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實之間:墓誌與傳奇中的裴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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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實之間:墓誌與傳奇中的裴珙

2024-07-06 22: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我承擔整理的大唐西市藏墓誌中,有一方由裴珙自撰的墓誌銘,題曰“唐故朝議郎河南府王屋縣令上柱國裴珙府君墓誌銘自撰”,誌蓋上書“唐故王屋裴令府君合附墓誌”12字。

隨著墓誌的發現整理逐漸增多,裴氏家族的墓誌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已經完成的論著亦不在少數。但是,自撰墓誌在唐代原本數量不算多,又恰爲裴氏家族一員的墓誌,通過對這方墓誌的解讀,可以探究其與裴氏家族其他成員的關係如何;而且墓主裴珙在傳奇小說中也曾有專篇記載,將墓誌與傳奇兩相結合起來,其間的關係也是饒有興味之事;更值得玩味的是,這方墓誌無論從碑石還是誌文都存在著某些異樣的所在,令人疑惑和不解。通過解讀這方記錄裴珙個體生命之旅的墓誌,我們感受到的是,作爲歷史的重建正是靠著這樣一個個的個體片段式的、或並非完整的一個個影像碎片的串聯爲依據的,但是,要想將這一個個家族世代繁衍中的支離的片段記錄綴合起來,來完成人物還原和歷史重現,卻面臨著莫大的辨偽求真的難題。不知這些石頭上的述說將爲我們展開怎樣的鋪陳:究竟是實錄,還是另一段傳奇,撲朔迷離,卻更像磁石,吸引我們在墓主對其生命的吟詠和嗟歎中還原一份家族昔日的榮耀,對個人生命的追索乃至時代的變遷。

 

一、墓誌

 

唐故朝議郎河南府王屋縣令上柱國裴珙府君墓誌銘自撰

河東裴子,貞元乙亥歲二月廿六日,生於邠州三水縣。萍蓬幻夢,寄世若浮,自外傅累丁    家禍,纔弱冠同氣皆零,依于      諸叔諸姑,隨侍所任,或千里而近,或三千里而遙,不常厥居,伶俜幾廢。性敦仁義,諷《孟子》而不知倦,通習兩經,而舉孝廉科。成立既不因人,入仕未嘗親附。歷官多府縣,志業守清貧。希望自廣其家門,操心不輕負荷,每於骨肉親朋,怡怡如也,故無所憎愛。銘誌何託,摭實自書,將慙先哲,粗紀往事。珙字比德,聞喜東眷人。魏晉軒冕寖盛,随唐蟬聯不絕。元和初,     親叔有時重名,三載相位。   諸叔出入華省,顯列       清朝。同堂兄弟,或登科選,倫材任職,皆朱紫耀門,居家孝理稱悌。至    大王父諱璘,隰州隰川縣令,贈屯田員外郎。     祖比(妣)京兆韋氏,河東縣君。    王父諱昱,京兆府高陵縣令,贈太傅。祖妣樂安孫氏,吳國太夫人。      先考府君諱垍,越州大都督府參軍。        先妣潁川陳夫人。釋褐授河中府參軍,又授四衛佐,又授河南縣尉,又授河南縣丞,又授河南府功曹,又授密縣令,又授王屋縣令。秩滿抱疾,以大中十三年七月廿日,卒于東都永泰里,享年六十五。有男子六人,長曰小宜,次曰孫八,藏兒,洞兒,崔奴,虔兒。女子四人,長曰引弟,次曰馬兒,喚兒,威兒。即以其年八月廿五日,歸于河南縣平樂鄉杜翟村崔夫人之墓。其銘曰:    專經入仕,孝友資身,有位不大,享年未臻。感深朋友,哀切宗親,男子女子,壘壘侁侁。陵谷是虞,刻此貞珉。

 

二、墓誌解讀

 

墓誌出土於洛陽。正文20行,每行26字。墓誌字跡工整,字距規範,凡遇避家諱處空兩格或三格不等,如“家禍”、“諸叔”、“諸姑”、“親叔”、“大王”、“王父”、“先考”、“先妣”等。此外,遇國諱如“清朝”亦空三格。結尾“貞珉”之“珉”末筆缺,以避太宗世民名諱。

自撰墓誌中的墓主裴珙生於貞元乙亥歲(貞元十一年,795),卒年爲大中十三年(859),享年65歲。作爲自撰之墓誌,卒年當屬他人所後填。透過他所描述的自德宗至宣宗一段人生軌跡,不僅可以從中解讀他在這段歷史中的人生際遇,家境與親緣,還有著鮮活生動的對社會景況與人文環境的映射和透視。

《新唐書》卷七一《宰相世系表》中以裴姓居首,其族系有東眷、中眷、西眷之分。裴氏在唐代出了近20位宰相,而其冠冕綿延不絕,由來已久。裴珙自撰墓誌中追述自己先人的文字有:

至大王父諱璘,隰州隰川縣令,贈屯田員外郎 。祖比(妣)京兆韋氏,河東縣君。王父諱昱,京兆府高陵縣令,贈太傅。祖妣樂安孫氏,吳國太夫人。先考府君諱垍,越州大都督府參軍。先妣潁川陳夫人。

