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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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6

2024-03-01 14: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6-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general building services works

GB50856-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3 年 7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56-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 0.3、4.2.1、4.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C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三,代码03。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089),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铁路工程定额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柏生 张毅坚 董士波 包宏  马宏浩 唐榕辉 刘智 刘维 卢立明 陈文楚  田进步 张慧翔 朱慧岚 赵旭红 谢春兰 于丽娜 薛长立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胡传海 谢洪学  王海宏  吴佐民  王美林 蒋玉翠 张宗辉 雷春林 郎向发 王中和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 郑玮皓

# 1 总 则

1.0.1  为规范通用安装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民用、公共设施建设安装工程的计量和工程计量清单编制。

1.0.3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通用安装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术 语

2.0.1  工程量计算    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安装工程    building services works

安装工程是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通常包括:工业、民用设备,电气、智能化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通风空调,工业、消防、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及通信设备安装等。

# 3 工程计量

3.0.1  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  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  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2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  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  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以“台”、“个”、“件”、“套”、“根”、“组”、“系统”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3.0.5  本规范各项目仅列出了主要工作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0.6  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电气10kV以下的工程。

3.0.7  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线如下:

1  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市政道路、市政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2  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热力和燃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3  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室外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以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相应项目执行;公共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3.0.8  本规范涉及管沟、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垫层、基础、砌筑、抹灰、地沟盖板预制安装、回填、运输、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支墩的项目,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的相应项目执行。

#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1  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  拟定的招标文件;

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  其他相关资料。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3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3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项目,需附有补充的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 4.2 分部分项工程

4.2.1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2.7  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m;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m;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m;附录J消防工程5m;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3.6m;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m。

# 4.3 措施项目

4.3.1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4.3.2  措施项目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

# 附录A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A.1 切削设备安装

切削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的规定执行。

表A.1切削设备安装(编码:030101)

# A.2 锻压设备安装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2的规定执行。

表A.2锻压设备安装(编码:030102)

# A.3 铸造设备安装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的规定执行。

表A.3铸造设备安装表(编码:030103)

# A.4 起重设备安装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A.4的规定执行。

表A.4起重设备安装(编码:030104)

# A.5 起重机轨道安装

起重机轨道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5的规定执行。

表A.5起重机轨道安装(编码:030105)

# A.6 输送设备安装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6的规定执行。

表A.6输送设备安装(编码:030106)

# A.7 电梯安装

电梯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7的规定执行。

表A.7电梯安装(编码:030107)

# A.8 风机安装

风机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8的规定执行。

表A.8风机安装(编码:030108)

# A.9 泵安装

泵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9的规定执行。

表A.9泵安装(编码:030109)

# A.10 压缩机安装

压缩机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0的规定执行。

表A.10压缩机安装(编码:030110)

# A.11 工业炉安装

工业炉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1的规定执行。

表A.11工业炉安装(编码:030111)

# A.12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2的规定执行。

表A.12煤气发生设备安装(编码:030112)

# A.13 其他机械安装

其他机械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13的规定执行。

表A.13其他机械安装(编码:030113)

# A.14 相关问题及说明

A.14.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切削设备、锻压设备、铸造设备、起重设备、起重机轨道、输送设备、电梯、风机、泵、压缩机、工业炉设备、煤气发生设备、其他机械等的设备安装工程。

A.14.2  钢结构及支架制作、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A.14.3  电气系统(起重设备和电梯除外)、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应分别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附录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A.14.4  工业炉烘炉、设备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A.14.5  设备的除锈、刷漆(补刷漆除外)、保温及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A.14.6  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和地脚螺栓应在清单项目特征中描述,组成完整的工程实体。

# 附录B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B.1 中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

中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的规定执行。

表B.1  中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编码:030201)

# B.2 中压锅炉分部试验及试运

中压锅炉分部试验及试运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的规定执行。

表B.2  中压锅炉分部试验及试运(编码:030202)

# B.3 中压锅炉风机安装

中压锅炉风机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3的规定执行。

表B.3  中压锅炉风机安装(编码:030203)

# B.4 中压锅炉除尘装置安装

中压锅炉除尘装置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4的规定执行。

表B.4  中压锅炉除尘装置安装(编码:030204)

# B.5 中压锅炉制粉系统安装

中压锅炉制粉系统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5的规定执行。

表B.5 中压锅炉制粉系统安装(编码:030205)

