、各类设备状况解释、标识牌式样:

1

)装配:所属部门装配车间,设备当前状态处于安装装配阶段,旋转至“装配”标示牌。

2

)电气:所属部门电装车间,设备当前状态处于电气安装调试阶段,旋转至“电气”标示牌。

3

)检验:所属部门质量管理部,设备当前状态处于检测、跑车阶段,旋转至

检验

标识牌。

4) 

试验:所属部门应用所,设备当前状态处于实验调试阶段,旋转至“试验”标识牌。

5

)停工:设备当前状态不能满足产品生产要求,生产任务改变或其他原因暂时不用的设备,如:

待料,旋转至“停工”标识牌

三、设备状态管理要求及悬挂:

1

)设备状态标识应在转序完成后,由上下序交接人员共同进行状态更换。以防发生使用错误,

所有的标记牌应贴挂在设备醒目处且不易脱落的位置。

车间任何人不得摘除,

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状态

标识及位置,随意变动

1

10

元。

2

)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状态标识,不允许有不明状态情况存在,组长,质检

员负责监督检查状态标识使用情况。对于标识不清或标识状态与实际状态不符的,

1

次罚款

10

元。

3

)所有状态标识牌由生产部物料管理员处统一保管,总装组负责登记领用悬挂,未悬挂

1

次罚款

10

元。

4

)当设备发货后,负责本机床发货的班组应及时收回,放回物料管理员处,并登记归还,未登记

归还

1

次罚款

10

元。

5

)将设备状态标识牌丢失者

1

次罚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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