茲列表如下:

 

曾祖父

裴璘

隰州隰川縣令,贈屯田員外郎

曾祖母

京兆韋氏

河東縣君

祖父

裴昱

京兆府高陵縣令,贈太傅

祖母

樂安孫氏

吳國太夫人

裴垍

越州大都督府參軍

潁川陳夫人

 

 

除了表中六位以外,墓誌中有一處涉及家族成員的非常關鍵的記載是:“元和初,親叔有時重名,三載相位。”徵諸史籍應該是指裴垍。按《舊唐書》卷一四八《裴垍傳》,裴垍自德宗貞元朝(785-804)先後歷官京兆美原縣尉,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尚書禮部、考功二員外郎,在憲宗元和(806-820)初年,入爲翰林學士,考功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於元和三年(808)晋升中書侍郎平章事,次年加集賢院大學士,至元和五年因病罷兵部尚書。所以,“三載相位”者是指裴垍自元和三年至五年間作宰相的一段經歷。

墓誌中又記載:“諸叔出入華省,顯列清朝。”與裴垍同家族的同輩的裴復就屬其一。據《河南少尹裴君墓誌銘》,他歷官清貴,做過殿中侍御史、刑部郎中、河南少尹,堪謂“出入華省”,又銘曰:“裴爲顯姓,入唐尤盛,支分族離,各爲大家。惟公之系,德隆位細,曰子曰孫,厥聲世繼。晉陽之色,愉愉翼翼,無外無私,幼壯若一。”即是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墓誌中前後行文中的矛盾。前文考訂誌文中三載爲相的親叔就是裴垍,但是前面表中的裴垍,墓誌明確記載的是裴珙的父親,這個裴垍與“親叔”裴垍顯然是矛盾的。在依照片作出錄文後筆者又親赴西安西市博物館檢核碑石,“先考府君諱垍”中的“垍”字清晰可見。那麼,如何來區分判斷墓誌中的裴垍到底應該是裴珙的父親還是叔父,即墓誌所言的真偽呢?

可以肯定的是,裴垍不是他的生父。儘管《舊唐書》裴垍本傳中未具載其家族世系,僅記載了他爲“河東聞喜人,垂拱中宰相居道七代孫”。趙超《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集校》訂偽中已經指出,并以岑仲勉《唐史餘瀋》卷二裴垍居道七代孫條“依表上所列世數比算”及“垂拱至元和初僅百二十年”推證《舊唐書》有誤。另外胡俊《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校補》則根據咸通十四年(873)《孫虬妻裴氏墓誌》的記載,補綴裴垍另外一子處休及處休之子妻裴氏。至此,加上《新唐書·宰相世系表》的記載,已可獲知裴垍有二子:裴鍠和裴處休。

裴垍卒於元和六年(811)。今核查《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在河東東眷一支中確實記錄有墓誌中提到的裴昱,亦是出任高陵縣令,在他的子輩中有增、垍、衡、坰、墉 ,其中垍相憲宗,坰爲大理少卿,墉爲壽州刺史。由此可以證明裴昱與裴垍的父子關係。但是,問題在於,裴垍在歷任官職中赫赫者多,此墓誌中裴珙的父親僅做過越州大都督府參軍,更何況在今天所見兩《唐書》傳記中裴垍完整而清晰的履歷中卻獨獨沒有到越州任官的記錄。再者說裴珙追述自己的父親,不可能連寫生平都出錯!越州在唐前爲大都督府,唐後期,肅宗乾元初立浙東節度使,越州爲治所,此後經改浙東都團練觀察使,或其所管八州改隸浙西,至德宗貞元初年復置,越府等都督府雖未正式廢除,卻都由節度使司所兼領。同時期的墓誌中也見有稱“越州大都督府”的,如《唐代墓誌彚編》貞元072號《故越州大都督府餘姚縣令李府君(汲)墓誌銘幷序》云:“有唐貞元十年五月廿日,故越州餘姚縣令李公即世於揚州旅館,邦家彌瘁,朝野涕零。公諱汲,字寡言,趙郡人也……”

但是,裴珙作“越州大都督府參軍”的父親肯定不是元和宰相裴垍。那麼他爲何要將父親寫作裴垍呢?可能的解釋或許是裴珙假託叔父裴垍爲“先考”,假託的原因,或是攀附,或因其早孤,而受其接濟,如墓誌所說“依于諸叔諸姑,隨侍所任,或千里而近,或三千里而遙,不常厥居,伶俜幾廢”。就其家族門風而論,一族之內,或有不濟子侄,均以接濟爲常。如《舊唐書》卷一一三《裴遵慶傳》附子裴向傳記載:“内外支屬百餘人,向所得俸禄,必同其費,及領外任,亦挈而随之。有孤惸疾苦不能自恤,向尤周給,至今稱其孝睦焉。”又《河南少尹裴君墓誌銘》“以恭儉守其職,居喪必有聞。待諸弟友以善教,館嫠妹畜孤甥,能别而有恩。歴十一官而無宅於都,無田於野,無遺資以爲斯”。這與墓主裴珙所描述的也是一致的。