# B.6 中压锅炉烟、风、煤管道安装

中压锅炉烟、风、煤管道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6的规定执行。

表B.6 中压锅炉烟、风、煤管道安装(编码:030206)

# B.7 中压锅炉其他辅助设备安装

中压锅炉其他辅助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7的规定执行。

表B.7  中压锅炉其他辅助设备安装(编码:030207)

# B.8 中压锅炉炉墙砌筑

中压锅炉炉墙砌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8的规定执行。

表B.8  中压锅炉炉墙砌筑(编码:030208)

# B.9 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

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9的规定执行。

表B.9 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编码:030209)

# B.10 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安装

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0的规定执行。

表B.10 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安装(编码:030210)

# B.11 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安装

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1的规定执行。

表B.11  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安装(编码:030211)

# B.12 卸煤设备安装

卸煤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2的规定执行。

表B.12 卸煤设备安装(编码:030212)

# B.13 煤场机械设备安装

煤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3的规定执行。

表B.13 煤场机械设备安装(编码:030213)

# B.14 碎煤设备安装

碎煤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B.14的规定执行。

表B.14碎煤设备安装(编码:030214)

# B.15 上煤设备安装

上煤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5的规定执行。

表B.15  上煤设备安装(编码:030215)

# B.16 水力冲渣、冲灰设备安装

水力冲渣、冲灰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6的规定执行。

表B.16 水力冲渣、冲灰设备安装(编码:030216)

# B.17 气力除灰设备安装

气力除灰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7的规定执行。

表B.17 气力除灰设备安装(编码:030217)

# B.18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设备安装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8的规定执行。

表B.18  化学水预处理系统设备安装(编码:030218)

# B.19 锅炉补给水除盐系统设备安装

锅炉补给水除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19的规定执行。

表B.19  锅炉补给水除盐系统设备安装(编码:030219)

# B.20 凝结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

凝结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0的规定执行。

表B.20 凝结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编码:030220)

# B.21 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

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1的规定执行。

表B.21  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安装(编码:030221)

# B.22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系统设备安装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2的规定执行。

表B.22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系统设备安装(编码:030222)

# B.23 脱硫设备安装

脱硫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3的规定执行。

表B.23  脱硫设备安装(编码:030223)

# B.24 低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

低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4的规定执行。

表B.24  低压锅炉本体设备安装(编码:030224)

# B.25 低压锅炉附属及辅助设备安装

低压锅炉附属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B.25的规定执行。

表B.25  低压锅炉附属及辅助设备安装(编码:030225)

# B.26 相关问题及说明

B.26.1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130t/h以下的锅炉和2.5万kW(25MW)以下的汽轮发电机组的设备安装工程及其配套的辅机、燃料、除灰和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B.26.2  中、低压锅炉的划分:蒸发量为35t/h的链条炉,蒸发量为75t/h及130t/h的煤粉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为中压锅炉;蒸发量为20t/h及以下的燃煤、燃油(气)锅炉为低压锅炉。

B.26.3  下列通用性机械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1  锅炉风机安装项目中,除了中压锅炉送、引风机以外的其他风机安装。

2  系统的泵类安装项目中,除了电动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机械真空泵以外的其他泵的安装。

3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包括汽机房桥式起重机等。

4  柴油发电机和压缩空气机安装。

B.26.4  各系统的管道安装,除了由设备成套供应的管道和包括在设备安装工作内容中的润滑系统管道以外,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B.26.5  热力系统设备的防腐和刷漆,除了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工作内容中的非保温设备表面底漆修补以外,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B.26.6  热力系统设备和系统管道的保温,除了锅炉炉墙砌筑以外,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B.26.7  烟、风、煤管道制作应按本规范附录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B.26.8  以下工作内容包括在相应的安装项目中:

1  汽轮机、凝汽器等大型设备的拖运、组合平台的搭、拆。

2  除炉墙砌筑脚手架外的施工脚手架和一般安全设施。

3  设备的单体试转和分系统调试试运配合。

4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的配合。

B.26.9  设备支架和应由设备制造厂配套供货的平台、护梯及围栏的制作不包括在安装项目中。需要加工、配制的,可按业主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另行处理。

