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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18: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辰晦认为一般

上册委实没有太多好讲的,特别是对身处现代的我们而言:首先,我们对君权的看法已经不再存在摇摆,没有谁会再提拥护君主政体。其次,关于上帝,我们天然不会有感触,我们一方面不会相信神,另一方面是即使古代中国的君主制的存续也与西方的君权神授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关于君主政体,我们的结构更加复杂,君主自称天子,儒家又说天人感应,还有古已有之的以德配天,百姓又预示德行)。再次,我们没有政教合一的传统,宗教总是附属于政治而不是相反,以圣经作为辩论基础令人难以想象。最后即是我们对于国家的起源的看法已经远远比洛克时代的自然法理论更深入。 在文章的具体内容与结构上,洛克的观点细致周密却失于繁琐,虽然他比较完全地驳斥了关于君主政体的理论。同时,翻译也十分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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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受过训练的学者   《政府论》上篇没有复杂的理论结构,书中的观点都是对于罗伯特·菲尔麦爵士一书《先祖论》的反驳。罗伯特·菲尔麦爵士是英国保皇派的代表,主张 “君权神授”、 “王位世袭”。他认为在圣经《旧约》中亚当从上帝手中继承了对世界的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发展成现今的政治权威。亚当将最初的权力传给他的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权力就这样被代代相传下去。通过亚当传递下来的权力,由此形成当今的政治统治者和国王。所以,国王对其王国的所有权是合法的,是上帝意志在现世的表现。国王代表上帝统治世界就像家父长对他家庭成员以及财产的统治一样。他告诉我们说:“人们生来就是隶属于他们的父母的”,因此,不能够自由。他把这种父母的威权叫做“王权”、“父权”或“父亲身份的权利”。基于菲尔麦的观点,洛克从亚当获取主权的途径以及主权本身进行讨论反驳。   关于亚当并非拥有主权。菲尔麦关于亚当主权来源的观点分布在其著作的不同篇章,洛克一一进行推翻。对于“亚当由于为神创造而享有主权”,洛克认为上帝给予亚当的只有生命。因为上帝不仅创造亚当还创造其他生命物种比如狮子,因此如果要给予亚当主权,那狮子也理应享有。对于“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洛克认为上帝权力的赐予对象是全部人类。上帝给予亚当的是和其他人类一样的对世界上所有非理性动物的统治权,并不存在一种高于别人的权力。对于 “亚当由于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洛克认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力只是有限的妻子对丈夫的从属。真正的统治权是可以无限制行使的,而丈夫对妻子的权力只存在于范围很小的家庭关系之中,并不能和所谓的政治权威挂钩。关于 “亚当由于父亲的身份享有主权”,洛克认为父亲从来没有享有对儿女的绝对支配权。首先在圣经原文中是 “孝敬你的父亲和母亲”,并不是 “孝敬你的父亲”,因此这样推导下去还应该存在女国王才对。其次,子女的生命应该是上帝所赋予的,父母对孩子所拥有的权力是在抚养孩子长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因此,孩子对父母的顺从源于父母对其的养育之恩,这样的权力来源不可能造就绝对权力。   关于亚当的主权不能为其继承人所承袭。菲尔麦认为亚当所获得的统治权是建立在财产权和父权之上的,因此这样的主权是绝对的、可以传承的。“前者被认为是专对万物的权力,即拥有土地和地上的野兽以及其他低级生物,专供自己个人之用,把其他所有的人都排除在外;后者被认为是他享有的治理和管辖人们,即除他以外所有人类的权力。”洛克认为真正合法的权力交接是一样的,即每一个统治者都以相同的方式将权力传授给下一个,亚当父权的来源显然并不具备这一点。亚当因“生儿育女”获得对所生的权力,其子嗣不可能通过相同的法则将权力继承。自然法要求人们养育子嗣,而子嗣在父辈去世后享有其生前财富的权力,使得人类社会的延续成为可能。那这样的权力分配理应是共同的,每个后代都应该享有继承的权力。“亚当的统治权——如果因为他是全世界的所有者而对人类有支配权的话——不可能为他的某一个儿子所承袭,而支配其余的儿子,因为他们大家都有分得遗产的权利,每一个儿子都有权取得他的父亲的所有的一部分。”   关于亚当主权的继承人无法确定。“统治权”的归属问题是政治理论谈论的核心,也就是谁应当具有权力的问题。