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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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07-10 23: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16破3号

2022年7月26日,本院根据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莱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担任莱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莱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8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方式为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现场或邮寄申报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花园北路34号广润大厦306室,联系人:王福军律师,联系电话:15169165619。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莱芜顺风光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院定于2022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采用“钉钉”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各债权人应在会前及时函询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人代理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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