墓誌中的第二個矛盾之處是與前述咸通十四年(873)《孫虬妻裴氏墓誌》的不一致。按照裴珙自撰墓誌,祖父裴昱爲京兆府高陵縣令,死後追贈官爲太傅。但是,裴氏墓誌中卻記載爲“裴氏其先河東聞喜人,顯於晉魏,隆於有唐,官族蟬聯,煥在史諜,斯故略而不載也。曾王父昱,京兆府高陵令,贈工部尚書;烈祖垍,以德行文學擢進士第,昇賢良科;當元和朝,天子以武定河塞之(犭制)吠者,且急於自輔,故擢公於宰相之任。”這裏,裴垍和裴昱的父子關係再次得以證明,且與自撰墓誌相合。但是,問題出在裴昱死後的贈官上,這裏的記載是“工部尚書”而不是裴珙墓誌中所說的“太傅”。如何解釋兩方墓誌存在的差異?從裴珙墓誌和裴氏墓誌的時間上來比較,裴珙墓誌在大中十三年(859),裴氏墓誌在咸通十四年(873)。時間在後的裴氏墓誌中裴昱的贈官低於在前的裴珙墓誌中的贈官,似乎不能夠以累贈后贈官提升的原因來作簡單的解釋。

但是,問題也正是累贈造成的。從裴昱的子嗣來看,不僅有大名鼎鼎的裴垍,還有大理寺卿和壽州刺史,這些值得稱羨的官職在裴昱的贈官節級升遷中都能夠發揮作用,也就是說,不獨裴垍因爲宰相的榮階光宗耀祖,他的兄弟幾位也都可以爲父親裴昱的贈官增光添彩。再看裴昱的妻子樂安孫氏所封“吳國太夫人”,作爲一品,與裴昱的太傅贈官也是匹配的。

解釋兩方墓誌中對裴昱死後贈官記載不一致的原因,可以從裴氏墓誌看,她作爲裴氏家中處休之女,和裴珙相比,又差一輩,裴昱是她的曾祖父,是裴珙的祖父,顯然她與裴昱則距離更遠,加上她是知盐铁陈许院事侍御史内供奉赐绯鱼袋孙虬的妻子,死後是由夫家親戚來寫的墓誌,撰作者是孫虬的仲兄鹽鐵推官殿中侍御史內供奉賜緋魚袋孫緯。正如墓誌所言“先是虬以裴氏官族德行告仲兄緯,請爲銘志”,所以,和裴珙所述自家父祖履歷相比,孫緯只是間接的瞭解。墓誌中裴氏曾祖父裴昱的贈官工部尚書,應該僅僅是初贈官。而裴珙所述裴昱贈官則是經累贈遞進累加之後的,這是唐後期父祖贈官制度的具體體現。

墓誌稱“歸于河南縣平樂鄉杜翟村崔夫人之墓”,應該是夫人崔氏。杜翟村使人聯繫到韓愈爲裴復撰寫的墓誌銘。前揭《韓愈全集》卷六《河南少尹裴君墓誌銘》,墓誌明確有裴復的歸葬地“東都芒山之隂杜翟村”,崔氏與裴氏聯姻,史不絕書,早在《幽明錄》中就有據兩大家族聯姻爲背景的故事《崔茂伯》(《太平廣記》卷三二四)。

那麼,裴珙墓誌中的矛盾是否都能獲得合理解釋?還有一種聲音似乎在提醒著人們。

前不久,再經專家組赴西安西市博物館查看碑石,試圖爲文字的解釋以外增加新的審視角度,即碑石外在樣貌的判斷。非但未能豁然釋解上述疑點,反而又多疑點,即從碑石打磨的光滑程度上,以及碑石四周的線刻紋飾上,多了一種猜測,即不排除碑石被人爲摹刻的疑慮。但是,撇開碑石真偽的推斷,進一步對墓誌文字進行研判中,還沒有墓誌文字作偽的確鑿證明。

除了上述兩種矛盾的揭示以外,還有一處疑點就是,在一般墓誌中先行書寫父祖家世,而裴珙墓誌中父祖部份卻放在後面,這似乎給人一種後附的感覺,進一步的推測甚至會覺得這是今人拼湊的文字。那麼該如何看待?本文將專章討論自撰墓誌的具體樣態以及寫作特點,容后詳論。

關鍵是,墓誌內容如何能夠證實是與當時的真實人物和真實歷史相吻合,纔是能夠判定墓誌真偽的過硬證據。有意思的是,下面的論述似乎並非直接的證據,卻是令人有意想不到的聯想與領悟。也就是說,撇開碑石文物真偽判定不論,起碼在碑文內容上還是有案可稽的。

 

三、《集異記》中的裴珙

 

從裴珙自撰墓誌很自然地聯想到唐代薛用弱的《集異記》,其中就有《裴珙》一篇。將墓誌與故事中的裴珙進行比較聯繫,在兩種載體之間,既可傳遞出更多現實中的信息,同時可以獲得人物的心理訴求,再現血肉豐滿的歷史人物,進而可以獲得更多的啓發。

