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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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15 02: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开发区森防指,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为构建“基层群防群治、末端发力见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基层森林防灭火能力,现将《丽水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责任体系、压实责任链条,努力构建“基层群防群治、末端发力见效”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市基层森林防灭火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林长制,将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措施向基层延伸,打通终端见效“最后一公里”,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提升基层“打早、打小、打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我市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和谐新林区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完善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风险精密智控和闭环管控为重点,以数字赋能基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为手段,着力推进基层森林防灭火体系“五网一平台”(组织责任网、基础设施网、火险防控网、应急救援网、运行保障网、数字化平台)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健全完善、责任全面落实、基础牢固夯实、风险精准管控、救援高效有序、运行保障有力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

——到2023年底,每县(市、区)完成不少于2个重点乡镇(街道)的规范化建设任务,丽水经济开发区完成1个街道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到2024年底,全市60%的乡镇(街道)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成果和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责任网,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1.组织机构。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森防指和林业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以下简称乡镇森防指),辖区林业基层站(所)要纳入乡镇森防指和预案的组织架构,健全森林防灭火联动工作机制。设置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森防指办),承担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事机构的职责,涉林行政村建立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组(以下简称村森防组),村支部书记任村森防组组长,乡镇、村两级森防机构均需落实必要的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有效衔接。

2.责任落实。落实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和包户包人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乡镇(街道)有1名县级领导包联、每个村有1名乡镇(街道)领导包联、每个林区网格有1名村干部或党员包保。落实“林长制”、“林区警长制”、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等制度,乡镇森防指及森防指办、村森防组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乡镇森防指组织划定森林防灭火责任区网格,配齐配足网格员,明确网格员职责,实行定格、定人、定责和清单式管理。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各森林防灭火责任人防火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健全完善基础设施网,夯实森防基层基础

3.引水灭火基础设施。全面实施“引水上山、以水灭火”扑火方式,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自然供水条件不佳的林区引水基础设施配置,因地制宜建设自然水源或消防水箱水池取水点,力争形成“合理水源供给圈”。

4.林火阻隔设施。因地制宜,充分依托和利用自然阻隔带,积极有序开展各类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逐步形成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为一体的林火阻隔系统。充分结合林区道路、山区农村公路及其它工程项目道路设定林区防灭火通道,按照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完整的林区防灭火应急道路网络。

5.重点卡点设施。加强重要林区进出口布控,设立固定或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安装光电声警示系统、防火语音提示杆等设施,鼓励推广无人值守卡点建设。

6.监测监控设施。积极推广建设高空瞭望“森林卫士”,综合运用红外热成像+AI视频分析技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推进森林防灭火应急广播等预警设施建设,在重要林区进出道路及毗邻林区的自然村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重要林区进出道路路口安装视频监控、森林防火电子警察等。加强无人机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林区巡查、火情监测和火场态势感知能力。

(三)健全完善火险防控网,筑牢森防安全底线

7.风险识别。乡镇森防指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防灭火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摸整理重点林区、重要设施、重大风险点等基础数据,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三张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村森防组配合乡镇森防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风险隐患按“三张清单”整改。建立森林防火重点人员精准管控机制,动态更新森林防火重点人员。村级具体落实重点人员排摸和清单化管控责任。建立风险排查整改闭环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风险和隐患点,及时闭环整改,确保安全。乡镇(街道)包联领导负责对关联辖区森林火灾风险整改管控的督促落实。编制极端情况下人员疏散转移工作方案,确定群众转移方式、安置区域、生活保障等,明确任务分工与协同,建立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制定乡镇、村两级防火形势分布图,明确辖区内高火险区域、责任网格划分、巡查预警、人员疏散转移、信息报告等内容,并在村公告栏、活动中心、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张贴,予以公告。

8.巡查排查。建立完善乡镇、村两级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构建管护网格化体系,实现管护全覆盖。健全完善护林员管护制度,对乡镇、村两级聘用的护林员、季节性临时护林员,明确管护要求、管护方式、管护目标、出勤要求等。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拓展联防共建机制,发挥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户外运动、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宣传员、巡查员、引导员”作用,组建多模式森林防火管理架构,推动全方位管控。

9.火源管控。加强对造林炼山、疫木焚烧等林业生产性用火管理,严禁在高火险等级天气进行生产性用火;在林区及周边区域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杂草杂物焚烧及其他未经许可的农事用火行为;将输配电线路通道隐患治理纳入森林防火日常管控巡查。

10.监测预警。加强“森林卫士”等高位高清瞭望监控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森林火险监测。建立完善应急广播、微信、钉钉、农民信箱等与镇村直通预警渠道,确保高森林火险等级信息到户到人,确保发生森林火情时,村森防组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实、处置及上报信息。

11.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救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协同演练,应急物资共享,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共建、共训、共享、共救”。旅游景区属地乡镇(街道)要与景区安保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网,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应急救援队伍。依托乡镇应急管理站建立不少于25人的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制定队伍组织管理制度、培训训练机制和森林火灾扑救实战操作手册,确保拉动时出勤率不低于80%。各涉林村组建一支10-30人左右的应急突击队。配齐最基本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担负包括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救援。

