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渊冲“三美论”指导下的《红楼梦》诗词英译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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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渊冲“三美论”指导下的《红楼梦》诗词英译对比分析

2024-07-11 06: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冯艳飞

(聊城大学,山东 聊城 252000)

《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又经常被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 《红楼梦》已经被翻译为多种语言流传于世,其英译本中最有影响力的莫过于杨宪益、戴乃迭和大卫·霍克斯的两个译本。

一、 研究背景

就国内现有对《红楼梦》译本的研究而言,早期研究主要关注翻译策略的选择,包括对古代汉语特色的处理、对古代文化的解读和转化等;后来的研究开始关注翻译作为文化传递工具的角色;近年来的研究趋势更加跨学科化,将翻译研究与文学研究、社会学、语言学等学科结合,探讨译本对文学批评、文化研究和社会变迁的影响;同时,研究者开始关注读者对不同《红楼梦》译本的反应和接受度。[2]目前的研究侧重探索不同的翻译方法和理论在《红楼梦》译本中的应用,文章即以许渊冲的“三美论”为理论指导,对比分析杨宪益、大卫·霍克斯的《红楼梦》英译本中的诗词翻译案例,探讨翻译过程中可以采用的方法和策略,对如何翻译中国古典诗词,进而更好地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二、 基于“三美论”的《红楼梦》诗词英译对比分析

许渊冲在《文学与翻译》中谈到了中国诗歌的翻译策略问题,指出“译诗要以‘美’为出发点,将原诗的意境、音韵和形式统一起来,尽可能地译出古诗的独特韵味,以飨读者”[3]。 所谓意美,是指诗歌内容、情感与意境等感于心的体验;所谓音美,是指诗歌节奏、平仄与韵律等达于耳的体验;所谓形美,是指诗句工整、对仗与协调等入于眼的体验[4]。 按照许渊冲的观点,译者翻译诗词时需要考虑如何调动读者的主观能动性,启示译文的读者用心、用耳、用眼来品味诗歌中蕴含的文化、意韵、节奏、形式之美。

(一)声韵之美:聆听诗词之音

中国古典诗词韵律齐整,讲究押韵,讲究音律平仄,具有很强的音乐性,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说到诗词,不可不提《红楼梦》,作者运用大量诗词推动故事发展,是该小说的一大特点。 杨宪益和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时对诗词部分进行了不同处理,一方面注重传统文化,另一方面注重读者感受,所谓各有千秋。

例1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杨译:Unfit to mind the azure sky, I passed some years on earth to no avail. My life in both worlds is recorded here; Whom can I ask to pass on this romantic tale?[5]2

霍译:My life in both worlds on this stone is writ:Pray who will copy out and publish it? Found unfit to repair the azure sky, Long years a foolish mortal man was I.[6]52

这是《红楼梦》开宗明义的第一首诗。 原诗采用律诗的格律,诗中的韵脚呈现出一种平仄交错的押韵方式。 作者将格律、押韵和平仄变化等元素相互交织起来,营造出一种和谐的音乐感,又以补天、入红尘、身前身后、奇传等词汇勾勒出了一种超越尘世的禅意和哲思,与音律相互交融,使诗词更具深意。

原诗完美体现出中国古典诗词的音韵美,译文要想达到同样的效果,首先必须做到押韵。 两个译本都通过押韵和韵脚的巧妙运用,使诗歌更具旋律,但由于格律和韵脚的不同,其在音韵方面有一定差异。 首先,两个译本的节奏和韵脚分布不同。 就杨译本而言,押韵主要出现在每一句的末尾,如“sky”和“avail”,“here”和“tale”,但通篇读下来韵律感不强;而在霍译本中,押韵点分布得更广,如“writ”和“it”,“sky”和“I”,“man”和“I”,四句诗两两为一组韵脚,无论拆开读还是整体阅读,都具备诗词应有的韵律节奏,真正体现诗词的音美特点。 同时,它们的意境和主题也赋予了诗歌不同的情感和情感色彩。杨译本表达了一种对生命的无奈和遗憾,而霍译本则更加强调了对生命的反思和对未来的期许。