按《新唐書》卷五九《藝文志》收錄《集異記》,三卷,據注文記載,薛用弱,字中勝,長慶朝爲光州刺史。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三下記載亦爲三卷,且言薛用弱“撰集隋唐間譎詭之事,一題曰《古異記》,首載徐佐卿化鶴事”。《文獻通考》卷二一五《經籍考》記有《集異記》二卷。至《宋史》卷二○六《藝文志》則僅記一卷。《四庫提要》據《三水小牘》記載作者,“其太和中自儀曹郞出守弋陽,爲政嚴而不殘,蓋在當時稱良吏。其事迹亦無考也”。所記載的最晚在大中年間的事。

《集異記》顧名思義爲匯集軼異離奇、志怪傳奇之作。《裴珙》篇今收在《太平廣記》卷三五八《神魂》中,與龎阿、馬勢婦、無名夫婦、王宙、鄭齊嬰、柳少游、蘇萊、鄭生、韋隱、齊推女、鄭氏女、舒州軍吏同卷。

《裴珙》篇記載:

孝廉裴珙,家洛陽。仲夏,自鄭西歸,及端午以覲親焉。日晚,方至石橋。忽有少年,騎從鷹犬甚衆,顧珙笑曰:“明旦節日,今當早歸,何遲遲也。”乃以後乘借之。珙甚喜,謂二童曰:“爾可緩驅,投宿於白馬寺西表兄竇温之墅,明日徐歸可也。”因上馬疾驅。俄頃,至上東門,歸其馬,珍重而别。珙居水南,促步而進,及家暝矣。入門,方見其親與珙之姊妹,張燈會食,珙乃前拜,曾莫瞻顧。因俯階高語曰:“珙自外至。”即又不聞。珙即大呼弟妹之輩,亦無應者。珙心神忿感,思又極呼,皆亦不知。但見其親歎曰:“珙那今日不至也。”遂涕下,而坐者皆泣。珙私怪曰:“吾豈爲異物邪。”因出至通衢,徘徊久之。有貴人導從甚盛,遙見珙,即以鞭指之曰:“彼乃生者之魂也。”俄有佩櫜鞬者,出於道左,曰:“地界啟事,裴珙孝廉,命未合終,遇昆明池神七郎子,案鷹廻,借馬送歸,以爲戲耳。今當領赴本身。”貴人微哂曰:“小兒無理,將人命爲戲。明日與尊父書,令笞之。”既至而櫜鞬者招珙,復出上東門,度門隙中。至竇莊,方見其形僵仆,二童環泣呦呦焉。櫜鞬者令其閉目,自後推之,省然而蘇。其二童皆云:“向者行至石橋,察郎君疾作,語言大異,懼其將甚,投於此。既至,則已絶矣。”珙驚歎久之,少頃無恙。

《稗家粹編》卷六《鬼部·裴珙》是另一個版本:

裴孝廉珙者,家在洛京。仲夏,自鄭西歸,及端午以覲親焉。下駟蹇劣,日勢已晚,方至石橋,於是驅馬徒行,情顧甚速。續有乘馬而牽一馬者,步驟極駿,顧珙有仁色。珙因謂曰:“子非投夕入都哉?”曰:“然。”珙曰:“珙有懇誠,將█餘力於吾子,子其聽乎?”即以誠告之。乘馬者曰:“但█都門而下則不違也。”珙許約,因顧謂己之二僮曰:“尓可緩驅疲乘,投宿於白馬寺西吾之表兄竇溫之墅,來辰徐歸。”因上馬,揮鞭而鶩。俄頃,至上東門,遂歸其馬,珍重而別。乘馬者馳去極速。珙居水南,日已半規,即促步而進,及家暝矣。入門,方見其親與珙之弟妹,張燈會食,珙乃前拜,曾莫顧瞻。因附階高語曰:“珙自外至。”固又不聞。珙即大呼弟妹之名字,亦無應者,笑言自若。珙心神忿惑,因又極叫,亦皆不知。但見其親顧謂卑小曰:“珙在何處?那今日不至耶。”遂涕下,而坐者皆泣。珙私怪曰:“吾豈爲異物耶,何其幽顯之隔如此哉!”因思令僕馬宿竇氏莊,登即遽返。時夜已深,門闥盡閉,而珙意將往,身起過矣,斯須而至。方見其形僵臥於地,而二僮環泣呦呦焉。珙即舉衾以入,情意絕邈,終不能合。因出走求人以告,所見過者,雖極請訴而曾莫覽焉。珙彷徨憂撓,大哭於路。忽有老叟問曰:“子其何哉?”珙則具白以事。叟曰:“生魂馳鬼馬,禍非自掇耶!”因同詣竇門,令其閉目,自後推之,省然而蘇。其二僮皆曰:“向者行至石橋,察郎君疾作,語言大異,懼其將甚,因投於此,既而則已絕矣。”珙驚歎久之,少頃無恙。及歸,乃以其實陳於家。余於上都自見竇溫,細話其事。