13.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根据本辖区特点,完善“引水上山、以水灭火”装备配备,以及数字化装备与通讯设备等,装备配备需满足50人同时参与扑火行动,森林防灭火服、防火头盔、护目镜、防刺鞋、过滤式呼吸器、手电、水壶、挎包、柴刀等按人员1:1进行配备。配备消防车(协议水罐车)不少于1辆、对讲机不少于5部、高压水泵(含便携式)不少于3台、风力灭火机不少于4台、油锯(割灌机)不少于4台、水带不少于1500米,配备相关的照明设备、发电机等,落实应急装载车辆。鼓励乡镇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具体要求符合省航空应急救援建设标准。

14.管理培训。乡镇、村两级建立物资装备储备管理制度,落实物资管理责任人并制定台账,带动力装备每月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乡镇森防指建立应急队伍培训和训练制度。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开展常态化森林扑火专题的培训训练,每年不少于6次;村级应急队伍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专题业务培训,每季不少于1次专项训练。乡镇森防指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针对性演练。

15.指挥协调。乡镇森防指办收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设备信息、镇域地形图与影像图、森林防灭火形势图,森防工作人员花名册等资料,制定本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与上级预案衔接。乡镇森防指办指导涉林村制定图表化火灾扑救手册。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信息报送与接处机制,确保上下衔接通畅。乡镇、村两级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筹指挥调度机制和相邻乡镇(街道)互救机制,应急期间由乡镇森防指统一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乡镇、村两级制定对上级救援队伍的保障机制,熟悉本辖区各类救援资源,做好应急期间油料、餐饮、宿营等各类保障工作。接到火情信息后,护林员应于5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并初判火情情况;林业基层站(所)和村级负责人应于1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核实了解情况,协同乡镇(街道)负责人组织火情早期处置;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快速集结本地森林防灭火队伍,报告公安、林业、应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火案查处工作,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应于1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队伍应于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开展扑救。

(五)健全完善运行保障网,推动体系长效运行

16.宣传培训。乡镇森防指按照年度宣传计划,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等主题活动,通过文化礼堂、宣传栏及广播、微信、网站等平台,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册、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普及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在春节、清明、冬至等祭祀用火集中时段、春耕秋收农林事生产用火高发时段以及“五一”、“十一”等旅游集中时段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乡镇森防指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责任人岗位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扑火人员火场避险、战地救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17.规章制度。涉林村制定有关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督促用火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乡镇森防指对接辖区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基层站(所)等相关部门,将工作重心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管执法转变,主动查处林区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切实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18.运行保障。将森林消防经费列入镇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消防工作需要,包括日常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队伍装备经费、扑救经费。乡镇森防指办、村森防组有固定工作场所,配备必需的办公设备。落实网格责任人报酬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金。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对乡镇、村两级责任人的年度责任制考核。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有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褒扬。

(六)健全完善数字化平台,赋能基层末端应急

19.硬件设施建设。乡镇级建立统一的信息中心,整合各类可视化指挥调度、监测预警、融合通讯等操作平台,实现“一个场所、一个系统、集成指挥、应急联动”。整合镇域数字化建设功能,补强可视化终端,增补布控球、无人机、单兵等可视化装备,强化精密智控。依托省森林防灭火在线、省静止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省护林巡查系统,以及高空瞭望、火源识别监控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动态响应、扑救辅助等一体化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组建可靠的无线通信网,依托各地现有对讲系统,增设信号基站,配备足量的手台、车载台等,确保全域覆盖,提升救援能力。

20.场景应用。巩固“1612”体系与“141”体系贯通成果,夯实并拓展重要风险点联网监控范围,强化森林防灭火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能力。乡镇森防指组织标绘辖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图,在影像图、地形图的基础上,依托“五网一平台”,标绘监控点位、储水点位、水体信息、上山道路、山体高程等综合性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利用各级森林卡点、电子警察等,统一安装森林防火码,实时掌握林区人员进出动态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3年2月-4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落实方案,编制工作计划,成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建设前期相关准备。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在4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报市森防指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5年9月)。各地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建设标准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难点,确保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序有效推进,形成建设成果并投入实战应用,巩固提升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能力。2023年10月底、2024年10月底、2025年9月底,由县(市、区)森防指办公室对本年度完成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形成材料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省森防指办公室抽查复核。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9月-12月)。迎接省森防指办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围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勇于开拓创新,突出特色,进一步巩固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按照建设和管理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专班。各地森防指办要加强统筹指导,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设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标准具体负责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提前完成。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将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被聘的护林员、扑火队员等相关人员报酬以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费用。

(三)确保建设成效。各地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战标准,强化顶层设计,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在工作落实中严把质量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将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考核验收制度,确保规范化建设稳步有效推进。

附件:丽水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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