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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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2023-09-09 23: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B61

DB3302

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 1016—2010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2010-03-01发布

2009-03-18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参考国内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及等级制定规范,建立符合我市城市绿地等级特点的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以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为依据,提高绿地等级分类的科学性与相应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按GB / T 1 . 1 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园林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郁耀奇、王彭伟、陈锡波。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宁波市城市公园绿地养护质量等级、道路绿地养护质量等级、居住区绿地养护质量等级、单位绿地养护质量等级、防护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县级市城市规划区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养护。各建制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公园绿地

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2.2   道路绿地

常常结合城市道路而建设,是城市生态系统的带状走廊,其以行道树为主体绿化内容,是构筑城市主要带状绿地的构成部分,是城市道路交通枢纽的生态景观主体。

2.3    居住区绿地

居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绿地类型,属于城市附属绿地范畴,是附属于居住用地的绿化用地,其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代表城市生活环境水平的直接体现。

2.4   单位绿地

属城市附属绿地范畴,是附属于单位用地的绿化用地,以景观绿化美化为主要功能,亦或兼具体憩设施。

2.5   防护绿地

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使用。

2.6    水(湿)生植物

大部分时间或全部时间正常生长及生活在水域或潮湿环境中的植物。

2.7   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

一般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80 年以上100 年以下的树木。

2.8   立体绿化

利用除地面资源以外的其他空间资源进行绿地的方式,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绿化方式。

3  总则

3.1  加强宁波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

3.2  绿地养护管理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4  公园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分为一级公园绿地、二级公园绿地和三级公园绿地,各等级应符合表1 规定。

表1 公园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景观效果

绿量充分,乔、灌、草(地被)搭配合理,比例合宜,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绿量比较充分,乔、灌、草(地被)搭配较合理,比例较合宜,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化景观效果良好。

绿量基本充分,乔、灌、草(地被)搭配基本合理,比例基本合宜,裸露土地不明显,绿化景观效果尚可。

植物生长状况

植株生长强健,生长发育良好,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死杈。

植株生长较强健,生长发育良好,无明显枯枝、徒长枝、死杈,病虫害枝控制在5%以下。

植株生长健康,生长发育正常,无明显枯枝、徒长枝、死杈,病虫害枝控制在8%以下。

树木树冠圆满,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衡、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较均衡,通风透光。

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

叶色、叶形正常,无病虫害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灰尘。

叶色、叶形、大小正常,病虫害叶及叶面虫粪虫网灰尘情况控制在5%以下。

叶色基本正常,病虫害叶及叶面虫粪虫网灰尘情况控制在8%以下。

植物养护状况

绿地内无死株、缺株,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保留树种、依景观需要的除外),乔灌木保存率98%以上;绿地内植株扶正、补植及时;所有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

绿地内基本无死株、缺株,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保留树种、依景观需要的除外),乔灌木保存率95%以上;绿地内植株扶正、补植较及时;胸径3cm以上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

绿地内无明显死株、缺株,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保留树种、依景观需要的除外),对绿地内死株、缺株、倾斜或倒伏株能予扶正、补植;乔灌木保存率92%以上;胸径5cm以上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

绿篱、色块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适宜,无5cm以上徒长枝,无杂草。

绿篱、色块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基本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适宜,无10cm以上徒长枝,无杂草。

绿篱、色块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基本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适宜,无15cm以上徒长枝,无杂草。

草坪、地被覆盖率达到100%;草坪高度控制在6公分以内,切边完整,草坪内杂草控制在5%以内且无10cm以上杂草、无积水;生长茂盛,颜色正常。

草坪、地被覆盖率达到95%以上;草坪高度控制在7公分以内,切边较完整,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且无15cm以上杂草、无积水;生长和颜色基本正常。

草坪、地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草坪高度控制在8公分以内,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且无20cm以上杂草、基本无积水;生长和颜色无明显异常。

