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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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2023-03-24 03: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河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民警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考生)+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林冀等272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集中。

(二)地点:河池市体育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田径场,河池市金城江区职教路26号)。

(三)报到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到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田径场内报到并现场验证。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前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具体体能测评项目规则见附件2):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健康管理

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测评。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二)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三)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本人放弃"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一天到测评点熟悉场地,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六、联系方式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778-2103506。

 

附件:1.河池市202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2023.3.21.xls

2.河池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规则2023.3.21.doc

3.体能测评场地示意图2023.3.21.png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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