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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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教高函〔2019〕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完成,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1年延期和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可查看《西南大学2021年延期和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结题验收流程 1.请2021年延期和2022年按时结题的项目团队于2023年5月12日前,对照项目合同书,梳理本年度研究成果,按照项目所属学院(部)要求,向项目所属学院(部)提交《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实验记录、研究报告(附件7)、项目成果(论文、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利、竞赛获奖、创新性产品等)等结题材料。 2.对于个别项目团队因其他客观困难造成无法按时结题,请依流程填写《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部)。(注:延期时间至多1年,原则上2020年延期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3.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学生的项目需进行结题。如未达到结题要求,需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可在团队内部进行项目负责人变更,向所属项目学院(部)于2023年5月12日前提交《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更换申请书》(附件4)。 4.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对申请结题项目的评审工作,在评审完成后填写《西南大学2021年延期和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国创项目和推优项目进行终审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将另行通知。 6.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将获得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证书。 三、结题评审要求 1.请各学院(部)组织专家通过材料评审或答辩等形式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协调管理、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成果等。国创和市创项目原则上需进行答辩评审。 2.结题项目等级评定比例。原则上按2022年立项总数依次定级为“优秀”(比例不超过10%)、“良好”(比例不超过20%)、“合格”和“不通过”。 3.请各学院(部)根据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创新训练类须初审并进行项目等级评定;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类只做初审不做项目等级评定,项目等级评定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等级评定。 4.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学院(部)报送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四、材料提交 1.项目结题。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西南大学2021年延期和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项目结题材料《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实验记录、项目成果(研究报告、论文、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利、竞赛获奖、创新性产品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1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变更或项目终止。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更换申请书》(附件4)、《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1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项目评优。学院(部)等级评定为优秀的项目须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3年5月20日提交《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优项目成果信息采集模板》电子版(附件6)至创新创业学院(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他 1.2022年立项的校级培育项目由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统筹安排。 2.本次“大创计划”结题率将作为各学院(部)2023年度国创、市创立项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3.获评结题优秀的大创项目将作集中成果展示,结题优秀的国创项目将作为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重点推荐后备项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68250697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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