绿地内四季有花,草花花色鲜艳,无败叶、残花,最佳观赏期后及时更换;花境内无杂草。

绿地内三季有花,草花花色鲜艳,基本无败叶、残花,最佳观赏期后及时更换;花境内基本无杂草。

绿地内两季有花,草花花色较鲜艳,无明显败叶、残花;花境内无明显杂草。

乔灌木修剪得当,时间适合,修剪作业符合植物生长特性。

乔灌木修剪基本得当,时间适合,修剪作业基本符合植物生长特性。

乔灌木修剪基本合理,时间较为适合,修剪作业能基本符合植物生长特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植物养护状况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显著,无常见病虫害发生情况。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明显,常见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

有病虫害防治措施,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8%以下。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由责任单位负责管护,措施有力,资料备案完善,抢救和复壮及时。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由责任单位负责管护,措施得当,资料备案较完善,抢救和复壮及时。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由责任单位负责管护,措施得当,资料备案较完善,抢救和复壮及时。

立体绿化及水(湿)生环境植物配置合理,生长健壮,内容丰富。

立体绿化及水(湿)生环境植物配置较合理,生长良好,内容较丰富。

立体绿化及水(湿)生环境植物生长尚可。

卫生状况

绿地、园路、广场等公园设施整洁,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随产随清,无砖石瓦块、纸屑果皮和塑料袋及其它废弃物、垃圾,绿地实行12h动态保洁;有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时,做到18h保洁。

绿地、园路、广场等公园设施较整洁,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或垃圾,绿地实行10h保洁,并能坚持在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前进行突击清理。

绿地、园路、广场等公园设施基本整洁,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或垃圾,绿地实行8h保洁,并能坚持在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前进行突击清理。

水面清澈,无无关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清澈,基本无无关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较清澈,无明显无关漂浮物和沉淀物。

园林设施维护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假山、园灯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基本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假山、园灯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无明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栏杆、园路、园灯、假山、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绿地内园灯完好,亮灯率在100%,景观灯、喷泉按规定开放。

绿地内园灯完好,亮灯率在98%以上,景观灯、喷泉按规定开放。

绿地内园灯基本完好,亮灯率在95%以上,景观灯、喷泉按规定开放。

其它

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无明显人为损坏。

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

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无严重人为损坏。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

 

 

5  道路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分为一级道路绿地、二级道路绿地和三级道路绿地,各等级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道路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景观效果

道路绿量充分,绿化覆盖率高,绿地率达25%以上。

道路绿量较为充足,覆盖率较高,绿地率达20%以上。

道路绿量较为充足,绿地率达15%以上。

道路红线范围内无绿化死角。

道路红线范围内无绿化死角。

道路红线范围内基本无绿化死角。

道路整体视觉效果佳。

道路整体视觉效果较佳。

道路整体视觉效果良好。

行道树

生长强健,无病虫害现象,树形优美,通直高大。

生长健康,病虫害现象控制在5%以下,树形良好,基本通直高大。

生长健康,病虫害现象控制在8%以下。

叶色健康、叶形正常。

叶色、叶形基本正常。

叶色、叶形基本正常。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行道树

枝、干健壮:基本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死杈,枝条粗壮,无萌蘖;树干通直,树冠圆满;分枝点一致,距离地面3.5m以上,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枝、干正常:无明显枯枝、徒长枝、病虫枝、死杈,枝条粗壮,无萌蘖;树冠基本完整;分支点基本一致,距离地面3.2m以上,主侧枝分布匀称,通风透光。

枝、干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徒长枝、病虫枝、死杈,无明显萌蘖;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分支点距离地面2.8m以上,主侧枝分布较匀称,通风透光。

行道树无缺株、死树,新种树无倾斜,植株扶正、补植及时;树木修剪合理、及时,树形美观,能及时对病虫害进行防治;能及时处理好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及时做好指示及围护措施;树干每年涂白一次。

