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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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4-07-17 13: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合政发〔20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洽川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合阳县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合阳县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和治理各类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渭环督通〔2021〕18号),结合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合阳和十四运、残特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推进实施《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狠抓扬尘短板,强化建筑工地和渣土车密闭运输监管,抢抓有利时机植绿抑尘,做好裸露土地的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从源头控制扬尘产生,确保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助力全县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获得更多蓝天白云成就感。

二、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力争“一个月见成效、两个月巩固提升、三个月常态长效管理”,到2021年底,以扬尘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持续减少,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监管。深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3月底前,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城管部门联网,强化施工现场动态监管,确保防尘要求落实。严格执行《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所有施工项目每两周全覆盖检查一次,严格查处防尘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严格物料运输车辆监管。加大渣土运输及工程车辆带泥上路和沿路抛洒整治,渣土运输车辆实行“一车一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严禁超高、超量装载,密闭不严、未冲洗到位车辆上路行驶。采取错时执法方式,加大夜间等特殊时段的执法力度,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渣土运输联合执法行动。

牵头单位:城管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城关街道办

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水平。持续加大车辆和人力投入,突出重点区域和路段,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辖区主要干道每天不少于6次,一般街道不少于3次,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保持道路积尘处于低负荷状态。着力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加大支路、街巷、非机动车道保洁力度。每月开展一次城市道路大清洗活动,对道路、护栏等进行深度清扫清洗保洁。

牵头单位:城管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

(四)强化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管理。强化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块状物料入棚入仓密闭储存。对不能密闭的露天堆放块状物料,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严格落实物料覆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加强入棚储存、堆取物料作业过程扬尘管控,防治扬尘污染。3月底前,开展一次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堆场及问题清单,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巩固整治成果。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工信局、煤炭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经开区

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监管。合理规划开采作业区域,规范开采区域道路建设,对生产矿山采场边界到加工区、废料堆场、矿区道路实施硬化和洒水抑尘,加强矿产资源加工防尘、除尘措施落实。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不达标露天矿山,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持续开展防尘措施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六)深化推进裸地扬尘治理。各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借助网格化监管等方式,对主城区及周边3公里裸地进行地毯式排查,按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工地裸土(地)、滩涂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裸地管控清单。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则盖”的原则,短期裸地(1个月以内)要采取临时苫盖措施;中长期裸地(1-6个月)要采取临时性绿植覆盖或抑尘剂表面固化作业;长期裸地(6个月以上)要进行全面硬化或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七)加强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趋势会商研判,预测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或大风扬沙天气时,提前采取增加城市道路洒水保洁频次、依法停止“拆除、爆破、土石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等抑尘措施,有效减少本地尘源。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气象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水务局、城管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八)加强十四运会期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等各类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要求。全县核心及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易产生扬尘的道路运输,货运场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严格落实控尘措施。加强道路扬尘控制与管理,增加道路清洁次数。启动应急响应后,要在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扬尘源管控力度,管控区范围内实施施工作业调整,增加重点道路清洁频次。

牵头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组织加强《渭南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普法教育及宣传,2021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法治意识,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前普法教育,指导帮扶建筑工地贯彻条例新规,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复工(开工)后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城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建立完善扬尘源台账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分领域扬尘源清单,并根据工作进展实现动态调整。202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建筑工地、露天矿山、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扬尘源清单。对城市、县城建成区及周边裸露地面扬尘源,开展全面排查,按地块性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年度推进计划,落实具体实施点位的节点范围、面积(长度)和完成时限,裸露地面清单和年度整治计划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并备案。

责任单位: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经开区、各镇街

(三)开展城市降尘积尘监测。2021年平均降尘量控制在9吨/月·平方公里以内,每月对降尘量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起,利用道路走航监测系统,及时发布洒水调度,每周对高扬尘路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城关街道办

(四)强化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督。组织建筑工地、露天矿山、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扬尘污染源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防尘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依法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针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现场管理水平不高、防尘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对扬尘污染物超标排放、防尘设施建设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对公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扬尘污染等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期查处、整改。

牵头单位: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扛起对本辖区(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的责任,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攻坚行动顺利推进。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制定符合实际、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序进度和责任单位,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分管领域工作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精准管控。

(三)加强工作调度。攻坚行动期间,县政府督查室、县铁腕治霾办将不定期召开周调度会,听取扬尘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及典型案件办理情况,总结亮点做法及工作成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扬尘管控调度工作,每周三前以正式文件总结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3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重点任务进展、典型案件办理、亮点做法及工作成效等)

(四)加大督查督办。县综合执法检查组将加大下沉力度,每周覆盖各责任单位管理片区开展帮扶督查,通过定点帮扶和专项督查,推动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落实。做到当天问题、当天汇总、当天通报。对于移交转办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限时办结反馈,并对发现的防尘设施建设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立案处罚情况将纳入扬尘防治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县委县政府。

(五)严格考核问责。扬尘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周调度、月小结、季考核,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对主要任务、推进措施落实情况,将按发现问题个数进行扣分(每发现1个问题扣0.1分,整改不到位扣0.2分,主要任务及推进措施未开展的每项扣0.5分)。同时,进一步夯实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责任,将每周对PM10指标情况按现状及改善率进行综合排名,对单周排名后三的进行通报,对连续两周排名后三的进行约谈,对连续三周排名后三的将进行问责。(联系人:李 艳 联系电话:551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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