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库长制 工作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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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库长制 工作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

2024-01-06 15: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提高水库和内河水质质量,根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第十六次主任会议精神,2018年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祖杰、何金清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环城委、法工委有关人员和市河长办部分成员单位领导赴浙江金华等地学习其“坚决推行落实河长制、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效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全力推行五水共治、全省内河水质明显改善”的成功经验;在外出学习考察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金清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调查组,赴我市各县(区)实地察看了金钟水库等3座水库的水质和使用情况、护城河等21条溪河渠的水污染及黑臭水体治理、白塘湖、土海等湖塘湿地截污治污以及部分城区、集镇、社区的截污管道建设和污水处理运行等情况,听取了16个市级河长办成员单位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座谈,详细询问了各相关河(库)长及各县(区)河长办有关成员单位河长制和库长制落实情况。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17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目标,着力推动河(库)长制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一)组织机构全部建立、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全市配设河长722名、专管员904人,挂牌市县(区)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64个,成立市县(区)两级河务管理中心8个,组织领导机构全部建立。市县(区)乡三级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64个,市县(区)两级出台《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8个,细化实化量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方案实施范围覆盖全市721条河流。河长会议、信息通报、工作督办、工作考评、督查和巡查、信息共享、河长制验收、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等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为管河治库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础工作逐步开展、工作举措先行先试。全省率先统一规范登记市县乡村四级3344公里河流名录,率先开展县乡村河道确界竖桩工作,设县乡级河道界桩840个、标准化公示牌1144个,完成4个县区“一河一档一策”编制任务,完成南北洋水系河道岸线蓝线规划初步成果,明确河道管理责任范围。示范化引领、多元化参与、司法化保障、信息化管理、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立体化宣传等创新措施,得到省委专报推广,全国率先开创了外企认养河道的先河,全省率先成立了公检法河长制司法保护工作站,《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保护工作着手开展,仙游县设立河道保洁日,荔城区实施两岸岸线蓝线范围内生态绿化带并实行“多位一体”河道水岸保洁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城厢区推行河道警长全配套,涵江区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秀屿区配备镇级河流副河长,湄洲岛成立河长制妈祖义工服务队。

二、存在问题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与我市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质不容乐观。据环保部门分析,我市目前水质环境仍然不容乐观,木兰溪园头桥断面、三江口断面、萩芦溪江口桥断面长期无法稳定达标;25条重点小流域中仍有8条水质不达标(其中3条为劣Ⅴ类水质);城市内河水质有所恶化,有的出现黑臭水体,2017年全市42个城市内河监测点位达到或优于Ⅴ类水质达标率(以年均值计)为28.6%,其中护城河、下戴河、宫口河、东郊河、渠桥河等内河水质长期为劣Ⅴ类;2017年东圳、金钟、东方红等27个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以年均值计)为74.1%,其中,红山水库、古马山水库水质为Ⅳ类。

(二)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发力不足。虽然通过一些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强化对推行河(库)长制的宣传引导,但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力度仍不够大,尚未形成声势浩大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河(库)长制的知晓率不高,全社会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不达标排放污水,沿河沿溪部分群众违法占用河道、乱倒垃圾、乱排放污水以及城区沿街两侧餐饮店面污水乱排入沟渠、污水管网乱接入雨水管网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责任落实不力、尚未形成合力。从现状来看,各级河长未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行河长制工作仅停留在水利部门,各级河长办其他成员单位重视不够,有的对自身应尽职责不清且落实不力,没有真正发挥协助河长解决联系河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等作用。在管水治水实践中,部门之间互相埋怨、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上下游割裂、水陆分离、左右岸相互推诿,县(区)、乡(镇)及行业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沟通,总体上尚未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共同发力的强大合力。个别成员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对河长制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强,没有主动、专门针对河长制工作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四)执行不够到位、机制亟待完善。河长制系列工作制度执行得不够到位,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常态化机制缺失。个别河长带头作用发挥不足,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巡河,发现问题不够深入,整改问题不够彻底,巡河记录不够完善。个别基层河长办协调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存在“打折扣”现象,没有很好地凝聚部门合力,部分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做细做实。河长办组织协调乏力,市、县(区)两级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均未到位,大部分县(区)级河长办、河务管理中心人员到位率低,特别是乡级河长办未能真正实体运作。河道专管员经费缺乏有效保障,造成履职缺位,河道治理工作不彻底。究其原因:主要是考核制度和问责机制不完善,影响其积极性和执行力,导致责任难以追究。