B.26.10  锅炉本体设备组合平台支架的搭拆、炉墙砌筑脚手架搭拆、发电机静子起吊措施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B.26.11  由国家或地方检测部门进行的各类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C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C.1 静置设备制作

静置设备制作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1的规定执行。

表C.1静置设备制作(编码:030301)

# C.2 静置设备安装

静置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2的规定执行。

表C.2静置设备安装(编码:030302)

# C.3 工业炉安装

工业炉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3的规定执行。

表C.3工业炉安装(编码:030303)

# C.4 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4的规定执行。

表C.4金属油罐制作安装(编码:030304)

# C.5 球形罐组对安装

球形罐组对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5的规定执行

表C.5球形罐组对安装(编码:030305)

# C.6 气柜制作安装

气柜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6的规定执行。

表C.6气柜制作安装(编码:030306)

# C.7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7的规定执行。

表C.7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编码:030307)

# C.8 铝制、铸铁、非金属设备安装

铝制、铸铁、非金属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C.8的规定执行。

表C.8铝制、铸铁、非金属设备安装(编码:030308)

# C.9 撬块安装

撬块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9的规定执行。

表C.9撬块安装(编码:030309)

# C.10 无损检验

无损检验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C.10的规定执行。

表C.10无损检验(编码:030310)

# C.11 相关问题及说明

C.11.1  设备本体第一片法兰外的管线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C.11.2  电气系统,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C.11.3  仪表系统,应按本规范附录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C.11.4  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C.11.5  静置设备定义:

1  静置设备是指不需动力带动,安装后处于静止状态的工艺设备。

2  设备类型是指设备构造形式及其用途的划分。

3  设备容积是指按设计图图示尺寸计量,不扣除内部构件所占体积。

4  设备压力是指设计压力,以“MPa”表示。

5  设备质量是指不同类型设备的金属质量。

6  设备直径是指设计图标注的设备内径尺寸。

7  设备安装高度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的高度。

8  设备到货状态是指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结构状态,分为整体、分段设备和分片设备。

9  设备构造形式是指卧式设备安装和立式设备安装。

# 附录D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D.1变压器安装

变压器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的规定执行。

表D.1变压器安装(编码:030401)

# D.2 配电装置安装

配电装置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的规定执行。

表D.2  配电装置安装(编码:030402)

# D.3 母线安装

母线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3的规定执行。

表D.3母线安装(编码:030403)

# D.4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

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4的规定执行。

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编码:030404)

# D.5 蓄电池安装

蓄电池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5的规定执行。

表D.5蓄电池安装(编码:030405)

# D.6 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6的规定执行。

表D.6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编码:030406)

# D.7 滑触线装置安装

滑触线装置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7的规定执行。

表D.7滑触线装置安装(编码:030407)

# D.8 电缆安装

电缆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8的规定执行。

表D.8电缆安装(编码:030408)

# D.9 防雷及接地装置

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9的规定执行。

表D.9防雷及接地装置(编码:030409)

# D.10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

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0的规定执行。

表D.10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编码:030410)

# D.11 配管、配线

配管、配线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的规定执行。

表D.11配管、配线(编码:030411)

# D.12 照明器具安装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的规定执行。

表D.12照明器具安装(编码:030412)

# D.13 附属工程

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的规定执行。

表D.13附属工程(编码:030413)

# D.14 电气调整试验

电气调整试验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4的规定执行。

表D.14电气调整试验(编码:030414)

# D.15 相关问题及说明

D.15.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气调试等。

D.15.2  挖土、填土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D.15.3  开挖路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D.15.4  过梁、墙、楼板的钢(塑料)套管,应按本规范附录K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D.15.5  除锈、刷漆(补刷漆除外)、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D.15.6  由国家或地方检测验收部门进行的检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编码列项。

D.15.7  本附录中的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见表D.15.7-1~表D.15.7-8。

表D.15.7-1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表D.15.7-2硬母线配置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表D.15.7-3盘、箱、柜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

表D.15.7-4滑触线安装预留长度单位:m/根

表D.15.7-5电缆敷设预留及附加长度

表D.15.7-6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附加长度单位:m

表D.15.7-7架空导线预留长度单位:m/根

表D.15.7-8配线进入箱、柜、板的预留长度单位:m/根

# 附录E 建筑智能化工程# E.1 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

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1的规定执行。

表E.1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工程(编码:030501)

# E.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2的规定执行。

表E.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编码:030502)

