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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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规程

2023-08-28 10: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首页 > 实践教学与校企合作 > 职业技能大赛 2022年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规程 来源:本站 浏览量:5586 日期:2022-05-22

2022年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规程

一、承办院校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赛项名称

(一)赛项名称

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

(二)所属产业类型

医药卫生

三、专业分类

医药卫生大类、药学类(药学和药品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四、赛项目的

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新时期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具体任务,在两个文件中,都把开展技能竞赛、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1+X”制度试点)作为职业院校学生、企业员工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教育,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一、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了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为全国高职院校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及相关专业师生搭建相互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把大赛作为企业发现人才的平台和学生事业发展的平台,真正达到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目的,从而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本赛项主要考核高职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及医药类相关专业学生的药品应用知识与技能。通过竞赛,检验云南省药学类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考核与展示各参赛院校学生从事药品营销、流通与服务的岗位通用核心技术和综合职业能力,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药品使用对接,激发药品经营企业关注、参与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药品类服务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五、赛项方案的特色与创新点

赛项方案的特色:本赛制涵盖药品购销全过程,包括首营审核、药品的收货与验收、药品陈列、问药售药与用药指导,通过比赛,可快速提高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等药品服务相关专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创新点:竞赛内容涵盖职业道德与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竞赛方式包括药品购销员技术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察内容全面。

六、比赛内容

(一)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

1.职业道德

2.安全知识

(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 年修订)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 28 号)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 5 个附录(2016 年第 197 号)

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 29 号)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局令第 10 号)

6.《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53 号)

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81 号)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2 号)

9.《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3 号)

10.《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 21 号)

1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 24 号)

(三)专业基础知识

教材:《药品购销技术》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教材

1.医学基础知识

(1)人体构成

(2)医学微生物学

(3)免疫学基础

(4)常见检验指标解读

2.药物基础知识

(1)药物的分类方法

(2)药物的剂型及特点

(3)药品的质量要求及包装

(4)药物的基本作用

(5)药物的体内过程

3.常用药物介绍

(1)药物的分类及其常用药物、药物的作用机制

(2)常用药物的适应症、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相互作用

4.保健食品与医疗器械

(1)保健食品功能、保健食品命名和标识、批准文号

(2)医疗器械注册分类及管理、体外诊断试剂及常见品种

5.常见病药物治疗

(1)常见疾病的的病因、临床症状、诊断标准

(2)常见疾病的治疗药物、用药监护、健康指导

6.药品购销知识

(1)医药市场调查的内容和方法、目标市场选择的策略以及市场定位的策略、医药营销组合策略

(2)药品采购原则、采购类型、影响采购因素、采购合同、采购记录和发票要求

(3)药品经营企业经济核算的意义、内容、指标

(4)药品销售票据的管理、商品品类管理、购货单位审核内容、售后质量查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药店布局原则、药品陈列设施设备、药品陈列原则

(6)药品储存管理要求、库存盘点方法、药品效期管理、药品养护工作内容与措施、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

(7)用药咨询与指导、顾客服务

(四)操作技能

1.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

2.药品的收货与验收

3.药品陈列

4.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

七、竞赛方式

(一)技术理论考试

药品购销员技术理论竞赛共计 100 题,包括单项选择题 70 题,多项选择题 30 题,每题 1 分,共计 100分。其中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占理论考试分的5%,专业基础知识占理论考试分的95%。以下样题与考试题的格式完全一样,但在竞赛内容范围内具体选取知识点可以不相同,理论竞赛题分别出5~10套,各套赛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50%。具体样题示例如下。

药品购销员理论竞赛试题

选手答题注意事项:本卷所有试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相应试题序号方框内,答在试卷册上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含A、B、C、D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参赛选手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上消化道不包括(   )

A.口腔和咽     B.食管     C.胃     D.结肠

答案:D

2.严重烧伤会导致(   )

A.红细胞减少          B.血红蛋白量增多

C.血小板增多          D.红细胞沉降率增快

答案:B

3.肺通气的原动力是(   )

A.呼吸肌的收缩与舒张       B.肺的收缩与扩张

C.大气与肺之间的压力差     D.胸膜腔内压的变化

答案:A

4.正常成人每昼夜排出的尿量为(   )

A.500~1000mL     B.2000~2500mL     C.1500~3000mL     D.1000~2000Ml

答案:D

5.药品批准文号编号前注H者为(   )

A.辅料          B.化学药        C.生物制品        D.中药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含A、B、C、D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的答案是正确的,参赛选手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质量为本,真诚守信的具体要求是(  )

