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持“池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可享“三免”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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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 在池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一)在池州市献血 20次以上,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二)在池州市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 (三)在池州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并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个人。 符合上述奖励范围中任意一项的个人可申请办理《池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以下简称《荣誉证》)。《荣誉证》由池州市中心血站面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 二、《荣誉证》办理 符合《荣誉证》办理条件的个人,请到池州市中心血站申请办理。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国无偿献血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经审核合格后,池州市中心血站免费颁发《荣誉证》。 办理地址:贵池区人民路566号,市中心血站四楼412室;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 :00;14 :30-17 :30。 三、使用规则 (一)遗失补办 若《荣誉证》遗失、严重污损的,持证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至池州市中心血站申请补办,领取新证后原证收回。 (二)年审 持证者本人携带《荣誉证》、身份证到池州市中心血站办理年审,具体流程如下: 1.办理后每两年年审一次,审核时间为每年的 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2.到期未经年审的《荣誉证》暂停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3.超出年审时间的《荣誉证》可补审,补审后恢复正常使用。 (三)注意事项 《荣誉证》仅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经发现,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扣留没收,取消享受相应的激励政策。 奖励措施有哪些 一、免费乘坐公交车辆 (一)奖励对象 持有《池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 (二)免费乘坐范围 持有《荣誉证》并办理“公交爱心卡”的,刷卡免费乘坐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营的市区城市公交、城际公交线路(不含定制公交、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三)使用规则 1.申办 持证人须携带《荣誉证》、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在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公交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公交爱心卡”。 2.补办 若“公交爱心卡”遗失、损坏,持卡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公交服务窗口申请补办。交纳10元材料服务费后办理新卡,原卡将不能使用。 3.年审 持卡人携“公交爱心卡”、身份证至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公交服务窗口办理年审,具体流程如下: (1)办理后每两年年审一次,年审时间为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 (2)到期未经年审的,停止享受免费乘车优惠政策。 (3)超出年审办理时间的可补审,补审后恢复正常使用。 二、免费游览公园景点 (一)优待对象 在池州市参加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在池州市献血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在池州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 (二)优待内容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符合优待政策的个人凭市卫生健康部门发放的无偿献血荣誉证,到相关国有旅游景区游览时,享受景区优待政策。 (三)注意事项 持证者本人需按要求出示荣誉证和身份证,并自觉接受旅游景区等场所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荣誉证仅限持有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实施优待政策的 国有旅游景区名录及优待内容 ▼点击查看大图 三、免交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 (一)奖励对象 持有《池州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 (二)奖励类别 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 (三)服务机构 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中医院、东至县人民医院、东至县中医院、青阳县人民医院、青阳县中医院、石台县人民医院、石台县中医院。 (四)挂号流程 献血者持《荣誉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门诊设立的专用挂号窗口现场挂号,门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验并做好登记备案,发放普通门诊免费挂号单。 公益广告展播 来源:池州红十字会审稿:马泽冰责编:徐世海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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