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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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助一批秸秆收集、粉碎、加工机械:计划投入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41.13万元。为辐射带动合作社、农户捡拾秸秆的积极性,通过合作社、农户申报,乡镇推荐具有综合实力的补助对象,确定对九丰牧业等合作社、大户3家,补助资金41.13万元,补助资金占补助设备金额的50%。 合作社、大户 设备名称/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备注 西双版纳九丰牧业有限公司(西定秸秆一厂) 粉碎机 1台 23.6 23.6 每小时处理秸秆40吨 粉碎分料机(含输送带) 1套 9.4 9.4
打包机和分料设备 2台 9.8 19.6
料斗和输送带 1套 1.86 1.86
王成侠(勐遮镇) 方草捆捡拾集垛机 1台 16.8 16.8
勐海富瑞农业专业合作社 秸秆打包机 1台 11 11
合计
7
82.26
实施地点:西定乡、勐遮镇、勐混镇。 补助方式:建设验收后给予补助。 补助环节:补助秸秆加工利用设备。 承担主体:通过前期乡镇推荐,县级部门遴选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社会信誉良好、农民满意度高的合作社和公司作为项目承担主体。 4.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课题研究:计划投入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41.8万元(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30万元、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11.8万元)。 为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测定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对于准确测算秸秆资源量,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为评估秸秆还田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科学评价秸秆还田的生态效应,规避秸秆还田的潜在生态风险,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3〕1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秸秆资源综合监测点和草谷比系数及可收集系数核算工作和秸秆还田监测点建设工作。 实施方法: ①农作物草谷比监测。在农作物收获前 1-2 天,在勐海县区域范围内,采用随机抽样法选取 5 个行政村,5 个村至少分布在 3 个及以上的乡镇,且村与村之间直线距离不宜过近,每个村需选取 2 个典型地块,5 个调查村共选取 10 个地块,每个地块采用“五点取样法”选取采样点,每个样点采样面积为 1m2。将取样点内作物地上部整株收割(贴地割),将收割后的作物籽实与秸秆分开称重并记录。另将各样点内秸秆样本全部切碎至 3cm 以下碎段,将同一地块内的 5个样点籽实与秸秆样本分别混合均匀,采用四分法分别选取 1 kg以上的秸秆和籽实样本,称量并记录抽取秸秆与籽实样品的实际重量,保存于样品袋中填好标签,随后将样品运送至实验室。在实验室内将秸秆与籽实分别烘干测定水分,记录数据用于草谷比系数核算。 ②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村与农作物草谷比监测选取村镇也保持一致。秸秆可收集系数需在每个调查村内选取 10 个典型地块,同样采用五点法确定测量点位,每点位取样面积为 1m2 ,随机测 10 株(丛),测量每株农作物株高,计算算术平均值并记录。同时在每个调查村内每种作物需分别选取机械收获和人工收获的典型地块各 10 个,测量两种收获方式下农作物秸秆的割茬高度。在进行株高和割茬高度的测定过程中同时实地调查测定秸秆收集过程中的枝叶损失率,测定方法按照 GB/T 25423 中有关捡拾损失率的测定方法执行,并记录数据。利用实地收集的作物株高、割茬高度、枝叶损失率及前期收集的机收比例等数据进行秸秆可收集系数的核算。 ③秸秆还田监测。结合勐海县实际应用中的还田方式,布设秸秆还田试验,以秸秆还田为处理(每个小区域面积 30 m2,设置 3 个重复),秸秆不还田为对照。利用小型农业气象站监测或通过申请使用中国气象局网络数据库获得试验地块全年平均日照时数、日平均光照度、日平均气温、活动积温、有效积温、年降水量等指标数据。详细记录试验过程中各试验地块整地的日期及方法(耕、翻、旋、耙等,按进行顺序记录)、次数(每种方法进行的次数,按进行顺序记录)、深度(最大整地深度);施肥日期和种类(肥料类型、主要成分、化学养分含量等信息)、用量、方式(沟施、穴施、撒施等);灌溉模式;使用农药、农膜、除草剂的种类、日期、用量、施用方式等。结合勐海县作物生产实际确定监控的病虫害类型,在各试验地块内采用五点取样法调查记录病害种类、发病率和病情指数;记录虫害种类、虫口密度和为害率。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杂草清理,共 1-3 次,并记录杂草种类、每种杂草的株数、覆盖度(杂草投影面积占样方面积的百分比)。记录试验地块中作物倒伏情况,详细记录作物种类、品种、种植和收获日期,粮食产量,秸秆腐解率(参考《NY/T 2722-2015 秸秆腐熟菌剂腐解效果评价技术规程》)、秸秆炭和氮磷钾含量(参照《土壤农化分析》和《NY/T 2017-2011 植物中氮、磷、钾的测定》)。参照《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发〔2008〕82 号)对试验地块中的作物进行测产。在当年 9 月底对试验田土壤取样主要是取样 1 次,作为各土壤指标测定结果作为本底值;下一年 4 月中旬前取样 1 次,该次各土壤指标测定结果作为监测值。两次土壤取样期间,按方案要求详细记录秸秆还田情况。其中土壤取样方法参考《GB/T36197-2018/10381-2:2002 土壤质量 土壤采样技术指南》或《NY/T 1121.1-2006 土壤检测 第 1 部分 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测定土壤的参数指标包括 pH、有机质、土壤温度(5-7cm)、速效氮磷钾、全量氮、容重、土壤体积含水量、水稳团聚体组成等可参照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0 年出版鲍士旦主编《土壤农化分析》中的经典方法,或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年出版的《土壤监测分析实用手册》汇编的标准方法。 预期成果:通过试验,形成最优秸秆还田模式,完成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并形成评估报告、形成主要农作物草谷比调查总结、秸秆资源化利用研究报告、蔗叶高质化利用报告。 补助环节:委托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科研团队开展课题研究费用。 补助方式:按照建设进度给予梯级资金补助,由委托业务费支付。 5.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4个:计划投入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6.2万元。 在县内创建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分别为:直接还田示范1个200亩(补助0.2万元),离田收储利用主体3个(年收储较大或年新增收储量较大的优先遴选)(每个补助2万元)。 补助方式:建设验收后给予补助。 6.