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公租房、廉租房吗?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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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公租房、廉租房吗?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2024-05-21 03: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内 容:

我市有公租房、廉租房吗?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答 复:

目前,我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符合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见附件)

公租房的具体房源请咨询您户籍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部门,若为外来务工人员请咨询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联系电话分别为:龙子湖区:0552-4129968;蚌山区:0552-2070233;禹会区:0552-4019302;淮上区0552-2829137;经开区:0552-3083305;高新区:0552-4089810。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凌丽,电话:2567036。

附件: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人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满18周岁的人员,各类家庭均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有无房产证明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以下各类规定条件:

1、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不含16平方米)以内,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过48平方米(不含48平方米),且具备如下条件:

(1)家庭成员均属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中长期生活和居住;

(2)若居住违章建筑的,需辖区、街道征迁部门提供认定的相关证明,并承诺配房时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或具有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4)5年内无个人私有房屋产权交易(含法院判决书),10年内无公证赠予、过户资料以及现规定范围以内无承租保障性住房、单位公房等记录。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21年度定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1293元)

(2)5年内无个人私有房屋产权交易(含法院判决书),10年内无公证赠予、过户资料以及现规定范围以内无承租保障性住房、单位公房等记录。

3、外来务工人员

(1)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社保部门出具查核证明);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产权部门、区保障办出具查核证明);

(3)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没有自建保障性住房(申请单位出具证明)。

4、新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2)对外来户籍的,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本市户籍的,若户籍落在父母处,需查核户口簿上人员的私有房产情况等;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需产权部门、区保障办出具查核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没有自建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申请单位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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