# E.3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3的规定执行。

表E.3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工程(编码:030503)

# E.4 建筑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工程

建筑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4的规定执行。

表E.4建筑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工程(编号:030504)

# E.5 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

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5的规定执行。

表E.5有线电视、卫星接收系统工程(编码:030505)

# E.6 音频、视频系统工程

音频、视频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6的规定执行。

表E.6音频、视频系统工程(编码:030506)

# E.7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7的规定执行。

表E.7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编码:030507)

# E.8 相关问题及说明

E.8.1  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8.2  开挖路面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8.3  配管工程,线槽,桥架,电气设备,电气器件,接线箱、盒,电线,接地系统,凿(压)槽,打孔,打洞,人孔,手孔,立杆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8.4  蓄电池组、六孔管道、专业通信系统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8.5  机架等项目的除锈、刷油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E.8.6  如主项项目工程与需综合项目工程量不对应,项目特征应描述综合项目的型号、规格、数量。

E.8.7  由国家或地方检测验收部门进行的检测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F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F.1 过程检测仪表

过程检测仪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1的规定执行。

表F.1过程检测仪表(编码:030601)

# F.2 显示及调节控制仪表

显示及调节控制仪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2的规定执行。

表F.2显示及调节控制仪表(编码:030602)

# F.3 执行仪表

执行仪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3的规定执行。

表F.3执行仪表(编码:030603)

# F.4 机械量仪表

机械量仪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4  的规定执行。

表F.4机械量仪表(编码:030604)

# F.5 过程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

过程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5的规定执行。

表F.5过程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编码:030605)

# F.6 仪表回路模拟试验

仪表回路模拟试验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6的规定执行。

表F.6仪表回路模拟试验(编码:030606)

# F.7 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

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7的规定执行。

表F.7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编码:030607)

# F.8 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

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8的规定执行。

表F.8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编码:030608)

# F.9 仪表管路敷设

仪表管路敷设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9的规定执行。

表F.9仪表管路敷设(编码:030609)

# F.10 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

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  则,应接表F.10的规定执行。

表F.10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编码:030610)

# F.11 仪表附件安装

仪表附件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F.11的规定执行。

表F.11仪表附件安装(编码:030611)

# F.12 相关问题及说明

F.12.1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适用于自动化仪表工程的过程检测仪表,显示及调节控制仪表,执行仪表,机械量仪表,过程分析和物性检测仪表,仪表回路模拟试验,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工业计算机安装与调试,仪表管路敷设,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仪表附件安装。

F.12.2  土石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3  自控仪表工程中的控制电缆敷设、电气配管配线、桥架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4  在线仪表和部件(流量计、调节阀、电磁阀、节流装置、取源部件等)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5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等,应按本规范附录J消防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6  设备的除锈、刷漆(补刷漆除外)、保温及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7  管路敷设的焊口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8  工业通信设备安装与调试,应按本规范附录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9  供电系统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F.12.10  项目特征中调试要求指:单体调试、功能测试等。

# 附录G 通风空调工程# G.1 通风及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

通风及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G.1的规定执行。

表G.1通风及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编码:030701)

# G.2 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G.2的规定执行。

表G.2通风管道制作安装(编码:030702)

# G.3 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G.3的规定执行。

表G.3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编码:030703)

# G.4 通风工程检测、调试

通风工程检测、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G.4的规定执行。

表G.4通风工程检测、调试(编码:030704)

# G.5 相关问题及说明

G.5.1  通风空调工程适用于通风(空调)设备及部件、通风管道及部件的制作安装工程。

G.5.2  冷冻机组站内的设备安装、通风机安装及人防两用通风机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G.5.3  冷冻机组站内的管道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G.5.4  冷冻站外墙皮以外通往通风空调设备的供热、供冷、供水等管道,应按本规范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G.5.5  设备和支架的除锈、刷漆、保温及保护层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H 工业管道工程# H.1 低压管道

低压管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1的规定执行。

表H.1低压管道(编码:030801)

# H.2 中压管道

中压管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2的规定执行。

表H.2  中压管道(编码:030802)

# H.3 高压管道

高压管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3的规定执行。

表H.3高压管道(编码:030803)

# H.4 低压管件

低压管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4的规定执行。

表H.4低压管件(编码:030804)