故事中的裴珙在端午節前夕,自鄭州返家省親,途中遇少年,借所乘馬匹,先於僮僕抵家,發現雙親及姐妹兄弟均在,只是無人理會他的到來,叫亦不應,反復再三,均無果。直到在街上見到別人,得其點撥,方知自己身未及家而魂已先到。而待至僮僕所暫住的竇莊時,方見自己的身形僵仆於地。經身形與魂魄重合,方能魂歸而身復。

結合墓誌、傳奇,將兩件資料比對,從中發現彼此諸多細節上吻合和矛盾之處,也有助於理解史實。

第一,關於裴珙的孝廉出身,傳奇與墓誌一致。關於孝廉,唐代的史料較少而且分散,前期主要見於貞觀年間太宗《令州縣舉孝廉茂才詔》,在由皇帝下詔、州縣長官薦舉,經由皇帝親試決定去留,主要是繼承前朝舊制,形式上近於制舉,重在以德行選人。其後,孝廉多爲明經之異稱,此點吳宗國先生曾有論及。

具體到唐代後期,孝廉曾經有過一度的改革,即代宗寶應二年(763)禮部侍郎楊綰曾上疏條奏貢舉之弊:

凡國之大柄,莫(不)先擇士。自古哲后,皆側席待賢;今之取人,令将牒自舉,非經國之體也。望請依古制,縣令察孝廉,審知其鄉閭有孝友信義廉恥之行,加以經業,才堪策試者,以孝廉爲名,薦之於州。刺史當以禮待之,試其所通之學,其通者送名於省。自縣至省,不得令舉人輒自陳牒。比來有到狀保辯識牒等,一切並停。

此後不久,至建中初又停孝廉。除此時間段以外的孝廉皆指明經而言。唐後期如柳宗元《送班孝廉擢第歸東川覲省序》,班肅,按嚴震本傳,德宗幸奉天,進封馮翊郡王,進中書門下,貞元十三年卒,班方往省,序當作於此前也。裴珙與班肅同是當時的孝廉。歐陽詹《送李孝廉及第東歸序》稱“貞元癸丑歲,明經登者不上百人,孝廉冠其首”。又司空圖《唐故宣州觀察使檢校禮部王公(凝)行狀》中記載他“十五舉孝廉上第”,都是唐後期對明經中第者的記錄。由此,墓誌和傳奇同時記載裴珙的身份孝廉也就是明經。

 第二,傳奇故事中記載裴珙因爲“仲夏,自鄭西歸,及端午以覲親焉”的原因,纔發生一系列故事,結合裴珙墓誌所記的“外傅” ,《禮記·內則》有“出就外傅,居宿於外”的記載,按鄭注云:“外傅,教學之師也。”得知他是在異鄉求學,由此構成他在端午節日返鄉探家的故事背景。故事或許正是依據他的“外傅”經歷,將敘事場景設計爲他自求學之地鄭返回洛陽老家的途中。

第三,墓誌與傳奇差距最大的是裴珙對於家人的記述。按照墓誌的記載,裴珙很早便失去家人,即所謂“萍蓬幻夢,寄世若浮,自外傅累丁家禍,纔弱冠同氣皆零,依于諸叔諸姑,隨侍所任,或千里而近,或三千里而遙,不常厥居,伶俜幾廢”。區區數行便言明他早年失養,不僅失去雙親,連同兄弟姊妹也早早凋零,孤零零一人,若萍如蓬,無依無靠,只有寄人籬下,隨叔叔姑姑生活,并隨其遷官而遷徙。可是,故事中的裴珙卻明明是在端午節前趕回家與家人團聚,故事中描述他抵家時,“入門,方見其親與珙之姊妹,張燈會食”,“珙即大呼弟妹之輩”,“其親歎曰:‘珙那今日不至也’”等等,是一幅全家圍坐一桌等待他歸來的其樂融融的溫馨場景。如此截然相反的事實該當如何理解?

其實,傳奇演繹的故事恰恰透示出了裴珙心中所懷戀和期盼的那份情愫,表達了孑然一身的裴珙內心的惆悵、無著、渴望和嚮往,父母、兄弟姊妹圍坐桌前的家人團聚不過是他心中的幻夢而已。所以整個故事所依託的是裴珙借身形與魂魄的分與合來完成敘事,是一份魂牽夢繞的牽掛,是身未到而心早已飛向溫暖家園的迫切。

關於作品中的形魂分離,在文學史上所運用的離魂手法,爲當時人藝術表達上的一種形式,在魯迅的作品中被稱爲“幻設”:

幻設爲文,晉世固已盛,如阮籍之《大人先生傳》,劉伶之《酒德頌》,陶潛之《桃花源記》《五柳先生傳》,然咸以寓言爲本,文辭爲末,故其流可衍爲王績《醉鄉記》、韓愈《圬者王承福傳》、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等,而無涉於傳奇。傳奇者流,源蓋出於志怪,然施之藻繪,擴其波瀾。故所成就乃特異,其間雖亦或託諷寓以紓牢愁,談禍福以寓懲勸,而大歸則究在文采與意想,與昔之傳鬼神明因果而外無他意者,甚異其趣矣。