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等:计划投入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5.37万元。 实施内容: ①在县内重点乡镇重点时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不少于5期300人次,计划列支1.8万元; ②秸秆综合利用宣传用品、展示基地标志牌制作等计划列支3.57万元。 实施主体:县项目领导小组。 补助方式:实行报账制。 7.秸秆资源调查、台账建设、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计划投入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4.5万元。 实施内容: ①开展秸秆资源调查、建立秸秆资源台账1套,竣工验收等0.5万元; ②项目审计费用4万元。 实施主体:县项目领导小组。 补助方式:实行报账制。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18万元。 (二)资金筹措 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418万元,其中:秸秆养畜综合利用补助100万元,占补助资金的23.92%;收储点建设补助219万元,占补助资金的52.39%;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课题研究投入41.8万元,占补助资金的10%;其他57.2万元,占补助资金的13.69%。 (三)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明细 勐海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项目 建设规模(内容) 承担主体 计划列支(万元) 备注 一 饲料化利用 购置机器设备30余台套,实现年收储利用秸秆2万吨。 勐海黎明畜牧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收集、加工设备 二 秸秆收储点建设 建设9个秸秆收储点
219 用于补助蔗叶分离及收集设备 1 勐混镇景勐混村委会勐冈村民小组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岩应帮 28.5
2 格朗和乡帕真村委会黑龙潭村民小组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李爽 28.5
3 勐满镇纳包村委会佤族寨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符光宏 23
4 勐满镇南达村委会多依小寨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玉叫 28.5
5 勐满镇南达村委会南达老二组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李石保 23
6 勐阿镇勐康村委会篾笆桥八组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黄旭伟 23
7 勐往乡糯东村委会平头小组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李爽 28.5
8 勐阿镇南朗河村委会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李爽 7.5
9 勐宋乡曼方村委会 补助分步式机收设备、秸秆打捆设备 李爽 28.5
三 补助一批秸秆收集、粉碎、加工机械 秸秆收集、粉碎、加工机械
41.13
四 秸秆资源化利用课题研究 进行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 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科研团队 41.8 委托业务费 五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4个 直接还田示范1个200亩,离田收储利用主体3个 遴选建设主体 6.2
六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
项目领导小组 5.37 培训费、宣传材料费等 1 宣传培训 举办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培训不少于5期300人次
1.8
2 宣传材料 宣传用品、展示基地标志牌制作
3.57
七 项目管理相关费用 开展秸秆资源调查、台账建设、审计、验收等 项目领导小组 4.5 项目管理相关费用
合计
418
注:以上资金使用,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略做调整。
七、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刘海俊13759296111 主管部门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18 其中:财政拨款 418 其他资金
总 体 目 标 年度目标 实现全县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秸秆养畜示范点 ≥ 1个 数量指标 秸秆养畜年收储利用秸秆 ≥ 2万吨 数量指标 秸秆收储点建设 ≥ 9个 数量指标 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 4个 数量指标 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台账 = 1套 数量指标 宣传培训 ≥ 300人次 质量指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时效指标 2023.6-2023.12 = 半年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秸秆通过加工饲喂,过腹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
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永久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勐海黎明畜牧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个养殖场,有肉牛1200头,通过项目实施,每年能收储利用秸秆2万吨(每头牛每天30kg),能带动育肥牛1800头,每年实现产值约1800万元;规模化收储网点通过甘蔗分步式收获机作业,集中回收蔗叶加工成饲草料售卖形成收益,每吨可产出利润250元,全年可产生效益约200万元,分布式机收能解决甘蔗人工砍收成本过高的问题,每吨甘蔗节约成本50元,9个收储点年处理甘蔗0.9万吨以上,每年可节约成本450万元,同时吸收农户参与务工及回收秸秆等农作物,惠及辖区约100余人的就业问题。 (二)社会效益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利国利民,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既促进企业规模的发展,又达到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效果,同时,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区种植、养殖、加工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解决贫困户就业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生态效益 通过饲草料加工机械的推广,一是提高了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项目实施主体的收储量得到增加。