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被罚,这些行为成处罚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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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被罚,这些行为成处罚重点

2023-10-29 13: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宝洁被罚,这些行为成处罚重点

近日,信用中国发布信息显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宝洁)因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近期继欧莱雅、雅诗兰黛、科蒂等企业之后,又一吃下“罚单”的国际美妆巨头。而据青眼不完全统计,仅本月内就已有20家美妆企业或个人被行政处罚。

“去除99%细菌”无科学论证,宝洁被罚20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宝洁在产品“舒肤佳TM柠檬清新型香皂”外包装正面用较大字体标注“去除99%细菌#”(“99%”字体为红色),在外包装侧面用较小字体注解为“洗去细菌”,利用颜色、字体大小、注解位置的不同,将没有充分科学论证的“去除99%细菌”进行突出的标注,引起消费者的关注。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广州宝洁在该产品外包装的以上标注,是对其产品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上述宣传使广州宝洁生产销售“舒肤佳TM柠檬清新型香皂”和同类产品竞争时处于有利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责令广州宝洁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截自信用中国

今日上午11时许,#宝洁因虚假宣传被罚20万#的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截至发稿阅读量超4000万。公开信息显示,广州宝洁是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于此事,青眼第一时间联系了宝洁旗下舒肤佳品牌方,对方表示,“今天才收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议书,里面所要求修改的广告是指,该款香皂外包装上字体字色和字号等问题,我们将会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和处理。”此外,其进一步表示:“涉事的舒肤佳产品的功效是经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严格检测且有检测证明,我们并没有收到下架通知。”

青眼在宝洁天猫旗舰店和京东旗舰店看到,上述“舒肤佳TM柠檬清新型香皂”均为正常销售状态,其中宝洁天猫旗舰店上销售的是该款香皂与其他香型香皂组合的套装产品。

▍分别截自宝洁天猫旗舰店(左)和宝洁京东旗舰店(右)

值得关注的是,舒肤佳旗下还有多款产品也有类似宣称,如舒肤佳抑菌泡沫儿童洗手液、舒肤佳纯白洗手液等产品的商品页面均显示有“抑菌99.9%”的宣称;而包含了柠檬香型、纯白、芦荟香型等在内的舒肤佳套装产品的详情页面中,也有“去除99.9%细菌”的宣称。

▍截自宝洁天猫旗舰店

今年,7家外资企业累计被罚近200万

值得关注的是,据青眼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欧莱雅、雅诗兰黛、科蒂、丝芙兰、汉高等7家外资美妆企业及旗下子公司接连被罚,罚款金额共计超过195万元,且处罚依据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

从违法的行为类型上来看,涉及“虚假宣传”是主要被罚项目,今年7例罚单中有5例都因此被罚。而这其中,“无功效依据或夸大功效”成为处罚重点。

譬如,雅诗兰黛旗下的倩碧化妆品仅能提供部分功效验证的临床报告,且无法提供产品“4weeks改善痘印”“12weeks提升肌肤自愈力”功效的相关依据;悦木之源无法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促进伤口好转”“去皱纹”功效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因此,被上海市静安区市监局认为“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事实上,此前外资巨头鲜少有如此密集的被处罚频率。因此,近期几起针对外资美妆公司的罚款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有业内人士认为,主要原因还是行业内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此前也有大牌被罚的案例,只是没有这么密集。另一方面,虚假宣传一直是行业顽疾,自新法规出台落地,行业监管不断收紧,国家监管一视同仁,外资大牌也并非法外之地,他们被处罚的频率相对变高也是意料之中。”

据悉,欧莱雅中国就曾经多次因虚假广告而被罚,该公司在2019年8月、10月、11月接连因违反了《广告法》而被罚款(详见《屡屡被罚,欧莱雅该长点记性了!》)。

此外,还有部分行业人士认为,“正所谓‘杀鸡儆猴’,外资美妆企业旗下的品牌大多为知名品牌,受关注度的程度也更高,因此它们成为了监管的重点对象,警示意义更大。”

这3类违法行为是处罚重点

不止是国际大牌近期频频被罚,据青眼不完全统计,今年8月1日至今,本月内共有20家企业或个人受到了行政处罚,其中处罚金额最大的当属于无锡市的某网店。根据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公告显示,该网店所销售的化妆品中,有部分进口化妆品是通过非正规渠道从境外购进,无中文标签,因此被罚款100万元。

根据青眼的梳理,其中有9家企业违法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6家企业违反了《广告法》,此外还有部分企业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有3类违法行为是处罚的重点:

一、标签标识不合规

譬如,上述无锡市某网店和今年6月份丝芙兰被罚的案例,均是由于标签标识不合规所构成的违法行为。

在本月内,上海花汐里美容形象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胡维、马梦冰等企业和个人也因进口化妆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均被监管部门处以了1万元的罚款;上海市奉贤区琴亚母婴用品店被罚则是因为,店内所销售的宫中秘策温和防晒霜原包装标注的防晒指数与其加贴的中文标签所标注的防晒指数不一致。

上述案例的处罚文书显示,他们被处罚的法规依据均为新条例第三十五条,即“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1月新条例正式实施,行业监管的“第一枪”就直指零售终端,彼时多个省市的地方监管部门开出的适用于新条例的“首张处罚单”中,大多数均与进口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进货渠道不明等行为有关(详见《新条例,这半年!》)。如今看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依旧是处罚的重点。

二、无法提供功效宣称证明

在本月内,被处罚最多的违法类型当属“虚假宣传”。这其中“无法提供功效宣称证明”的违法原因最多。

根据案例,8月12日,科蒂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旗下的肌肤哲理时光活肌修护精华液也因不能提供具有“损伤修复”功效的宣传依据,构成了对商品或服务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称,而被罚款3万元;8月18日,上海小米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旗下的小米日记备长炭黑面膜因宣称“祛黄 提亮肤色 祛斑”“焕白提亮、改善暗黄”,却无法提供宣称依据,且该产品是普通化妆品,无“祛斑”“美白”功效,被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了2万元罚款。

此外,辛必达互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也因宣称旗下产品含有的“最高值的 UV 护肤效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没有证明材料证明其真实性,被罚款4860元等。

三、过期产品不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本月已公布的行政处罚的案例中,还有2起案例是由于美容店未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而导致。分别是,上海市浦东新区洋泾街道新丝露美容美发店和上海市静安区的萌咪美发美容店,分别被处以了1万元和1.6万元的罚款。

据悉,上述2家美容店均违反了新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也就是说,不及时处理店内的过期产品,也将面临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3类处罚外,生产标签标注的成分与产品的实际配方不一致,冒用其他公司的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生产化妆品等行为也均是被监管的重点。

综上可见,《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新条例已成为当下行业监管的重要执法依据,而严监管已然板上钉钉,上述案例也将带给行业更多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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