# H.5 中压管件

中压管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5的规定执行。

表H.5中压管件(编码:030805)

# H.6 高压管件

高压管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6的规定执行。

表H.6高压管件(编码:030806)

# H.7 低压阀门

低压阀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7的规定执行。

表H.7低压阀门(编码:030807)

# H.8 中压阀门

中压阀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8的规定执行。

表H.8中压阀门(编码:030808)

# H.9 高压阀门

高压阀门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9的规定执行。

表H.9高压阀门(编码:030809)

# H.10 低压法兰

低压法兰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的规定执行。

表H.10低压法兰(编码:030810)

# H.11 中压法兰

中压法兰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 11的规定执行。

表H.11中压法兰(编码:030811)

# H.12 高压法兰

高压法兰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12的规定执行。

表H.12高压法兰(编码:030812)

# H.13 板卷管制作

板卷管制作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13的规定执行。

表H.13板卷管制作(编码:030813)

# H.14 管件制作

管件制作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14的规定执行。

表H.14管件制作(编码:030814)

# H.15 管架制作安装

管架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H.15的规定执行。

表H.15管架制作安装(编码:030815)

# H.16 无损探伤与热处理

无损探伤与热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16的规定执行。

表H.16无损探伤与热处理(编码:030816)

# H.17 其他项目制作安装

其他项目制作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H.17的规定执行。

表H.17  其他项目制作安装(编码:030817)

# H.18 相关问题及说明

H.18.1  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和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生产、生活共用的输送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的管道安装工程。

H.18.2  厂区范围内的生活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的管道安装工程执行本规范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H.18.3  工业管道压力等级划分:

低压:0<P≤1.6MPa;

中压:1.6<P≤10MPa;

高压:10<P≤42MPa;

蒸汽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

H.18.4  仪表流量计,应按本规范附录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H.18.5  管道、设备和支架除锈、刷油及保温等内容,除注明者外均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H.18.6  组装平台搭拆、管道防冻和焊接保护、特殊管道充气保护、高压管道检验、地下管道穿越建筑物保护等措施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J 消防工程# J.1 水灭火系统

水灭火系统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1的规定执行。

表J.1水灭火系统(编码:030901)

# J.2 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2的规定执行。

表J.2气体灭火系统(编码:030902)

# J.3 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3的规定执行。

表J.3泡沫灭火系统(编码:030903)

# J.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4的规定执行。

表J.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编码:030904)

# J.5 消防系统调试

消防系统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J.5的规定执行。

表J.5消防系统调试(编码:030905)

# J.6 相关问题及说明

J.6.1  管道界限的划分:

1  喷淋系统水灭火管道:室内外界限应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设在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泵间管道应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2  消火栓管道: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应以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应以阀门为界。

3  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井)为界。

J.6.2  消防管道如需进行探伤,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J.6.3  消防管道上的阀门、管道及设备支架、套管制作安装,应按本规范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J.6.4  本章管道及设备除锈、刷油、保温除注明者外,均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J.6.5  消防工程措施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N措施项目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K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K.1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1的规定执行。

表K.1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编码:031001)

# K.2 支架及其他

支架及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2的规定执行。

表K.2支架及其他(编码:031002)

# K.3 管道附件

管道附体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3的规定执行。

表K.3管道附件(编码:031003)

# K.4 卫生器具

卫生器具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4的规定执行。

表K.4卫生器具(编码:031004)

# K.5 供暖器具

供暖器具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5的规定执行。

K.5供暖器具(编码:031005)

# K.6 采暖、给排水设备

采暖、给排水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6的规定执行。

表K.6采暖、给排水设备(编码:031006)

# K.7 燃气器具及其他

燃气器具及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7的规定执行。

表K.7燃气器具及其他(编码:031007)

# K.8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8的规定执行。

表K.8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编码:031008)

# K.9 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

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K.9的规定执行。

表K.9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编码:031009)

# K.10 相关问题及说明

K.10.1  管道界限的划分。

1  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  排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  采暖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4  燃气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K.10.2  管道热处理、无损探伤,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K.10.3  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K.10.4  管道、设备及支架除锈、刷油、保温除注明者外,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K.10.5  凿槽(沟)、打洞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L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L.1 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1的规定执行。

表L.1通信设备(编码:031101)

# L.2 移动通信设备工程

移动通信设备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2的规定执行。

表L.2移动通信设备工程(编码:031102)

