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药剂专业研究生 › 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
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及《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复试命题小组; 3.按照学位类型以及学科专业等,成立相应复试小组; 4.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5.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24年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类型 招生专业名称 分数线 政治 英语 业务课 总分 全日制学硕 药学 55 55 180 392 生物医学工程 55 55 180 368 全日制专硕 药学 55 55 180 366 初试成绩合格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名单中考生加入学院复试QQ群:799275391。 四、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按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定向就业培养的学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退役士兵”上线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70分,外国语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 2.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150分)、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总计200分。考生每人需要准备5分钟的PPT,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本科学习及获奖情况、硕士期间规划等。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査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六、关于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七、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专业及研究方向,原则上在院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 1.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八、关于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的优先级排序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月27日:上午9:00开会讲解复试办法、细则及纪律,并进行资格审查; 3月27日:下午13:00进行专业课笔试; 3月28日:上午8:30进行综合面试。 本方案的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药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秦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619664 申诉电话:0431-85619661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24年3月22日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