A.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      B.诚实劳动,合法经营

C.实事求是,不讲假话          D.业务熟练,服务周到

答案:ABC

2.法律责任分为(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经济责任   D.民事责任

答案:ABCD

3.药品出库应遵循(  )的原则。

  A.先产先出  B.近期先出  C.易变先出  D.按批号发货

答案:ABD

4.销售药品要正确介绍药品的( )

A.性能    B.用途    C.禁忌   D.注意事项

答案:ABCD

5.细菌可分为(  )

A.球菌     B.杆菌    C.螺形菌   D.螺旋体等

答案:ABC

(二)实际操作

药品购销员实际操作分四个项目,指标体系见表 1。

表1 药品购销员实际操作指标体系

序号

项目

配分

时间(分钟)

竞赛方式

1

首营审核

15

15

实作+上机

2

药品收货与验收

20

15

操作

3

药品陈列

20

6

操作

4

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

45

6

操作

 

合计

100

42

 

注:首营审核填写“审批表”,采用药易通软件。

1.首营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给定的情景描述,确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需要查验的证明文件材料。对提供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及产品证明文件资料进行质量审核,确认所提供资料是否符合 GSP 规范要求。 

 首营企业审核评分要点:

(1)首营企业的资料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 28 号)第六十二条要求。相关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质量管理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法人印章或签字。

(2)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提交的资料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 28 号)第六十四条要求

首营品种审核评分要点:

审核首营品种的资料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 28 号)第六十三条要求。

(1)首营品种为国产药品:①《药品注册批件》或《再注册批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②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③供货单位为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供货单位为药品经营企业,需要提供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或者是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报批资料复印件;④法定检验机构或本生产企业的检验报告书;⑤药品所属剂型的 GMP 认证证书复印件,生产该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证明性文件,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药品注册批件》有效期为 5 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要提供《再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是《再注册批件》。如果企业地址、企业名称等与该药品有关的其中一项变更时,都要提供《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2)首营品种为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除外),药品采购人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以下材料:①《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以及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②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除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外,还应提供《进口准许证》,以及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首营品种属于进口中药材要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2.药品收货与验收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 GSP 的要求及附录 4《药品收货与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药品收货与验收操作。

药品收货评分要点:

(1)核对随货同行单据与采购记录;(2)确认随货同行单合法性;(3)核对随货同行单据与实物;(4)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标注;(5)将核对无误药品按照其特性放置相应待验区;(6)核对不一致的药品拒收并放置待处理区,写明拒收原因及处置措施;(7)填写收货记录。

药品验收评分要点:

(1)按照随货同行单核对药品;(2)合格证明文件核查;(3)对到货的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不打开最小包装);(4)验收合格的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放置相应库区;(5)验收不合格药品,放入待处理区,写明不合格原因及处置措施(不需要填写拒收报告单);(6)填写验收记录。

3.药品陈列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 GSP 的规定以及药品分类存放的原则,将 50 种药品分区分类正确摆放在货架内。

药品陈列评分要点: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2)需冷藏放入冷藏货架(柜);(3)阴凉放入阴凉区;(4)拆零药品放入拆零专柜;(5)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柜(区)摆放;(5)包装易混淆药品应分隔摆放;(6)药品不得倒置,多剂量液体制剂应直立放置;(7)分区分类要求主要以药品的作用用途进行摆放。

药品陈列分类参考:

处方药区

(1)抗感染药(抗微生物药)—抗菌药物、抗病毒药、抗真菌药;

(2)抗寄生虫药—驱肠虫药;

(3)解热镇痛抗炎、抗痛风药—解热镇痛抗炎药、抗痛风药;

(4)神经系统用药—抗癫痫药、抗震颤麻痹药、脑血管病用药、中枢兴奋药;

(5)精神障碍用药—抗焦虑药、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

(6)呼吸系统用药—镇咳药、祛痰药、平喘药;

(7)消化系统用药—助消化药、抗酸药、抗溃疡病药、胃肠解痉药、促胃动力药、泻药、止泻药、肝胆辅助用药、炎性肠病药、微生态药物;

(8)循环系统用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抗心绞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抗心衰药、抗高血压药、抗休克药、调脂及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9)泌尿系统用药—脱水利尿药、良性前列腺增生用药;

(10)血液系统用药—抗贫血药、抗血小板药、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11)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口服降糖药、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抗骨质疏松药;

(12)抗变态反应药(抗过敏药);

(13)皮肤科用药—抗感染药、角质溶解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14)五官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

(15)儿科用药;

(16)妇产科用药。

 非处方药区

(1)抗寄生虫药—驱肠虫药;

(2)解热镇痛抗炎药

(3)呼吸系统用药—镇咳药、祛痰药、平喘药;

(4)消化系统用药—助消化药、抗酸药、抗溃疡病药、胃肠解痉药、促胃动力药、泻药、止泻药、肝胆辅助用药;