在洛克看来,亚当传承的权力到今天已经无据可考。只讨论权力是否存在,而不去说明谁是具有被服从权力的人,权力体系根本无法构建。 “因为,如果一切人都是嗣子,他们对任何人便都没有服从的义务,如果只有一个人是嗣子,在他没有为人所知,和他的地位身份没有确立以前,谁也没有义务,必须对他服从。”洛克推翻菲尔麦关于“君权神授”、“王权世袭”的理论,引出下篇对自然权力、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等概念的构建,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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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上篇,在酝酿着如何概括他的几个论点,就发现人家在下篇已经有提炼出来了。不过,也没事。论点和逻辑或论据并非是一回事。 1、所谓的亚当的统治权不是君主的统治权:创世纪所给予的亚当的统治,大洪水之后给与诺亚的统治,都不是针对人类的统治,而是针对比人类低级的生物的统治。这里的统治更多的指人们利用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存和享乐的权利,也就是通常所谓的自我保存的权利。且,这种给予不是给亚当或诺亚自己的,是赋予全人类的。 2、作为父亲身份的统治权,如果说有权力,也是针对子女的。但,父亲所以有权力,实际上符合一种自然的本性,及本性基础上产生的契约。即一个人的自我保存,不仅涉及到自己,也同时涉及到对他后代的自我保存。因此,父权的支配更多的是一种建立对子女自我保存基础上的权力。且,作者同样引用《圣经》,强调母亲同父亲一样具有这种权利。父母的供养所带来的权利,与儿女的孝顺所具有的义务,一同构成了自然契约(这个词是我瞎起的,因为是直接基于自然本性的,相较于社会契约)。 3、自我保存所引出的一个概念是财产权,也就是一个人为了自我保存而能够使用自然界事物所形成的权利。这种权利是赋予每一个人类个体的。而政治体或政府实际上为了每一个人的这种权利而设立的。(上篇着墨不多,似乎只有两到三处谈到政府的功能)。 4、但是,即便亚当有以父亲身份获得的统治权,则,其权力来源于生而为父(beget),因而这一权是不可继承的。(如果它成立)这是一项具体关系下的权力,随着亚当的离去而消失。长子继承权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是长子的父亲生了他的兄弟们,而不是他,因此他不具备作为他们兄弟之“父”所具有的父权统治权。父权所能给与后代的只是的财产权,也就是他们自我保存的凭靠。 5、即便确实有统治人类的权力,且是可以传递的。但是在传递问题上,并没有明文的规定到底是谁应该具有继承权。在《圣经》中很多被认定为是长子继承权的身份获得,实际上是来源于具有契约性质的交易。上帝和自然法并没有在这一问题上给出具体的指定办法,或确定的指定人。 6、即便确有明确规定了,现存的统治权力并非是原始亚当统治权的恢复。在对《圣经》内历史的考察中,摩西、约书亚,以及各类士师的继承,已经完全打乱了嗣子继承的原则;历史的断裂,令现存的人类群体中,很难有谁能确定自己是亚当父权的正统继承人。 总之,在上篇中的种种论证中,洛克逻辑地讲明了,政府的权力不可能是来自上帝授予的具有父权性质的统治权。至于如何进一步扩展这个问题,看看下篇说了什么。 最后,吐个槽,在他所区分出的论点中,在论述它们时不可避免涉及大量的重复,因为他们是共同指向一个总的论点。所以在阅读上,翻译体所能给与读者的体验是,不断地反复经历不久前才读到的一个论据。 当然,如果跳跃阅读或不纠结于每个句子的语法表达和它具的意思,则完全没有这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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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读时好笑,还以为作者“长篇大论 废话连篇”的论述全是建立在把《圣经》作为绝对真理上去玩文字游戏,咬文嚼字,虽然说的很有道理,但全是废话。读了一会儿你就会愣过来,这些废话,这些饶舌全是必要的甚至是相当精彩的!他这并不单单是在跟一个“罗伯特爵士”干仗,他在跟一股超强势力干仗,挑战“君权神授论”在基督世界环境下跟在华夏世界环境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确实早了洛克先生近两千年就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牛逼口号,可是在他生活的世界里,由于对抗的是更桎梏的思想统治,他确实需要甚至是不得不“长篇大论地去解释(现在我们看来)显而易见”的道理。告诉你一个事儿,你信吗?你不信?好,那我说服你。你的理论全来自《圣经》?别说圣经,就是佛经,古兰经,九阴真经,我都给你研究明明白白的,逐字逐句分析你的引用,你的推论,让你心服口服的承认你的大道理全是胡说八道。这种在别人主场虐主队的行为,不管主队服没服气吧,我确实服了😂