二是促进了草食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机械加工,养殖户可以大量储存秸秆饲料,解决了冬春枯草季节的饲草料缺乏的问题,并可实现由传统的放牧向舍饲转变。三是秸秆通过加工饲喂,过腹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 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减少了农民焚烧秸秆和废弃秸秆对环境的污染;秸秆燃料化利用可替代部分木柴,减少了树木的砍伐,保护了生态环境,美化了人居环境。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勐海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余俊锋 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天喜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 蓉 勐海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吴向东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刚刚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继锋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勐海县农业农村局,由吴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督导检查、项目审核、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加大现场抽查和监管力度,推动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技术支撑 成立勐海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技术指导组。为有效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关键技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成立技术指导组: 组 长:吴向东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 二 勐海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周庆书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股长 吕 铂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张 玲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股股长 成 员:刘海俊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汤 磊 勐海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旗 尔 勐海县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罗志琴 勐海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田维逵 勐海县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艾 萍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陈汉明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纪新时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杨春林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李加群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马 艳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王恒彦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杨远江 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助理农艺师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项目各项具体工作落实,由勐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朱二担任办公室主任,刘海俊、李加群、纪新时、马艳、杨春林负责各乡镇项目指导及培训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主体日常事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收集的相关材料。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3〕81)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原则,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农业、财政等主管部门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四)强化机制创新 在项目实施中,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监督考核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组成员要强化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如期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时间安排进度要求,将项目各实施环节根据农时倒排工期,农业农村局协商财政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实施环节进行督导,查看秸秆收储记录、农业机械补贴落实情况,协调研究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开展,保证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实施前有目标、实施中有监督、实施后有效果。 (六)强化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标语、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发送手机短信、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做到家喻户晓,打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通过讲座、专栏等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普及到千家万户,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七)强化总结 加强项目进度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实施结束后,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等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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