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优化公办幼儿园集团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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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优化公办幼儿园集团化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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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区《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有效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城乡一体融合,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集团化管理和运行模式,提升我区公办幼儿园办学整体水平,经教育局党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体系

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地域分布、办学水平、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以事业登记公办幼儿园为核心,成立15个幼教集团,建立“1+2+N”模式的集团园管理体系:即以核心园园长为集团总园长,视条件配备一至两名集团副园长(同时兼任园区负责人),以及各园区负责人共同组成集团园务委员会。

(一)江北区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清湖园、桃源园、星海早教园、启慧幼托园、姚江新区望江府园

2.班子成员:王秀华(总园长)、姚丽亚(早教中心副主任;早教集团负责人)、应怡(副园长;桃源园负责人)、吴增光(副园长;清湖路园负责人)

(二)江北区甬港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凯德园、湖滨园、姚畔湾园

2.班子成员:何妨(总园长)、陈夏梅(副园长;凯德园负责人)、朱黎黎(副园长;湖滨园负责人)、李勤燕(姚畔湾园负责人)

(三)江北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建业路园、三水湾园、万象园、花语江湾园

2.班子成员:范建君(总园长)、  陈娅(副园长;建业路园负责人)、杨雪岳(副园长;三水湾园负责人)、应培佩(万象园负责人)

(四)江北区槐树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浮石园、大闸园、翡翠东方园、文创港园

2.班子成员:林晓萍(总园长)、胡小红(浮石园负责人)、张芝英(大闸园负责人)

(五)宁波市祥星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锦江园、祥云园、前江街道中心园、中旅城园、万科云谷园

2.班子成员:王小波(总园长)、  朱晓瑜(副园长;锦江园负责人)、葛健英(副园长;祥云园负责人)、张夏波(副园长;前江街道中心园负责人)

(六)宁波市东方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东方园、歌聆园、国际村园

2.班子成员:童燕斌(总园长)、施耀晖(东方园负责人)、张建娜(歌聆园负责人)、杨凌萍(国际村园负责人)

(七)宁波市绿梅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绿梅园、文汇园、朱佳苑园、悦士庭园

2.班子成员:李丰(总园长)、吴建颖 (副园长;绿梅园和文汇园负责人)、陈春(朱佳苑园负责人)、郭晓蕾(悦士庭园负责人)

(八)宁波市怡江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怡江园、世纪滨江园

2.班子成员:唐静亚(总园长)、王烈飞(怡江园负责人)

(九)宁波市倡棋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倡棋园、慈二幼园、慈城镇幼园(含北园和西园)

2.班子成员:朱幼芬(总园长)、戎红仙(慈二幼园负责人)、张莉莉(慈城镇幼园负责人)

(十)江北区甬江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街道中心园、压赛园

2.班子成员:徐伟萍(总园长)、吴秋霞(中心园负责人)、石晶晶(压赛园负责人)

(十一)江北区庄桥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街道中心园、广庭园、长岛园、李渡湾园

2.班子成员:顾莺红(总园长)、裘海英(广庭园负责人)、吴芳芳(长岛园负责人)、雷丽玲(中心园负责人)、邱额波(李渡湾园负责人)

(十二)江北区洪塘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街道中心园、北欣园、亲亲园、宁静园

2.班子成员:洪蕾(总园长)、周怡(北欣园负责人)、叶幼晴(宁静园负责人)、王爱娟(亲亲园负责人)、翁海娜(中心园负责人)

(十三)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镇中心园、怀之园、塘家湾园、湖西园

2.班子成员:胡敏(总园长)、朱婵(副园长;镇中心园负责人)、陈露雅(怀之园负责人)、孙丹(塘家湾园负责人)

(十四)江北区慈城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实验园、云鹭湾园、维拉园、绿苗园

2.班子成员:王珂(总园长)、虞菁(实验园负责人)、刘蕴( 维拉园负责人)、方迪(云鹭湾园负责人)、裘晶晶(绿苗园负责人)

(十五)阳光幼儿园教育集团

1.园区成员:阳光园、天成园、洋墅园

2.班子成员:胡珍艳(副园长,主持集团园工作;兼阳光园负责人)、沈琼(天成园负责人)、林萍(洋墅园负责人)

以上各集团班子成员具体分工,由各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并报教育局备案。

二、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各集团应集合各园特色优势,团结全体教职员工,尽快形成 “多个园区、法人同一,班子统一、管理统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管理体制,核心园优质资源内生、辐射能力不断增强,集团内各园区等级、内涵不断提升,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教育集团。

(一)健全运行机制。实施“规划引领、机制创新、内涵提升”策略,各幼教集团组建并完善集团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集团化办学运行的章程制度,充分调动各园区广大教职工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增强集团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切实做强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育科研互通、设施设备资源共享等核心管理办学环节,既保障集团整体质量提升,又鼓励集团内各园区差异发展、特色发展,激发每个园区主动发展的活力,实现优势互补、品牌共建的办学格局。

(二)推进教师发展。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盘活教育集团内骨干教师资源,鼓励骨干教师在教育集团内流动,通过骨干教师流动、师徒结对等形式提升教师业务能力。集团制定教师流动奖励性政策,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在教育集团内任务重、困难大的园区流动的教师倾斜。教研室、教科室要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专业支撑,助推建立教研一体化的集团培训制度,通过师资共育等多种方式搭建共同学习平台,实现集团各幼儿园教学交流、培训同步、教科研共进、保教队伍整体提升。

(三)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从幼儿园发展、教师发展、幼儿发展、社会认可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全方位进行监测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集团及各园区学年度考核。建立集团内幼儿园“捆绑式”考核制度,整体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幼儿园园际差距缩小,实现教育集团量与质的提升。建立集团化办学视导诊断制度,每年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办学诊断,把推动集团发展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结合起来,积极预防优质品牌幼儿园“被稀释”和文化构建“同质化”现象,及时排除和调整不利因素。

(四)优化治理体系。健全家长、社区参与办学的有效机制。各集团在办学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了解集团办学,切实赋予家长和社区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评价权,合理吸纳各方的建议和诉求,有效改进集团办学,增进家长、社区对幼儿园的理解与支持,提升集团办学的社会影响力。

(五)注重总结推广。区教育局定期组织教育集团核心幼儿园园长高级专题研修培训,每年组织1~2次集团化办学的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展示各教育集团的阶段性办学特色,总结提炼办学经验,宣传推广办学成果,扩大办学影响,积极营造有利于幼儿园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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