與同一卷的其他故事相比較,此故事中的裴珙算是生者的形魂分離,故而有形魂的復合,這與死後形魂分離的故事有所不同。而這一文學形式至唐以後被沿用,尤以表達才子佳人纏綿愛情的悲歡離合之用,如唐有《離魂記》,爲陳玄祐所作,至元代由與關漢卿、馬致遠、白樸齊名並稱“元曲四大家”的鄭光祖據以寫成《倩女離魂》。明人湯顯祖之《牡丹亭》原名爲《還魂記》,藍本源自話本小說《杜麗娘慕色還魂》。與《紫釵記》、《南柯記》、《邯鄲記》合稱 “臨川四夢”。《牡丹亭》的故事家喻戶曉:春日鶯聲驚醒迷夢,春情擾人,不免青春萌動,生發無奈思緒,自覺虛度良辰美景,更辜負花容月貌,杜麗娘便以魂魄夢遊寄情以償。

由此再回看裴珙的魂魄先於身形抵家,也是爲了表達自外歸鄉遊子的迫切心情。這樣,從傳奇故事中讀出的信息,經由在墓誌的現實視域中的印證,便一一明瞭了。而耐人尋味的是,緣何《集異記》要以這樣的情愫彰顯主人公的內心世界,現在有了墓誌對應真實性的詮釋,纔發現這些故事情節竟是有所依託的,這就是所謂虛虛實實、亦幻亦真的境界吧。

通過對比墓誌與故事中的裴珙其人,給予我們的對於傳奇素材來源的某種認知,得以窺知這些故事產生的過程和對生活素材點滴的獲取,加以藝術提升和文學想象力,從而增加了詭異幽怪的神話色彩。但是話說回來,即使有著生花之妙筆,作品也並非是脫離真實的超現實的虛幻。這也讓人們獲得了對於《太平廣記》等傳奇故事產生的脈絡以及在選材上的特色的認識。而裴珙之所以進入傳奇故事,原因究竟爲何,又使人聯繫到《傳奇》的作者裴鉶,他在咸通中爲靜海軍節度使高駢從事,乾符五年(878)以御史大夫爲成都節度副使。裴鉶最著名的一篇是《裴航》。裴氏以自己家族的人與事納入創作視野,也便順理成章了。而傳奇作者以反映求學進身的意願和追求內容爲多,反映他們政治抱負、愛情追求、人生奮鬥爲主要內容,裴珙的身世和身份恰恰符合這些,故而被寫入傳奇故事自不言而明。

進一步說,裴珙作品中從其魂氣升天到形魂歸地的離魂過程,而後是還魂、再生,作爲此類文學形式的一般過程的表現方法,對後世的戲曲小說運用手法上的影響和取向是非常重要的。

總之,一如故事中的裴珙,通過離魂幻夢藉以表達一些心中的渴望與現實中無以企及的目的所指,都是個人意志的充分表達。正如同夢本身就是帶有著現實的影子的虛擬世界一樣,傳奇不過是藉助文學的投影,透視來源於現實生活的信息和物象。正如幔亭過客《西遊記題詞》中有言:“天下極幻之事,乃極真之事;極幻之理,乃極真之理。”從裴珙的傳奇故事結合墓誌的信息得知,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裴珙本人人生軌跡的記錄和描繪。兩相比照完全可以認定,故事中的裴珙就是自撰墓誌的墓主裴珙,故事亦皆摭事實而作,可以從墓誌中找執案可稽的真實的依據和印證。相應地,故事中的裴珙給予我們超出墓誌的鮮活感和形象感,兩者的結合幫助我們很好地完成了這個歷史真實人物的形象重建。

 

四、自撰墓誌的習尚

 

於今留存下來的墓誌中,自撰的墓誌可謂寥寥。傳世文獻中誠有名篇,如白居易、杜牧都曾經留有自撰墓誌。據朱翌《猗覺寮雜記》卷下:

杜預自表營首陽之南,爲將來兆域,取制於邢山鄭祭仲之墓。陶淵明自作挽詞、自祭文。杜牧之、白樂天、辛秘、李栖筠、王績、嚴挺之、柳子華皆自撰墓誌。盧照鄰、李適、司空圖自作墓(誌),衛大經自鑿墓,自爲誌。顔魯公在蔡州,度必死,乃作遺表、墓誌、祭文。謂之達亦可,謂之近名亦可。處死若魯公,可也。

大體上,自撰墓誌不過是作者的寄情之作,言志之文,或爲省己察故,或爲身後之託,多以表達對於生死,對於世事的達觀豁達,對於家人之殷殷囑望,對於命運之虔誠服膺,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如顏真卿自撰墓誌的原因在唐因亮撰《顔魯公集行状》說:“公度不得全,自撰墓誌以見其心。”而以文采著稱者,多爲文學之士、飽學之人所爲。

陳尚君在《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千唐志齋新藏專輯〉》中介紹專輯的兩篇自撰墓誌,其中的盧載自撰墓誌,其特色在於:

