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尚思先生锐评《论语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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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尚思先生锐评《论语新探》

2023-12-10 00: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文:《真相与有关名著》。题文为自拟,如有争议则以原文为主,权当玩笑

在与《论语》有关的名著中,我特选赵纪彬的《论语新探》为代表。

赵纪彬(1905—1982)河南内黄人。历任许多大学教授、院长、所长。主要领域为中国哲学史思想史。著作很多,多已收入《赵纪彬文集》四卷本。他自认《论语新探》一书最可代表他。他的《论语新探》曾用《古代儒家哲学批判》书名,由中华书局出版。1958年才改名《论语新探》,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以后经过修改,到了1974年,已出三版,也是最后的一版。据他的《三版自序》说:“欣逢········蓬勃开展,深受教育和启发,遂能重加修改,惟……除《有教无类》一篇而外,全书皆为多年前旧稿。”其实旧稿倒是他自己的心得创见,新增的那一篇,却已很当时的影响而不免错误,至少也不免牵强了。

赵纪彬博学又很谨严,如他深于经学小学(文字学),为了言必有据,而一字一句,一言一语都不轻易放过。他引经据典,原原本本,不避烦琐地进行探讨。他对《论语》及其他一些古书,在许多问题上耐心费力去统计字数。又不仅熟悉古学,而对于马克思新理论也研究有素,能运用到中国学术思想上来,正如他说:“我作为哲学史工作者首先想到的是把马克思主义的红旗插到经中去”(《谈谈批判地继承经学遗产》,见《困知二录》)。

他著作很多,《论语新探》尤为重要。他在生前曾对亲友说:“我这一辈子,就是这一本书。”确是真话。为他写传略者也说得好:“此书作者花费功力最大,影响最大,争议也最大”(《二十世纪中国哲学》第二卷《人物志》上册)。

我认为赵著此书不论今人“争议”怎样“大”,与他争议者多不如他的专心用功,人们应当平心静气与实事求是地多肯定他。他的认真探讨,多所创新,似为古来研究《论语》的学者所不及。

赵纪彬独能运用统计次数具体分析法,如“人”与“民”问题,他统计《论语》内“人”字二百一十三见,“民”字五十见,经过具体分析,才能得出孔子对“人”言“爱”,对“民”言“使”;对“人”言“诲”,对“民”言“教”(“教”不是“教育”而是“教练”)的结论。对“人”与“仁”问题,他统计《论语》中“人”字凡二百一十有三,“仁”字凡一百有五,才能得出“人”与“仁”关系的结论。对“君子”与“小人”问题,他统计《论语》言“君子”一百零六见,“小人”二十四见。《墨子》“君子”八十八见,“小人”十见。《孟子》“君子”六十四见,“小人”十见。《左传》“君子”一百三十九见,“小人”三十七见。《国语》“君子”三十见,“小人”九见。才能得出“君子”与“小人”是“分裂成为两个对立的政治派”,以“勤礼”“劳力”为划分“君子”“小人”政治界限的标准的结论。也才能得出孔丘从批判‘小人’中建立了‘君子’学派,墨翟却从批判‘君子’中表现其‘非儒’的‘小人’思想体系”的结论。请让我在这里插说几句话,赵纪彬与郭沫若相反的看法:郭认为墨子经常吹捧士君子与王公大人(详见《墨子的思想》),赵则认为“墨家将王公大人与士君子作为一类而批评之”(详见《困知二录》)。合乎事实的是赵说而不是郭说。这个问题就在于用不用统计次数、具体分析法的。

除上述外,其他如对于贫与富、学与问、知与智、仁与佞、仁与礼以及“说”、“言”等字,赵纪彬均一一统计次数,加以具体分析。

赵纪彬与一般学者不同,他能看出孔子的中心思想是礼而不是仁,而“仁与礼的关系问题,则在《颜渊》篇颜渊问仁一章中有明确规定”。“潜礼”与“不仁”同义,“以‘复礼’为‘为仁’的内容或方向。是‘礼’为第一位,而‘仁’为第二位,亦即不是用‘仁’来改造‘礼’,而是用‘礼’来限定‘仁’。”此说极为正确!请再参看前述我引证的张载、王夫之、王源、戴震、陈沣等人之说。

赵纪彬同时也存在问题,试举几点为证:

第一、对儒墨法三家思想分析的正确中带错误。他“最后确定孔丘所创立的古代前期儒家是‘人’中的‘君子’学派,而以继承文王周公,维护宗法遗制,为自觉的历史任务,妄图以‘复礼’来挽救奴隶制的危机,恢复西周奴隶制的盛世;并进而对‘小人’的变革路线肆行攻击。反之,与孔丘同时的法家先驱者邓析与少正卯以及较孔丘后起而与儒家对立的前期墨家,则均为‘人’中的‘小人’学派;当时儒法两家的斗争以及孔墨显学的对立,亦均为奴隶主阶级‘复礼’派与新兴封建地主阶级革新派两条政治路线斗争在学术上的反映”。这段话在正确中不免混入错误:说儒家与法家先驱者邓析与少正卯的对立,是正确的;说法家先驱者与墨家“亦均为”与儒家对立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革新派”,却是错误的。不知所有法家都是代表劳心者,墨家则为代表劳力者,代表劳力者就不属于“新兴封建地主阶级”了。此其一。法家先驱者邓析与少正卯“是与儒家对立的;到了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与秦汉以后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却是儒法合作史而不再全是儒法对立了。儒法合作史的事实是阳儒阴法:儒主管文化、礼乐、风俗等方面,法主管刑法、军事、经济等方面,政治如君主专制、君位世袭等方面,则儒法二家完全相同。这有《二十五史》与正续《资治通鉴》等为无可否认的铁证。不仅如此,要知道奴隶制与封建制都同是最重宗法制的。法家虽然是今非古,异于儒家的是古非今,其注重宗法,始终不变,却同于儒家。70年代,当时独大力宣传“儒法斗争史”,赵纪彬也受其影响而有“儒法斗争史”的色彩了。此其二。

第二、《有教无类解》的半正确半错误。赵纪彬把孔子说的“有教无类”一语,“有”与“无”相对为文的“有”字改训为“囿”为“域”,以致上下不相对称,这实在太牵强了!他把“教”字根据孔子“诲人”与“教民”的不同而解释为对民教练而不是对民教育,是说得通的。至于“类”字,确如他说的是指“族类”而不是指“阶级”。他反驳后儒今人的美化孔子为“超阶级的全民教育”、“不分阶级的教育一切人”。后儒今人把“教”字解释为“教育”而不知“教练”,把“类”字解释为“阶级”而不知“族类”,都是病在知今而不知古、以今释古的。

第三、改“立人”为“位人”的错误。赵纪彬对孔子说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认为“立”字即“位”字,……意思是自己想官位,就要官位别人(《论语字义疏》,详见《困知二录》)。这样解释太勉强,不能令人信服。其实根据他说的“人”与“民”是对立的阶级,“立”“达”均以“人”为限,而“民”不在内,已经说得通,用不着再如此用力气去转弯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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