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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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青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04 04: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中学: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局研究制定的《西青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青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青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职责。

(二)坚持属地管理,由区教育局组织各初中学校统一实施。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二、招生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健康素质达到合格标准,准予升级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2023年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含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原则上就近升入本街镇中学。

2.杨柳青镇实行就近入学、对口直升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入学。杨柳青镇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依据户口和住址(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的,并且二者一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分配到杨柳青二中、杨柳青三中和杨柳青四中三所学校。杨柳青镇内非杨柳青镇户籍的学生将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到三所初中校。

3.大寺镇除育英小学外,其他小学毕业生根据意愿选择升入大寺中学或天津市第九十五中学益中学校,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直接入学。

4.李七庄街王兰庄中心小学和蔡台中心小学、津门湖街梅江富力小学、大寺镇育英小学的毕业生根据意愿选择升入富力中学或兴华中学,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直接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主动谋划,提前分析,认真研判,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定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统筹协调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在未通过区教育局审核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天津益中西青学校今年在满足本区生源入学需求的基础上,可跨区域招收寄宿生,招生计划160人。录取将提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招生时间

1.面向本区招生的初中校在2023年6月26日—7月7日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月20日上报新生花名册。

2.跨区招生的初中校按市教委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3.在外省市就读的西青区户籍学生(包括蓝印),要求回户籍升学的,在7月10日至7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和学生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普教科注册登记、统筹安置。

(五)政策照顾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按个人意愿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安排到本区相应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职责。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局长、办公室、普教科、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加快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区教育局加强统筹管理,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初中学校根据招生工作方案统一向学片内小学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三)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监督问责。区教育局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营造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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