盧載不按當時的習俗備載家世閥閱,而是自稱“性靈疏愚,言語方質,才知聳善,未及有方”,並引與友人書,以爲“身不登神仙,道不濟天下,過此以往,則皆略同,便當處山”,可見其自負之高。墓誌中引到他自認爲得意的文章,有“《建中德音述》一篇,是興起德宗皇帝終美之意;《文定》一首,是伸陳伯玉微婉被謗之由”,另有爲魏博節帥起草的文書,可以見到他道濟天下的努力。遺憾的是,雖然官至兵部侍郎,但僅存《元德秀誄》一文和寫於南嶽的兩句詩。此篇墓誌的發現,讓我們有機會瞭解一位傲兀文人的自負和追求。日本京都大學川合康三教授曾著《中國的自傳文學》(中央編譯出版社1999年出版蔡毅譯本),著力研究有個性人士在自傳中的個人描述。盧載此篇與《全唐文補遺》第八輯收梁甯《唐故尚書水部員外郎以著作郎致仕彭城劉府君墓誌文》所引劉複自敘,是近年發現文獻中最有特色的兩篇自傳,值得向川合教授作介紹。劉複有文集三十卷,凡500多篇,今存詩16首,較盧載稍微幸運一些。

隨著出土墓誌的不斷發現,自撰墓誌也得到了豐富,如同盧載墓誌一樣,裴珙墓誌在這批西市收藏墓誌中的出現,又爲自撰墓誌增添了寶貴的一件。

     由此聯想到畫家的自畫像,自撰墓誌和自畫像的共同點在於,都可以看作是進入主體內心世界的一把鑰匙,是主體與自我靈魂的對話。自畫像可以反映不同時期的畫家的心境和形象,如梵高的《沒鬍子的自畫像》和《割耳後的自畫像》;又如倫勃朗的90多幅自畫像記錄了從少年到暮年的歷程;再有齊白石的《老當益壯圖》,都是各自不同時期的反映。而自撰墓誌則是作者對自身生命歷程的審視和述說,更多言外之音只有通過字裏行間讀出,如“臨終自剋死日,遺命薄葬,兼預自爲墓誌”的王績在其墓誌中所流露出的心性與不平,亦有嚴挺之自撰墓誌中對於宦途不得志的酸楚,有白居易的皈依釋典與超脫、放情等內心道白,更有杜牧墓誌中夢境與占星的迷離與朦朧,等等。

至於自撰墓誌的撰寫經過以及身後由人完成墓誌撰刻過程的各個環節,宋人黃震在其所著《黃氏日抄》卷九七《孫承節墓誌銘》中,記錄了一位自撰墓誌者身死后的墓誌添改過程以及世人對自撰墓誌的看法:

杜牧自撰墓誌,既沒未有改爲之者也。程太中自譔墓誌,歿而填實卒葬嵗月者,治命也。余鄉有承節郎監鎮江府丹徒鎮孫君,亦自譔墓誌而歿,其所親孫君某致其子鳴道之言,乃屬余更爲之。余再三謝,不可。方君曰:杜牧、程太中,文行昭當時,其所自述乃皆平平,此人之所共信,則因而用之,可也。今承節君坎埳平生而高自稱譽,儻亦因而不改,將誰其信之也。余曰:固也。然自所誌不用而改屬之他人,承節有靈,其謂何。且余與孫君無一日雅故而輒更其所自誌,果足以契其冥冥之心,否也。辭又再三,不獲,則亦惟取其所自誌者而列之。君之自誌曰:……凡皆孫君自誌之畧。如此越兩年乃卒,實咸淳八年除夕,年七十二,咸淳十年除日葬黄鄮之盛山……

據記載,對墓主所撰寫的墓誌親屬意欲改動,所以託黃震重新撰寫墓誌,原因爲他本人所言不足爲信,高自稱譽,言過其實。黃震卻因有自撰墓誌在前,不好不用,遂將自撰內容全文照錄,於後發表自己的感慨:“余觀孫君所自誌,殆挾竒氣負大志,流落困踣逃於佛而終焉者也,故其語往往多驚人。”稱墓主“自號不羈,是真不羈者耶。雖然,終非凡子也”。由此看來,人們對於自撰墓誌給予最大的尊重,可能是出於逝者爲大的原因。黃震所舉的例子也是極特殊的現象了。

但是,基於自撰墓誌從撰寫到最後刻於碑石,是有外人添改的痕跡的,也就是說,一些墓主身後之記錄,包括卒年月日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葬期記錄,都是由後人填寫的,或者還有其他內容,附加在墓誌上,由於並非成於一人,一氣呵成而就,其連貫性往往受到影響,而留下明顯的痕跡。趙會軍、郭宏濤《河南偃師三座唐墓發掘簡報》發表一方自撰墓誌,墓誌蓋上有“唐故太子賓客贈工部尚書河東薛府君墓誌”。墓誌內容如下:

