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衙门六扇开:中国古代县衙的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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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衙门六扇开:中国古代县衙的门户

2024-07-05 13: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门禁最森严的“宅门”

按照传统的“前朝后寝”的建筑布局方式,中国古代的统治者总是居住在办公场所的北面。明清时县官的住所就在县衙中轴线的最北端,免费居住在此是他们的权利,但更是一项严格的义务。法律不允许官员在城中的其他地方另置住所,必须居住在县衙的高墙深院之内。他们所住的宅院就称之为“内衙”,或称“正衙”“私衙”“中衙”“后宅”“后衙”“私宅”,等等。内衙的出入口就是县衙建筑群中轴线最北端的“宅门”。

宅门是整个县衙建筑群中戒备最为森严的门户之一。内衙居住着官员的家眷,按照传统的“男女有别”礼教,为防止县衙这一男人世界之外有什么野男人闯到内衙非礼官亲;另外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宅门总是终日上锁紧闭的。宅门的钥匙往往由县官亲自保管。县衙里的衙役、书吏伺候官员只到宅门的门口为限,宅门内自有官员自己带来的私人仆役服侍。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县衙的衙役书吏绝对不得进入内衙,而内衙的私人仆役也不得到宅门之外走动。

宅门也是屋宇式的大门,一般只有一开间,两扇门。宅门东侧门板上方挖有望孔,下设有一个转桶,半个桶露门外,半个桶在门内。有客来访,或有信件、公文递到,把守大门的皂隶到宅门外打一下梆子,把来客的名片、公文、信件之类的东西放入转桶。宅门内的门房从望孔看清来人,转动转桶,把外面那一半转到里面来,取出东西呈送给官员。如果官员觉得有必要见客,就会吩咐传点,打开宅门,出外到书房或花厅见客。很少有把客人请到内衙会面的。

县衙的内部院落门增减无所谓,可是大门之外在外墙上另开门洞是不被允许的,尤其是不得在内衙的宅门外另开小门,直通衙门外面。考核时专门有此一项违法的项目,叫做“另开便门”。如清代的《六部成语注解·吏部》专有此条:“另开便门,外省官员在其衙署旁边另作小门,放其私人出入作弊。”可见另开小门是和作弊相连的,我们今天习称的“开后门”或许就是源自于此。

门房“大爷”

有了门户,就要有人看守,否则任人穿行,哪还有威严和安全可言?因此,县衙的重重门户,都有看门的把守。衙门的大门是由衙役比如皂隶、民壮轮流看守,号为“把门”。而最后面的“宅门”之内是皂隶、民壮之类衙役不得入内的禁区,宅门必须由长官私人雇用的最亲信的“长随”来看守。宅门可说是衙门的咽喉,所以看守宅门的“门房”,被视为长随中的第一号人物,是爷们里的爷们,号为“大爷”。

很久以前,就流传大量看门人把持门户作威作福的故事。战国思想家韩非就举过两个事例:齐国有个叫夷射的中大夫,有一次应召到王宫,陪齐王喝酒。“醉甚而出,倚于郎门”。“门者”(看门人。先秦时,经常由受过刖刑的断脚残疾人守门,大概是这些人行走不便、不会擅离职守。由此往往在文献里称之为“刖跪”)请求他赏点酒菜,夷射开口大骂曰:“滚一边去!刑余之人还胆敢要酒喝!”夷射走后,这个看门的就在门庭小便。第二天齐王外出,闻到尿臊味道,光火了,大喊:“谁敢在这里撒尿?”看门的说:“我没见到,只看到昨晚中大夫夷射曾站在这里。”齐王就此杀了夷射。另一个事例是,孔夫子在卫国惹了事,慌忙带了门徒逃走。孔夫子弟子子皋晚到城门口,看到城门已经封闭,守门人就是被他做法官时判刑砍了腿的罪犯。可是那个看门人见了子皋非但不报警,还将子皋隐藏起来。半夜里子皋问这个看门人为什么不抓自己报仇?看门人说:“我断腿是罪责难逃,自作自受。我看到您当时为我请求减刑、执行的时候也流露同情之意。所以我一直记着您的好处。”(《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下》)

顾炎武《日知录·阍人》考证说:东汉时大将军梁冀权倾一时,但却常常不理朝政,日以继夜在宅第中游玩。来客为了进梁府求见大将军,先要贿赂看门人,才会被通报,看门人得以富至千金。顾炎武认为这就是后世“门包”的滥觞。明清时地方士绅、佐贰官及拜访州县衙门长官的来客,都要给门房“门包”才会被通报。这是公开的惯例陋规。县官为了自己能够拜见上级,也同样要给上级各衙门的门房塞门包。习惯上还要在过年过节时给上级衙门的门房送“门敬”。门包一般为1两银子左右,门敬的数目略多。除了求见要有门包外,给州县长官送礼也要给转送礼金、礼物的门房一份门包,多的达礼金、礼物价值的十分之一。

清朝乾隆年间江南名幕汪辉祖后来考中进士,到湖南宁远县当知县。他自恃有26年当师爷的经验,以为对衙门的一切弊端早已了然于胸,他拒绝了同僚、亲友推荐的长随,只将自己游幕时的5个仆人升做长随,分掌内衙事务,从中选了一个平素最老实可靠的当门房。自己不用师爷,事必躬亲。一年后有人向他反映,说这门房经常故意刁难来客、私卖牌票、阻拦禀文,他还不相信。再过一年,这个门房贪婪过度,所干的坏事逐渐败露,大大影响到汪辉祖的名声。汪辉祖这才如梦初醒,予以痛惩驱逐。为此他在《学治臆说》一书中举这个事例,告诫“用人不可自恃”。

门房位置重要,控制着内衙的咽喉,州县官又难以随时监督,因此门房太容易做坏事。清代文豪方苞,在给一位当官朋友的信中,就再三告诫要看紧宅门。说不要派专职的门房,“用愚蠢不识字人守宅门”,并委托一位“道义之友或至亲不容相负者”监督。在宅门旁造一间小书屋,对准宅门门板上的传桶方向开设一个小圆窗,大部糊上高丽纸,留一个3寸的小孔装上玻璃,使外面看不清书屋内的动静,而从小书屋可以看清楚宅门上传桶传递的情况,“私语可闻,关目毕见”。从自己的内室修一条秘密的夹道,直通这个小书屋。平时有空就坐在小书屋里,随时监督宅门上的情况。没空可以派一个老实的信得过的仆人坐在这里监视。这样一来,才“可使欲作私弊者,然为戒”。

文章来源:《文史天地》第278期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

责任编辑/王封礼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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