向左向右看认为一般

君主制政体是人类历史上大多数国家所经历的,在信息技术、相互交往、便利通达等并不发达,甚至存在阻隔的情况下,为何出现如此的擂同、相同的政体呢?这一方面缘于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智识、认知、思维等方面出现了竞合,另一方面也是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本篇与其名为政府论,不如名为政权论更为贴切,因为通篇就集中在三个方面进行立破,即初始君权从何而来(君权神授?);继任君权从何而来(父权、自然权?继任君权与初始君权是否相同?);谁才是明确的君权嗣子。洛克从这三个大方面逐一提出假设,论证、结论,严密地推导出“君权神授”与“君权世袭”的不成立。 不过让人觉得有点搞笑的是:立破双方据以的依据都基于一部神话传说的《圣经》,从中去逐句逐词地进行语义文义解释,莫非他们真的不知“天上人间”? 很显然,在十七世纪晚期,《圣经》在欧洲人的心中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亦如我们的易经,已经摆脱了占卜的原始面目成为文化的源头,从这样的层面去看以《圣经》论君主制,也就不足为奇,不足为笑了。 对照我国的君主制,我们也认为君权神授,是上天给予的,我们的君主叫天之子,权力的运作叫奉天承运,王朝的更迭亦是循“五德终始说”,君权的承袭就是嫡长子制,其支撑便是“三纲五常”,这与本书书论及的君主制有很多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我国的君主制理论完备得很多,而且早出现得多。更重要的不同在于:欧洲的实证精神,思辨精神和质疑精神强得多,本篇就是这些精神的体现。反观我国的情形截然相反,不但没有真正的质疑,反而有更多的培土者,使这种制度根基无法动摇,以致中我国陷入几千年的发展停滞期。从此东西方文明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产生了不同的政权形式和政府的功能。这便是读此文的最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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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上篇主要是分析和批驳了菲尔麦的为代表的君权神授说和王位继承论。大聪明罗伯特·菲尔麦爵士胡咧咧出了一本《先祖论》。大概意思就是从圣经看,上帝最大,上帝整出了亚当,亚当就是所有人的祖先,父权的来源,然后往下继承,所以后面的君主的权力都来自神授。说实话,听着就挺扯淡的,洛克也是闲的蛋疼,逐字逐句文理解释去反驳他。部分地方还是挺精彩的,不过越到后面就越来越绕了,浪费笔墨,同样的意思,翻来覆去的表达。上篇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破,引用大聪明菲尔麦的危险言论,挨个挨个”击破“,最讽刺的是,洛克反驳的很多依据却来自《圣经》; 有几点想法: 1、洛克嘴巴是真毒;不过,辩得太少,论得比较多; 2、罗伯特的《先祖论》荒诞至极,把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表演得淋漓尽致;洛克的上篇,就是“反驳显而易见的错误”的思维过程体现,挺牛; 3、很多人认为上篇没意义,下篇才是重点。本人极其不认同,没有破,就没有立。没有上篇痛彻心扉地反驳和批判,直接把后面的讲出来,作为政治学论,不一定站得住; 4、最好的反驳莫过于用对方的论据来推倒其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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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大量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的分析方法来论证。整本书都是围绕一个主题来展开,即洛克坚决反对罗伯特爵士所主张的君权神授,反对统治者对他人的支配来自于神授和父权的思想。洛克通过对文章论据即《圣经》原文的考究和阐释来驳斥人生来不平等不自由的观点,并细致分析了文章在原因、结论和论据之间混乱无逻辑的情况,其论述鞭辟入里,逻辑层层递进,让人感受到了雄辩的力量。藉此,我大胆推断一下,洛克所做的这些阐释主要是为了在下篇中回答政府得以建立的机理以及为其权力的来源寻找根据。既然权力非君权神授亦非父权的产物,那么该如何解释一个人或者部分人亦或是某些团体拥有统治他人权力,他人基于何种原因而愿意承认或拥护这种统治呢?这就是洛克接下来需要回答的问题,简言之,他须为政府权力寻求正当性的来源,更重要的是解答人类社会团体性构建的根源。以此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所处的社会。

