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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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管理条例

2023-03-24 08: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游泳协会游泳裁判委员会管理条例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游泳裁判委员会是在中国游泳协会直接领导下的裁判工作管理机构。

  

第二条

:

主要任务

  

协助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

简称管理中心

)

和中国游泳协会

(

简称协

)

,做好国内各级游泳竞赛的裁判工作

;

配合地方各级体育部门指导有关游泳的竞

赛裁判工作

;

制定和实施全国游泳裁判发展和培训规划

;

提高各级游泳裁判员思想和

业务水平

;

培养高质量的游泳裁判员队伍

;

组织各级裁判员深入学习、正确理解和执

行竞赛规则

;

定期对裁判员进行注册、考核

;

为中国游泳在国际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

做好服务工作,推动国内游泳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

游泳裁判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常务委

员、委员和秘书处组成。

  

第四条

:

委员

  

一、凡获得国家级游泳裁判员称号,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组织能力强,

并在近年内经常参加省级以上游泳裁判工作者,经各单位或上一届裁判委员会提名

推荐,均有资格成为下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

  

二、为加强游泳事业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可适量吸纳计算机等专业技术方面人

才成为委员候选人。

  

三、候选人经协会批准,正式成为裁判委员会委员。

  

四、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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