乔灌木保存率95%以上,新种树倾斜度不超过50,倾斜率不超过3%,植株扶正、补植较及时;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较美观,病虫害防治较及时;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有一定的指示及围护措施;树干每年涂白一次。

乔灌木保存率90%以上,新种树倾斜度不超过100,倾斜率不超过5%,对死株、缺株、倾斜或倒伏株能予扶正、补植;树木修剪较合理,适时防治病虫害;能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树干每年涂白一次。

植物养护状况

绿篱、色块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控制得当,造型植物形态优美,生长旺盛,无死株、残株,无5cm以上徒长枝,无杂草。

绿篱、色块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基本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控制较好,造型植物形态较优美,生长旺盛,基本无死株、残株,无8cm以上徒长枝,基本无杂草。

绿篱、色块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基本无过度修剪现象,生长较好,无明显死株、残株,无10cm以上徒长枝,无明显杂草。

草花、盆花布置及时,无死株、缺株,基本无枯叶、残花,花盆整洁、无破损,最佳观赏期后及时更换。

草花、盆花布置较及时,无死株、缺株,无明显枯叶、残花,花盆较清洁、无破损,最佳观赏期后及时更换。

草花、盆花布置较及时,无明显枯叶、残花,花盆基本清洁、无破损。

草坪生长良好,高度控制适宜,无裸地、杂草、积水。

草坪生长良好,高度控制适宜,无裸地、杂草、积水。

草坪生长良好,高度控制适宜,无明显裸地、杂草、积水。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显著,无常见病虫害现象。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明显,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有病虫害防治措施,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8%以下。

卫生状况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随产随清。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

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

绿篱、树穴平时实行12h动态保洁;有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时,做到18h保洁。

绿篱、树穴12h保洁,并能坚持在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前进行突击清理。

绿篱、树穴8h保洁,并能坚持在节假日或重要活动前进行突击清理。

其它

基本无人为损坏;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拴刻画、无关挂牌、架线现象。

 

 

无明显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拴刻画、无关挂牌、架线现象。

无较严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拴刻画、无关挂牌、架线现象。

树穴及绿地范围内无任何堆积物、无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

树穴及绿地范围内基本无堆积物、无搭棚、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

树穴及绿地范围内基本无堆积物、基本无搭棚、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

 

注:道路绿地除行道树及绿化隔离带外,块状绿地可参照公园绿地等级标准。

 

6  居住区养护质量等级

分为一级居住区绿地、二级居住区绿地和三级居住区绿地,各等级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居住区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景观效果

植物配置科学,绿地布局合理,绿量充分,无裸露土地,绿化景观效果显著。

植物配置基本合理,绿量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绿化景观效果良好。

植物配置尚可,绿量基本充分,无明显裸露土地,绿化景观效果尚可。

乔、灌、花、草搭配适当,三季有花,能突出小区特色。

乔、灌、花、草齐全,二季有花。

乔、灌、花、草有一定搭配。

绿化养护状况

植株生长健壮,乔灌木保存率在98%以上,无枯枝死杈;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在正常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木无钉拴、捆绑现象。

植株生长正常,乔灌木保存率在95%以上;无明显枯枝死杈;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木基本无钉拴、捆绑现象。

植株生长基本正常,乔灌木保存率在92%以上;无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严重黄叶、焦叶、卷叶;树木无明显的钉拴、捆绑现象。

绿篱、色块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

绿篱、色块生长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枝。

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

草坪覆盖率达到100%,修剪适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

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剪适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

草坪、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草坪斑秃和宿根花卉缺株不明显,基本无草荒。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正,无明显缺株。

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病虫害控制措施效果显著,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2%以下。

病虫害控制措施效果基本明显,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有病虫害控制措施,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8%以下。 

绿地无积水。

绿地无积水。

绿地无明显积水。

绿化养护有专业队伍负责。

绿化养护有专人负责。

绿化养护有专人负责。

卫生状况

绿地整洁,无生活垃圾,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随产随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无关吊挂等现象,绿地保洁平时实行12h动态保洁,有节假日或重要活动时,做到18h保洁。

