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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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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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5 08:41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豫交文458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厅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通过人员严管、设备严控、工艺严防、过程严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防控水平,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奋力实现中原更加出彩。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覆盖交通运输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到2020年,与2017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着力构建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41/T1646--2018)、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有关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人员行为、设备设施、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摸清风险源底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进行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以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交通运输企业应依据风险的等级、性质等因素,科学制定管控措施,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应当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标识牌、讲解宣传等方式告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当风险的致险因素超出管控范围,达到预警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风险源监测和预警。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实施重点整治。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的运行机制,对现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进行完善改进,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验收、报告、销号等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的监管工作

1、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基础,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风险等级为较小,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风险等级为一般,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风险等级为较大,没有达标的企业风险等级为最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2、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运行促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核心,标准化有效运行是落实双重预防体系的保证。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全面辨识风险,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规范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风险管控内容和方法,降低或消除事故发生风险。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要加强对标准化评价机构的监管,确保评价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3、认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清单。为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省厅依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和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组织人员编写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清单(每个类型按业务属性分为若干类别,各类别隐患清单将陆续上传至邮箱【账号:[email protected],密码:a123456】文件中心,各地下载使用),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据事故隐患清单做好排查治理工作。省厅已在《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网址:www.hnjtaq.com)》的基础上,增加了交通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功能模块,交通运输企业使用Ukey登录信息进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后,每月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录系统,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行业管理部门使用Ukey登录信息后,查看行业领域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安全信用管理规定,列入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实施步骤

(一)培育试点,示范引领。2019年3月底前,省厅选择洛阳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巩义市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行业有序推进。其他地方亦可确定部分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先行先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2019年6月底前,在试点的基础上,基本建成道路运输双重预防体系。2019年12月底前,全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企业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三)稳定运行,持续改进。2020年12月底前,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并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建立专门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列出本地、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三)严格考核督导。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改革创新监管执法,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执法频次,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和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双重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是省委、省政府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厅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原则,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通过人员严管、设备严控、工艺严防、过程严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防控水平,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奋力实现中原更加出彩。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努力,建立覆盖交通运输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监管效能的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到2020年,与2017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着力构建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41/T1646--2018)、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针对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组织有关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人员行为、设备设施、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摸清风险源底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交通运输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进行逐项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以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交通运输企业应依据风险的等级、性质等因素,科学制定管控措施,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应当将风险基本情况、应急措施等信息通过安全手册、公告提醒、标识牌、讲解宣传等方式告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进入风险工作区域的外来人员,指导、督促做好安全防范。当风险的致险因素超出管控范围,达到预警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并立即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风险源监测和预警。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实施重点整治。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的运行机制,对现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进行完善改进,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验收、报告、销号等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的监管工作

1、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要结合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基础,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风险等级为较小,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风险等级为一般,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风险等级为较大,没有达标的企业风险等级为最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依法严格查处。

2、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运行促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核心,标准化有效运行是落实双重预防体系的保证。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全面辨识风险,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规范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风险管控内容和方法,降低或消除事故发生风险。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要加强对标准化评价机构的监管,确保评价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3、认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清单。为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省厅依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和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组织人员编写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清单(每个类型按业务属性分为若干类别,各类别隐患清单将陆续上传至邮箱【账号:[email protected],密码:a123456】文件中心,各地下载使用),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据事故隐患清单做好排查治理工作。省厅已在《河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网址:www.hnjtaq.com)》的基础上,增加了交通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功能模块,交通运输企业使用Ukey登录信息进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后,每月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录系统,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行业管理部门使用Ukey登录信息后,查看行业领域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安全信用管理规定,列入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实施步骤

(一)培育试点,示范引领。2019年3月底前,省厅选择洛阳市、驻马店市、三门峡市、巩义市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行业有序推进。其他地方亦可确定部分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先行先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2019年6月底前,在试点的基础上,基本建成道路运输双重预防体系。2019年12月底前,全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企业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三)稳定运行,持续改进。2020年12月底前,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稳定运行,并不断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建立专门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定期研究安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抓好本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列出本地、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推进计划,及时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现场推进会,限定时间节点,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三)严格考核督导。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改革创新监管执法,积极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跟踪督办、汇报点评、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执法,对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执法频次,对风险隐患管控不力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和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双重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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