(五)治水缺乏统筹、效率事倍功半。近年来,黑臭水体治理、小流域整治、清淤截污、农村污水治理等工程投入不少资金,但没有全域统筹推进,治理效果不佳。河库治理“重建设、轻管理”,多以工程措施为主,建设中管理不到位,建成后缺乏统一移交、维护和运行。对水污染防治没有统一规划,尚未摸清弄明河道污染源和已建污水管网毁坏底数。调水补水规划滞后,目前还没有针对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问题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未制定“一站一策”实施方案,河道长时间无水源补充,不少河道甚至断流,加剧了水体恶化。治理措施单一,片面强调污水收集截流,河道未定期进行上下游统一清淤,生态流量不足、河面漂浮垃圾清理不及时,这些均未同步跟进治理。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需进一步完善,部分主干管网已超负荷运行,长期存在污水收集难的问题。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未纳入管理范畴,难以真正发挥功效。

三、意见建议

要牢牢把握推深做实河(库)长制这个重要抓手,落实落细各级河长责任,着力以“河长制”促进“河长治”,增强河库管理保护的系统性、有效性;着眼于“护”,严格管护河库水域岸线,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重于“治”,切实抓好河库综合治理,坚持重点整治和综合防治相结合,城乡一体推进。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学习借鉴浙江“五水共治”经验,按照河长制要求,认真落实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河长责任,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督促检查。进一步理顺河长办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案,强化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联系部门的担当责任,以水质提升为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河(库)长制工作的执行力,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九龙治水”现象,着力凝聚起打好治水治污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规划、多措治污。要编制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明确水污染治理目标和分年度计划,全域同步治理,多措并举实施,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把水系治理向纵深、向源头推进,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各级河长要牵头开展清淤清障专项行动,摸清河库沿线污水源,明确污染源治理责任单位、考核办法和时间表。水利部门要加强全域河道清淤清障工作,研究全市蓄水调水方案,利用仙游水库发电水源、东圳水库大坝加高后增加蓄水量、新增各种水库库容调度、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措施,增加生态补水量,满足枯水期内河补水需求,实现河畅水清。住建部门要全面开展城区污水管网普查,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进程,检查维护旧污水管网,解决污水管网堵漏渗问题。同时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乡村厕所革命,推广三格化粪池,加快农村污水管道联通并网,推进农村污水有序收集、终端处理、湿地回用。农业部门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控机制,严格实施畜禽养殖规模总量控制,依法坚决取缔“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经信部门要督促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工业污水超标排放,依法查处城区内河工业污水直排问题,严查企业未经批准恶意偷排行为。市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清理清运,防止垃圾入河。

(三)宣传发动、全民参与。要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将与水有关的和环境保护等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多形式加强思想舆论宣传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人大代表监督推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等作用,积极参与河库管护和治污行动,争当河(库)长制的宣传员、践行者、守护者,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加入爱水护水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水环境、自觉支持参与推行河(库)长制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畅通举报渠道,媒体开通“曝光栏”,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在行动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引导全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四)加大监管、奖优罚劣。要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年和承办世界佛教论坛的重要工作之一,并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发挥人大代表建言推动作用,探索实行代表监督河长履职的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河(库)长制工作。继续加强河(库)长制立法保护工作,科学确定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为河(库)长制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涉库违法违规行为,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库动态监测。

(五)加强保护、保障安全。要切实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规划调整,让更多水厂使用东圳水库、金钟水库作为饮用水水源。加快立法保护步伐,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落实,研究解决水质提升问题,实现“水质优良、生态优美”,让群众喝上安全干净的水。加强全市27个饮用水水源监测预警预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城乡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要针对排查发现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古洋水库等集中式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涉及旅游餐饮、生活面源污染、工业企业、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持续做好水源地环境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侵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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