综上,霍译本在音律节奏的把握上明显胜过杨译本。 由此可见,在要求诗词译文做到音美的翻译实践中,应在忠实于原文且保证原诗创作目的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英语的逻辑、句法、修辞和表达习惯,对译文做出不同的处理。 一方面,删去不符合目标语思维习惯、语言习惯和表达方式的词,以避免用词重复和译文累赘,也会使译文句子结构更紧凑,原诗要表达的情感也能在译文中更好地体现出来[7]。 另一方面,适当添加原文中省略的词汇,以确保诗词原意的表达和翻译文本的清晰准确,更加有利于外国读者了解故事的背景。

(二)韵律之美:探索诗词之形

中国古典诗词对仗工整,严格按韵填词,词性互相辉映,外形甚是工整。 语句一般分行排列,注重结构形式的建筑美,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中国古代诗词有其特有的文化内涵,其中涉及历史、哲学、艺术等方面。 在翻译过程中,需要对这些文化差异进行深入研究和了解,以便准确地传达原著的意思。

例2 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杨译:For husband she will have a mountain of wolf, His object gained he ruthlessly berates her. Fair bloom, sweet willow in a golden bower, Too soon a rude awaits her.[5]35

霍译:Paired with a brute like the wolf in the old fable, Who on his saviour turned when he was able. To cruelty not used, your gentle heart, Shall, in a twelvemonth only, break apart.[6]160

这首诗是曹雪芹对迎春的判词,通过简洁而富有意象的语言,表达了一个女子的美貌和命运。 诗中的“金闺花柳质”暗示了女子的容貌如花似玉,“一载赴黄粱”则指代了女子的命运,暗示她年轻美丽,但命运如梦幻一般短暂。 这种意境通过精炼的表达形式得以展现。 霍译本使用重构法,将诗词合并为一句,没有直接翻译意象,而是注重传达意思。“赴黄粱”是中国的一个传统说法,意为“去世”,英文中并没有完全对等的表达,所以霍克斯选择使用“your gentle heart...break apart”即“心碎”来代替,十分贴近原文。 另外,还有“一载”这个关键词的翻译,这里的“一载”不是抽象的一段时间,而是具体的“一年”,所以杨译本的“Too soon”不如霍译本的“a twelvemonth”处理得好。

诗词的“形”主要体现在用词数量、句子结构排列等方面。 对比以上两个译本可见,杨译本使用了较为形象和诗意的语言,如“golden bower”和“fair bloom”,强调美丽和富有幻想感,更加倾向于直译出表面意思,未考虑诗词的对仗,两个半句的用词数量也不一致,显然不符合形美的要求;而霍译本语言较为简洁,强调了情感的沉重和真实性,上下两句用词数量一致,外形也较为工整,不足之处在于未能做到词性的对应,但相对符合形美的要求。

由于杨宪益、霍克斯两人语言背景以及成长环境的差异,杨宪益对英语语言的熟练应用明显逊于霍克斯,因此,在译本的形美方面,霍译本更胜一筹。在翻译实践中,可以采取直译策略或者重构法来进行此类翻译活动。 真正达到诗词之形美,既要保证外形工整,又要做到词性对仗且不影响原文意思的传达,能做到前者就可以算作“浅层次的形美”了。

(三)意蕴之美:探寻诗词之意

中国古典诗词简洁流畅,言简意赅,含蓄隽永,读来耐人寻味,意蕴无穷。 其语言表达往往相对简洁,但能够通过简洁的文字表现深邃的意境和情感。翻译中国古代诗词需要有高超的文学素养和诗词鉴赏能力,译文还需要体现一定的艺术性,以还原原著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找到英文中合适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著的语言和文学风格。

例3 未卜三生愿,频添一段愁。 ……自顾风前影,谁堪月下俦?

