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减”政策下妥善处理涉教培机构矛盾纠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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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减”政策下妥善处理涉教培机构矛盾纠纷的建议

2024-07-05 08: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陈胜楠、张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下妥善处理涉教培机构矛盾纠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政府办建议,我局会同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法院会办答复意见,形成如下最终答复意见。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为有效落实“双减”政策,我区成立了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区政府办分管主任为召集人,定期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同时成立区校外培训机构涉稳风险处置工作专班,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教体局局长为召集人,成员由16个政府部门和14个镇街政府(办事处)组成。专班定期举行工作推进会,主要围绕当前校外培训机构涉稳风险,联合分析研判、制订工作措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协同区教体局,对全区未消课金额较大的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逐一约谈,解读“双减”政策,压实稳控责任。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为统筹推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纠纷”和“欠薪”处置工作,2021年10月27日,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召开专题会商会,深入探讨研究如何建立应急机制、强化法务支撑、加强金融监管等问题。区教体局将全区未消课金额在30万以上的11家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交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加强监管;区法院为家长诉讼维权提供法律支持;区司法局协调南通市仲裁委为家长仲裁维权提供绿色通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培训机构员工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加强涉稳典型处置。目前,我区对区内唯一一家因“退费”而涉稳的机构,由区教体局、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市监局等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处置,多次反复和机构法定代表人以及家长进行沟通会商,努力赢得理解、配合;区教体局组织召开该机构学员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稳控会议,指导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家长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发函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安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做好相关人员、资产、资金监管工作;同时商请区司法局给该机构员工和家长维权提供法律援助。该机构员工已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区法院已受理。另外,家长仲裁维权的司法援助正在组织实施,退费稳控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政策法律宣传。中央关于“双减”政策发布以来,国家、省市为落实“双减”政策,制定系列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性规范文件,重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做好培训合同管理、收费管理、广告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我区大力宣传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南通市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切实化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与家长之间涉及培训费用、培训课时等矛盾,我区充分发挥通州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大力宣传国家推进落实“双减”政策的系列配套措施,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的依法办学意识,提高学生家长依法维权意识,切实做好自我保护。

二是细化矛盾管控举措。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将定期举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整合协同行政管理力量,构筑有效执法合力,引导家长合理反映诉求,切实管控社会舆情、集体上访事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与家长之间矛盾的调查处置,扎实推进培训机构利用时间消课与退费,尽力避免家长因培训费用未退还、员工因补偿协议未达成,形成社会矛盾及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雇员、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引导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或重新约定,防止出现大规模、突发性群体性纠纷。同时,还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信息,公布社会监督举报电话,织密社会监督网,及时化解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隐患。

三是严格把好行业准入。中央“双减”政策落实后,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逐步减少,各类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将进行新的审批、注册、登记。我区将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合管理职能,切实把好“入口关”,依照艺术、体育、科技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设置标准,严格审批要求。对举办者进行综合评定,对于失信、有债务纠纷等举办者,从严审批。坚持做好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区教体局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科,专职履行社会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疫情防控、收退费情况、师资队伍、安全管理等方面,对不合规的机构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监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教材监管、教师任教资格监管,坚决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

此外,区法院将积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建议上级法院制定涉及教培机构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指导意见或司法解释,稳妥推进涉及教培机构群体性矛盾案件审理与矛盾化解。积极引入司法手段,发挥基层人民法院职能,通过案件审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净化校外教育培训生态。

感谢你们对通州教育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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