(5)泌尿系统用药—良性前列腺增生用药;

(6)血液系统用药—抗贫血药;

(7)抗变态反应药(抗过敏药);

(8)维生素、矿物质类药—微生素、矿物质;

(9)皮肤科用药—抗感染药、角质溶解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10)五官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

(11)儿科用药;

(12)妇产科用药。

含麻含特复方制剂

拆零药品

冷藏药品

非药品

4.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

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选手现场随机抽取题目回答。要求选手独自完成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二个内容的答题。问病售药题目形式模拟现实销售场景,根据给出的症状表现或疾病名称、患者的自然信息、患有的其他疾病,选手推荐出二种对症的治疗药物,并说明理由,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从疗效或经济性或品牌性等方面确定出一种最适合患者的治疗药物,并做用药交待,如果推荐的是联合用药方案(主药+辅助用药),应对主药做用药交待。用药指导题目根据给出的有关剂型、服用时间、服用方法、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问题,选手进行解答。

问病售药评分要点:

(1)考虑因素:性别、年龄、家族史、疾病史、用药史、用药体验、疾病状况、生活方式等;(2)根据题目给出的疾病诊断或症状表现推荐药品;(3)推荐的理由:适应症、作用、功效等;(4)用药交待:如用法(服用时间、疗程、各种剂型、同时服用多种药物等)、用量、禁忌、存放、如有多病共存或服用多种药物时的指导、特殊人群服药应注意事项、发生特定情况(如不良反应、不依从、病情不稳定、指标控制不好)时的判断和处理、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如运动、饮食、烟、酒、情绪等)。

用药指导药评分要点:(1)特殊剂型的使用方法;(2)药品的特殊服用方法;(3)药物禁忌;(4)药物相互作用(服用多种药物),特殊人群服药应注意事项;(5)发生特定情况(如不良反应、不依从、病情不稳定、指标控制不好)时的判断和处理;(6)回答考虑因素:性别、年龄、所患疾病、药物过敏史、正在使用的药物、过往用药体验、是否特殊人群、生活方式等。

常见疾病:见《药品购销技术》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教材。

八、比赛规则

1.参赛对象为全省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本科院校高职学生。每个学校限报1个队,每个队2名选手。参赛选手必须是云南省2021年在籍学生,每1名选手最多指定1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学生所在学校在职专任教师。每一参赛选手必须参加药品购销员技术理论竞赛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未完成四个子项目的不予计算总分。开赛5分钟后仍未到场的参赛选手不准入场,开赛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赛场。选手欲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当裁判宣布竞赛结束时,选手必须立刻停止操作,否则视为考试无效。

2.除固定项目外,现场随机抽取项目一经抽取确定,不得更改。

3.大赛器材由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供,参赛选手不得携带器材、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通信设备等进入赛场。

4.参赛选手使用由承办学校准备的没有任何标识的白大褂作为参赛服装,各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统一签发的参赛证件参加竞赛,缺证者作弃权处理;各参赛选手比赛顺序采取赛前抽签方式确定。

5.竞赛流程:各参赛队所有选手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竞赛场地,确认现场条件,完成抽签编号,根据统一指令开始竞赛。子项目所有选手操作结束后进行成绩统计。

6.比赛过程中,选手须遵守纪律、尊重评委、服从指挥。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7. 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须按要求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8.说明:本比赛参赛对象为开设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及其他涉药学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不邀请境外代表队。

九、比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一)竞赛时间

拟安排在2022年1月4、5日进行。1月4日报道当天赛前会议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1月5日早8点开始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二)竞赛流程

 

 

竞赛现场设候考区与竞赛区,候考区设检录与工作人员4人,引导人员4人;四个子项目各设计时员2人;“首营审核”、“药品收货与验收”和“药品陈列”各设裁判3人;“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设裁判5人。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子项目比赛,现场裁判人员现场评判(可根据现场需要适当增减辅助人员)。选手的竞赛总时长约3个小时,分两个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全部选手安排药品购销员技能理论考试比赛,时长1小时30分钟,第二阶段所有参赛选手根据抽取顺序号交叉完成实际操作项目竞赛,包括中间待场及转场时间,实际用时42分钟,计划时长1小时30分钟。

十、成绩评定与奖项设置

(一)成绩评定

1.选手综合成绩  按照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进行各项目成绩评定,再依据各子项目成绩与所占分值比的乘积之和,计算得到参赛选手个人综合成绩,依次排定顺序。选手的各子项目合计成绩、子项目折算后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30%理论考试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70%实际操作分(实际操作四项总分100分)。若最终综合成绩相同,以理论成绩进行排序。