破裂人偶认为一般

其實論述的方式不差的,可礙於個人情意結+書籍的內容只想給這個分數。上篇基本是圍繞著君權神授來咬文嚼字,比起作者洛克反駁羅伯特爵士提出的規約,更多的是在基督有很強影響力的情景下試圖展述這套理論,這點真的很厲害,因為我出身的城市教會的影響力很大,下至社區,上的不多說,反正教育體系多少都有被這勢力把控的跡象。我覺得如果讀者能像我那樣對聖經有個基本的認知(我完整讀過兩遍,也參加過不少宗教團體舉行的例會,此後這份從小就被建立+賦予的信仰動搖了)的話能更明白作者這些看似很繁雜枯燥且無意義的字詞+從聖經抽取對應段落來比照確實是有著他的用意的,對亞當因性別而享有父權/夏娃(女性)的從屬權/親子之間的權力確立等論述也算有意思,懶得看前面涉及太多圍繞聖經內容建立的駁論的話也可以單看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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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圣经为据点,对传统基督提出挑战,不得不让人佩服!继续看看下集,估计会有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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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源处,权力的形成,权力与权力间的关系。 有权是由于形成了某些关系,权力源于彼此间产生了一些关联,这种关联交织成关系,形成了某些形态与结构。如果是友好相益无害的,则是良好的关系。如若其中有争竞,就会有冲突,有矛盾,形成相互损害的恶性关系。 如何去选择关系,构建关系,解除关系?有哪些自主权,有多少方法与则择,可以做到怎样的程度?

Sweeney Ling认为一般

有些枯燥,但是从作者的反驳来看,有一个问题值得深思,菲尔麦爵士的《先祖论》有这么多的问题和逻辑上的矛盾,为什么还会受到那么多的追捧?而我要生在那个年代,是否也会人云亦云,听从菲尔麦爵士论点而不加思考辨别?

✨🌟✨🌟✨🌟✨🌟✨🌟认为一般

统治权 权利的分配 这种神圣的权力 在古时代人们观念里好像都受神赋予的 上帝授予的某个人这种帝王的身份 使他享有一切对万物的支配权 包括他的子孙后代都有权继承这行使权和占有权的一种不合理的权利  而在当时被人们默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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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从圣经所表述的内容中全面否定了君权神授以及王权来自于父权的观点。其中复杂的逻辑判别还是很让人慨叹的。一种社会思想观念的形成离不开复杂思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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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破后立,上册在于破,破除君权神授,破除世袭罔替。破的方式——文义解释和逻辑推理,对《圣经》进行文义解释,对靶论进行逻辑推理找出自相矛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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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洛克将《圣经》全面地展现给读者,用原文来抨击菲尔麦爵士的断章取义,父权、君权神授完全是空口无凭,因此,作者将在下卷中深入地阐释一个国家应该怎样统治自己的人民,怎样让自己的权力合法化…

今日入须弥山认为一般

好书,但我们面对的社会和洛克面对的不同,对君权神授,我们明白为什么站不住脚。用圣经批判君权神授,很厉害,但一般人真读不下去。

刘小鹏(LasVegas)推荐

启蒙主义之父洛克写的这篇政府论上册,真的有点啰嗦(是因为那个时代关于逻辑学还发展不完善吗?)。不过文章中关于生命权,财产权,继承权,君权神授的论证还是非常精彩。

吾认为一般

唉,时代意义大于内容,内容大于文笔。。。其实听听导读已可涵盖全书。。。是什么让我还去看“下”。。。我这个固执的人

Nothing推荐

虽然是老师课上的要求才来读的,但这本书确实很有意思,洛克的反驳引经据典,一针见血中又带着一点诙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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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书,是因为作者的一句话: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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