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注意!恩施州两部门联合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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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5-10 11:42:50 来源: 凤凰网房产恩施站 分类: 行业动态 200次浏览 恩施州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随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越来越深入,房地产调控也变得更加成熟。调控政策的不断变化,对购房者增加了判断市场的复杂性,为确保购房者合法权益,在商品房交易时请谨防以下风险: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七、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九、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即是风险。 十二、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即是风险。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同时签订装修等“双合同”的即是风险。 十四、开发商承诺购房者赠送绿地或搭建违章建筑的即是风险。 十五、开发商承诺商办可改住宅的即是风险。 十六、开发商承诺商办可以居民用燃气入户的即是风险。 责任编辑: lizhe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楼讯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电话: 4008180066 转 039674。 ![]() 上一篇 央行重要报告发布!事关楼市、存款利息下一篇 福州市今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8843户 建设保租房7万套![]() 热门楼盘 查看更多热门楼盘>>![]() 科宏·云栖玖望 [恩施市] 6400元/㎡ ![]() 碧桂园藏龙源著 [恩施市] 6800元/㎡ ![]() 交投·逸晴湾 [恩施市] 5388元/㎡ ![]() 万达广场|利川·生态城 [利川市] 5200元/㎡ 团购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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