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受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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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受审了!

2023-04-27 17: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湖南一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受审了!

7月7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娄底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成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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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成良利用担任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公司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736.96562 万元,6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共计 742.16042万元,其中 384.97232 万元系犯罪未遂;长期包庇杨学思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纵容该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王成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成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成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院的审判。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王成良简介

王成良,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湖南衡山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曾任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11月2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成良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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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9-1986.07 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中专学习

1986.07-1988.12 衡山县公安局沙泉所干警

1988.12-1992.06 衡山县白果镇派出所所长

1992.06-1994.01 衡山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白果镇派出所所长(其间:1991.02-1993.12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专业自考大专毕业)

1994.01-1995.12 衡山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白果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1995.12-1996.04 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白果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1996.04-1997.04 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7.04-1999.08 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科级侦察员

1999.08-2000.08 衡东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政委

2000.08-2008.12 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2003.09-200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员)

2008.12-2010.03 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干部

2010.03-2013.08 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干部

2013.08-2016.10 衡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6.10-2016.11 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6.11-2017.01 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01- 2021.06娄底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永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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