2.代表队成绩  将代表队选手综合成绩平均,即得代表队成绩。代表队成绩按高低排序,确定各代表队获奖名次。(承办单位建议设置,由教育厅最终确定。)

表2  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各裁判员评定成绩汇总表

赛项

实际操作(满分100分)

实际操作

(满分100分)占比70%

理论考试

(满分100分)占比30%

首营审核(15%)

药品收货与验收(20%)

药品陈列(20%)

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45%)

裁判员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1

2

3

平均

1

2

3

4

5

平均

 

 

 

选手

A1

 

 

 

 

 

 

 

 

 

 

 

 

 

 

 

 

 

 

 

 

 

A2

 

 

 

 

 

 

 

 

 

 

 

 

 

 

 

 

 

 

 

 

 

B1

 

 

 

 

 

 

 

 

 

 

 

 

 

 

 

 

 

 

 

 

 

B2

 

 

 

 

 

 

 

 

 

 

 

 

 

 

 

 

 

 

 

 

 

C1

 

 

 

 

 

 

 

 

 

 

 

 

 

 

 

 

 

 

 

 

 

C2

 

 

 

 

 

 

 

 

 

 

 

 

 

 

 

 

 

 

 

 

 

D1

 

 

 

 

 

 

 

 

 

 

 

 

 

 

 

 

 

 

 

 

 

D2

 

 

 

 

 

 

 

 

 

 

 

 

 

 

 

 

 

 

 

 

 

E1

 

 

 

 

 

 

 

 

 

 

 

 

 

 

 

 

 

 

 

 

 

E2

 

 

 

 

 

 

 

 

 

 

 

 

 

 

 

 

 

 

 

 

 

F1

 

 

 

 

 

 

 

 

 

 

 

 

 

 

 

 

 

 

 

 

 

平均

 

 

 

 

 

 

 

 

 

 

 

 

 

 

 

 

 

 

 

 

 

 

 

表3  药品购销员技能大赛选手成绩计算表

参赛编号                              

竞赛子项目

子项目成绩

权重

折算后成绩

总分

首营审核(满分100分)

 

0.15

 

 

药品收货与验收(满分100分)

 

0.20

 

药品陈列(满分100分)

 

0.20

 

问病售药与用药指导(100分)

 

0.45

 

注:本表由赛项裁判组填写,各子项目成绩、折算后成绩部分可有2位小数(四舍六入五凑偶)。统计完毕后交竞赛执委会存档备查。

 

填表人签字:             裁判长签字:                      年     月     日

 

 

 

(二)奖项设置

按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设置奖项。大赛以赛项实际参赛队(团队赛)和参赛选手(个人赛)总数为基数,设团体赛和个人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18%、32%。

十一、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命题由赛项委员会按照药学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面向医药代表、医药商品购销员、仓库人员等工种(中、高级工)职业标准、结合药品企业生产、使用药品实际和人才培养要求,统一命制。

十二、比赛组织与管理

大赛由云南省教育厅主办,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实践教学委员会协办,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承办,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大赛严格执行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大赛组委会负责指导承办单位各赛项的组织与实施,协调行业企业参与赛项组织;执委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承办单位成立“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赛项预决算、裁判组织、赛事运行、将比赛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等工作;“赛项委员会”的专家组负责赛项的竞赛方案设计、技术文件撰写、样题设计、赛场设计、赛事宣传方案设计、设备与工具的拟定和准备、赛题设计及保密、赛事咨询等与比赛有关工作。赛项承办单位的竞赛委员会负责落实比赛场地条件、基本设施、比赛的接待、组织、提供赛务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比赛场外宣传,落实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费用等。合作企业按约定方式参与大赛。赛项委员会在分工范围内,由赛项委员会主任统一负责按照赛项筹备工作原则和工作时间表进行筹备工作。承办方与执委会和赛项委员会应及时沟通、配合,确保赛项的比赛、教学资源转化等工作按时完成。

十三、裁判人员组成建议

由主办单位委托相关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裁判组成员为第三方人员,各参赛院校教师不得从事裁判工作。裁判人员分别由省内高校资深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医院、经营企业)组成,裁判不得以任何形式成为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裁判长组织对裁判人员进行培训。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仪器与设备、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裁判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赛项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2.仲裁

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五、安全保障

赛项比赛中的安全工作主要由承办单位负责。比赛前,承办单位会同当地政府、公安共同商讨安全保障工作。安全保障主要包括参赛队住地安全、住地与比赛场地交通安全、比赛时场地外围安全和赛场内的操作安全四个方面。参赛队住地安全将由承办单位选择安全的酒店并请当地公安对住地进行重点安全监控。住地与比赛场地交通安全和比赛时场地外围安全由承办单位负责统筹安排。赛场内的操作安全主要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

本比赛办法与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高职高专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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