杨译:Not yet divined the fate in store for me,Good reason have I for anxiety. My shadow in the wind is all I see, Will she by moonlight keep me company?[5]6

霍译:Ere on ambition's path my feet are set, Sorrow comes often this poor heart to fret. Dare I, that grasp at shadows in the wind, Hope, underneath the moon, a friend to find?[6]63

前两句诗通过简洁而深刻的语言,表达了对未来不确定性和生活压力的担忧,是贾雨村写自己对感情的苦闷,意思是:“不知道自己对甄家丫鬟的心思能否得到回应,平白给自己增添了烦恼。”一个“愁”字表现了贾雨村的矛盾心理:他一方面盼望与娇杏结为夫妇,另一方面因为自己条件太差,成功的希望太小,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单相思,白白浪费感情。 由此可以看出,这两句诗重点就在一个“愁”字。 杨译本的“anxiety”,霍译本的“fret”都有焦虑的意思,在这一表达上两个译本都翻译得比较准确。但是从整句的意思表达来看,杨译本表达的是作者“不知自己的前途命运”,霍译本表达的则是作者“已经在实现自己雄心壮志的路上”。 从对原文的分析来看,贾雨村此时还一事无成,何来雄心壮志?因此,在意境表达上,杨译本更加贴近原文。

后两句诗转写自己的处境,担心对方不会与自己比翼双飞。 风前月下,瞧这身破衣服,如此寒酸!贾雨村此时只是在葫芦庙中暂寄安身,无家无业,顾影自怜,未免自惭形秽,心想:“这样的条件,还有谁来赏识我,愿意做我的终身伴侣呢?”两个译本对该句诠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后半句,杨译本“keep me company”译为“陪伴我”,霍译本“a friend to find”译为“找到一个朋友”,再次对原文背景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俦”表示伴侣,“月下俦”,指成亲,由此可见贾雨村并非是要找朋友,而是想要找到可以陪伴自己的另一半,霍译本显然出现了翻译错误。 另外,在语句的整体表达上,杨译本的风格以及流露出的情感高度贴合原文,此处是作者情绪的低谷,而霍译本中的“dare”“grasp”“hope”等词汇分别是“敢于”“抓住”“希望”的意思,传达出的情感过于积极正向,仿佛贾雨村此时已经胸有成竹,没有翻译出原文的寒酸和愁苦。

从诗歌内容和情感传递或者是从功能对等的角度来看,杨译本更能体现诗词之意美。 出于传情达意的目的来翻译诗词时,可以采取直译或者意译的翻译策略。 直译策略适用于诗歌的语言简练、意象鲜明的情况,按照原文的词序和语法结构进行翻译。意译策略适用于原文的文化背景和语言特点与译文所处的语境和文化环境有差异的情况,可以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根据译者的理解和创造,对原文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编。

三、 结论

研究《红楼梦》中的诗词有助于文学传承和创新,杨霍两个译本各有特色。 首先,从翻译风格来说,杨宪益、戴乃迭翻译的《红楼梦》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保留了原著中的大量文化元素,但有时过于注重字面翻译而忽略了英文的语言表达方式。 大卫·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则更加注重英文的流畅性和可读性,对部分难以翻译的词汇或句子,他采取了比较自由的翻译方式,使译文更加具有英语特色。 其次,从文化传承方面来说,杨译版本的《红楼梦》注重传承中国古代文化,尤其是清代文化,更为深入地揭示了原著中的文化内涵和历史背景。 而霍译版本的《红楼梦》则更加注重传播中国文化,译文中对中国文化的讲解和解释更加直白和简洁,以便西方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总的来说,杨宪益和霍克斯在翻译过程中对文化意象的传递采用了不同的策略。 杨译本主要倾向于异化翻译策略和直译方法,而霍克斯的版本则主要采用归化和意译。 杨译本注重传承中国文化和传统,而霍译本则更加注重与英语文化和语言的契合度,使译文更加具有西方读者的接受度。 也就是说,杨译本更具意美特点,霍译本则更注重音美。 因此,在《红楼梦》诗词英译过程中,译者不仅需要熟悉源语言,还应具有文化意识,灵活应用各种翻译策略,以达到“三美”目的,并尽可能地将源语的符号信息和文化内涵传递给译入语读者,使其更好地理解中国文化和历史,与作品中的人物产生情感共鸣[8]。文章对《红楼梦》中的部分诗词的不同英译版本进行对比,一定程度上具有局限性,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得诗词翻译得到学界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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