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新标准发布,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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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新标准发布,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2024-07-09 06: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将于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今天(4月19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判定标准进行解读。

  据介绍,《判定标准》明确了管理类、行业类、专项类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新增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等涉及管理方面的判定标准。

  2017版判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不统一等问题

  为何要进行此次修订?“2017版判定标准已经使用了五年多,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不断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反复执法检查,特别是去年‘百日清零行动’集中整改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加上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部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风险程度显著降低或已基本整改完毕;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投运,出现了一些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须纳入判定标准范围。”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局长杨智慧说。

  杨智慧表示,从对各地的执法督导以及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座谈情况来看,2017版判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不统一、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通过本次修订,尽可能列明全部情形,包括涉及的场所、部位和设备、设施、装置,因篇幅所限不能逐一列明的,我们也会在配套的解读材料中逐项明确。”

  上升为部门规章,新增5项重大事故隐患

  据了解,2017年版判定标准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新版判定标准则上升为部门规章,增强了法律效力,包括3项管理类、47项行业类和14项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杨智慧介绍,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百日清零行动”成效,共形成了管理类、行业类和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64项,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了5项,其中专项类中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工贸行业的8个行业。

  “与2017版判定标准相比,新版判定标准更加聚焦。”杨智慧说,“一方面,突出事故导向。针对近年来因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无证作业引发事故增多的趋势,新增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等3项涉及管理方面的判定标准。”

  “另一方面,集中治理各行业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比如:冶金、有色行业聚焦高温熔融金属和有毒有害气体,建材行业聚焦事故多发的清库作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机械行业聚焦铸造工艺熔融金属、可燃气体防爆,轻工行业聚焦高风险的设备设施,纺织行业聚焦高风险设备设施附近人员场所设置、禁忌物料混合存储,烟草行业聚焦熏蒸作业场所、烟丝制造中中毒窒息等重大风险环节。”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工贸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的根本依据,准确理解和掌握标准内容非常重要。”杨智慧表示,应急管理部将出台解读材料,对64项条款逐项进行解释说明,例如名词术语、正文情形分解、特殊情形等,将解读打造成一部图文并茂的“工具书”,企业相关人员和执法检查人员都能看得懂内容、找得出重大隐患。“同时,分行业邀请专家录制视频,解读每一种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点评。”

  新京报记者 展圣洁

  编辑 陈静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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