唐故中散大夫守太子賓客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工部尚書河東薛府君墓誌

自撰

有唐中散大夫守太子賓客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薛丹,字貞疾,以長慶元年歲在辛丑七月十一日疾終於洛陽尊賢里之私第,享年七十有七,以十月廿二日葬於偃師縣亳邑鄉劉村之北原。    先君湖州長史,贈刑部尚書。府君塋西五里,從所卜也。生必有盡,骨肉歸於土,命也,況得從於    先塋之左右乎。平生之義行材用,歷官之中外多少,此生人之事也,何必書於泉壤哉。有子一人,陝州靈寶縣尉汪,年廿有四,而未有孫,後嗣之繼,委於運也。自誌於泉下,何必銘爲,嗚乎哀哉。其年九月廿八日 敕贈官并給鹵簿。

與薛丹合葬的夫人李氏墓誌銘上書“唐故中散大夫守太子賓客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贈工部尚書河東薛府君夫人隴西縣君李氏墓誌銘”,墓誌規整而詳細,上有記載說:“昔尚書公居夫人之終前二朞薨,自爲文以志,所卜宅泉原鄉里,皆有載記,今不復書。”也證實了薛丹自撰墓誌的事實。從合葬墓兩人的墓誌來看,與夫人墓誌相比,身爲太子賓客的薛丹墓誌單薄無內容,與身份官銜不對等,卻緣何沒有人潤色添寫或重寫,理由應該正是出於對自撰墓誌者的尊重。

     從薛丹自撰墓誌看,首行“以長慶元年”之後文字是他身故之後由別人補寫的。“其年九月廿八日 敕贈官并給鹵簿”一句置於最後,也是後人添加的內容。從時間上,前述七月十一日以疾終,十月廿二日下葬,此處又表九月廿八日勅贈官,順序上有所跳躍,顯然是最後加上的內容。

最後,再次論述關於自撰墓誌寫作的多樣性與特點,以釋解前述對裴珙墓誌中關於父祖內容置後的原因。

王行《墓銘舉例》卷一:“凡墓誌銘書法有例,其大要十有三事焉:曰諱,曰字,曰姓氏,曰鄉邑,曰族出,曰行治,曰履歴,曰卒日,曰夀年,曰妻,曰子,曰葬日,曰葬地。其序如此……如韓文《故中散大夫河南尹杜君墓誌銘》是也。其他雖序次或有先後,要不越此十餘事而已,此正例也。其有例所有而不書,例所無而書之者,又其變例,各以其故也。”從自撰墓誌來看,正屬於不按常規出牌的特例或者“變例”。而諸多原因歸結於一點,正是自撰墓誌者的目的、心境與撰寫時的具體情況。

從裴珙撰寫墓誌的整個氛圍來看,他是因爲孤身一人無依無靠,擔心無人爲他身後撰寫墓誌而不得不先備下自撰文字,在墓誌前部份主要是敘寫他的撰寫緣由和自傷身世的情愫,所以將父祖後敘也是成立的。

另從薛丹自撰墓誌分析,撰寫人薛丹在墓誌中表達了他不準備以父祖名銜作爲墓誌內容的態度,是“此生人之事也,何必書於泉壤哉”。從另一面向考量,此時病篤之薛丹行將就木,對這些已經無力兼顧,其心緒和體力都難以支撐他字斟句酌地潤色、渲染他的父祖榮耀。

再舉一例,即西市博物館此次整理的唐劉伯芻(757-817)墓誌。誌題爲“   ]通議大夫尚書刑部侍郎賜紫金魚袋贈工部尚書廣平劉公自譔墓誌幷序”,其墓誌所成是“遽命筆札,口占斯銘”加上“孤子寬夫等號奉遺旨,謹直書”的結果。其踐履事業詳細具體,墓誌洋洋灑灑二千字,卻隻字未提父祖家世,僅在前面提到“廣平劉氏出漢景帝,其世德爵位,史諜詳焉,略而不敘”,原因也是因病之故。

從不斷發現的自撰墓誌來看,與傳世自撰墓誌作品中韓昶對命運不濟的憤憤不平,或與前面所述王績、嚴挺之等人的鬱鬱不得志者的人生大體相侔,裴珙墓誌中孤子的自傷身世、薛丹墓誌中將死之人的無奈無趣等等,具體呈現出自撰墓誌者的心境和書寫的多樣性,是撰誌者真實情感的抒發,也是那些循規蹈矩的歌功頌德的墓誌所不能匹敵的價值所在。雖然自撰墓誌在墓誌中僅屬少數,卻因其少,而更顯其價值可貴。

 

綜上,藉助自撰墓誌與小說故事對裴珙的記錄,使我們在藝術的真實與現實的真實中,在紀實性的直筆與虛構的傳奇之間,傾聽來自裴珙對其人生軌跡的描繪和內心獨白,體味來自同時代人演繹和渲染的生命述說,在虛實之間還原一個歷史真實人物的履世歷程和豐滿立體的人物形象,的確是件頗有興味的事情。而作爲一個個案,在墓誌整理研究中給我們的提示,包括真偽的判定,是文字的真偽還是文物的真偽;包括墓誌的內容的虛實,即藝術的真實還是歷史的真實,在區區一方墓誌中就涵蓋了諸多的矛盾與對立,其融通與釋解足以令人眼界洞開,心曠神怡,所以的確是一方值得與同好分享的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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