# L.3 通信线路工程

通信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L.3的规定执行。

表L.3通信线路工程(编码:031103)

# L.4 相关问题及说明

L.4.1  破路面、管沟挖填、基底处理、混凝土管道敷设等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应按本规范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3  建筑群子系统敷设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光(电)缆工程,应按本附录表L.3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4  通信线路工程中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电源母线、接地棒(板)、地漆布、橡胶垫、塑料管道、钢管管道、通信电杆、电杆加固及保护、撑杆、拉线、消弧线、避雷针、接地装置,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5  通信线路工程中发电机、发电机组,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6  除锈、刷漆等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附录M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M.1 刷油工程

刷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1的规定执行。

表M.1刷油工程(编码:031201)

# M.2 防腐蚀涂料工程

防腐蚀涂料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2的规定执行。

表M.2防腐蚀涂料工程(编码:031202)

# M.3 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

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3的规定执行。

表M.3手工糊衬玻璃钢工程(编码:031203)

# M.4 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

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4的规定执行。

表M.4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编码:031204)

# M.5 衬铅及搪铅工程

衬铅及搪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5的规定执行。

表M.5衬铅及搪铅工程(编码:031205)

# M.6 喷镀(涂)工程

喷镀(涂)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6的规定执行。

表M.6喷镀(涂)工程(编码:031206)

# M.7 耐酸砖、板衬里工程

耐酸砖、板衬里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7的规定执行。

表M.7耐酸砖、板衬里工程(编码:031207)

# M.8 绝热工程

绝热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8的规定执行。

表M.8绝热工程(编码:031208)

# M.9 管道补口补伤工程

管道补口补伤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9的规定执行。

表M.9管道补口补伤工程(编码:031209)

# M.10 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

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M.10的规定执行。

表M.10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编码:031210)

# M.11 相关问题及说明

M.11.1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等的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M.11.2  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以千克(kg)为计量单位;大于400mm型钢及H型钢制结构以平方米(m2  )为计量单位,按展开面积计算。

M.11.3  由钢管组成的金属结构的刷油按管道刷油相关项目编码,由钢板组成的金属结构的刷油按H型钢刷油相关项目编码。

M.11.4  矩形设备衬里按最小边长塔、槽类设备衬里相关项目编码。

# 附录N 措施项目# N.1 专业措施项目

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N.1的规定执行。

表N.1专业措施项目(编码:031301)

# N.2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计量单位、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表N.2的规定执行。

表N.2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031302)

# N.3 相关问题及说明

N.3.1  工业炉烘炉、设备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及安装工程设备场外运输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安装主要材料堆放点按本节附录其他措施编码列项。

N.3.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

# 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以第156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C进行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实验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和采纳历次审查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审定,编制完成。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 1 总 则

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1.0.2  本条说明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通用安装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计算”。

1.0.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无论是国有资金投资还是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工程计量必须执行本规范。

1.0.4  本规范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量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性条款,在工程计量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 工程计量

3.0.1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3.0.4  本条规定了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工程量的有效位数。

3.0.5  对本条说明如下:

(1) 本规范对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未列内容或未发生,不应另行计算。

(2) 本规范附录工作内容列出了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材料运输等辅助内容虽然未列出,也应包括。

(3) 本规范以成品考虑的项目,如采用现场预制的,应包括制作的工作内容。

3.0.7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线。

3.0.8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在执行上的界线范围和划分,以便正确执行规范。

#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4.1.2  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项目清单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税金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1.3  随着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的不断涌现,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所有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 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3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3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2) 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3) 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 4.2 分部分项工程

4.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4.2.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其设置规定。各位数字的含义是:一、二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以后进入国标的专业工程代码以此类推);三、四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例如一个标段(或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含有三个单位工程,每一单位工程中都有项目特征相同的电梯,在工程量清单中又需反映三个不同单位工程的电梯工程量时,则第一个单位工程的电梯的项目编码应为030107001001,第二个单位工程的电梯的项目编码应为030107001002,第三个单位工程的电梯的项目编码应为030107001003。并分别列出各单位工程电梯的工程量。

4.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应按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但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难以准确和全面地描述清楚。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4.2.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 4.3 措施项目

4.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措施项目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同时明确了措施项目的计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规范4.2的有关规定执行。

4.3.2  本条针对本规范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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