绿地整洁,基本无生活垃圾,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基本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无关吊挂等现象,能做到12h保洁。

绿地较整洁,无明显生活垃圾,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侵占、无关吊挂等现象,能做到8h保洁。

水面清澈、无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清澈、基本无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较清澈、无明显漂浮物和沉淀物。

其它

园林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能做到正常性维护和油饰。

园林设施基本完好,基本无人为损坏,能做到必要的维护和油饰。

园林设施无明显人为损坏,有损坏应予以维护。

无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无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无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7  单位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分为一级单位绿地、二级单位绿地和三级单位绿地,各等级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单位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景观效果

绿化设计合理,植物配置符合单位性质,绿量充分,无裸露土地。

绿化设计基本合理,绿量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绿化设计尚可,绿量基本充分,无明显裸露土地。

乔、灌、花、草搭配适当,三季有花,能突出单位特色。

乔、灌、花、草齐全,二季有花。

乔、灌、花、草有一定搭配。

绿化养护状况

植株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木缺株率在2%以下;树木无钉拴、捆绑现象。

植株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树木缺株率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拴、捆绑现象。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严重黄叶、焦叶、卷叶;树木缺株率在6%以下;树木无明显的钉拴、捆绑现象。

绿篱生长健壮,叶色正常,根据其生长特性修剪,修剪合理及时,造型美观,无死株、枯枝、病虫株。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根据其生长特性修剪,修剪较合理及时,基本无死株、枯枝、病虫株。

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死株、枯枝、病虫株。

草坪覆盖率达到100%,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

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

草坪、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草坪斑秃和宿根花卉缺株不明显,基本无草荒。

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无明显缺株及残花。

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病虫害控制措施效果显著,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病虫害控制措施效果基本明显,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8%以下。

有病虫害控制措施,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

绿地无积水。

绿地无积水。

绿地无明显积水。

绿化养护有专业队伍负责。

绿化养护有专人负责。

绿化养护有专人负责。

卫生状况

绿地整洁,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随产随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无关吊挂等现象。

绿地整洁,基本无生活垃圾,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草末等)做到日产日清。基本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无关吊挂等现象。

绿地较整洁,基本无生活垃圾,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侵占、无关吊挂等现象。

水面清澈、无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清澈、基本无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较清澈、无明显漂浮物和沉淀物。

其它

园林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能做到正常性维护和油饰。

园林设施基本完好,能做到必要的维护和油饰。

园林设施无明显损坏,有损坏能予以维护。

无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现象。

无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

无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

8  防护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分为一级生态防护绿地、二级生态防护绿地和三级生态防护绿地,各等级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防护绿地养护质量等级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景观效果

绿量充分,防护效果显著。

绿量较充分,防护效果良好。

绿量基本充分,防护效果一般。

植物生长状况

植株年生长良好,基本无枯枝、病虫枝、死杈。

植株生长正常,基本无枯枝、死杈,病虫害枝控制在10%以下。

植株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杈,病虫害枝控制在15%以下。

树木树冠完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较匀称,数量基本适宜。   

90%以上树木树冠基本完整。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植物生长状况

叶色健康、叶形正常,基本无病虫害枝叶,叶面虫粪虫网灰尘比例在5%以下。

叶色、叶型正常,病虫害枝叶及叶面虫粪虫网灰尘比例在10%以下。

叶色无明显异常,病虫害枝叶及叶面虫粪虫网灰尘比例在15%以下。

植物养护状况

乔灌木保存率95%以上,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新种树成活率90%以上;绿地内植株扶正、补植及时。

乔灌木保存率90%以上,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新种树成活率85%以上;绿地内植株扶正、补植较及时。

乔灌木保存率85%以上,无明显倾斜或倒伏植株,新种树成活率80%以上;绿地内植株扶正、补植较及时。

林内杂草控制在15%以内,无15cm以上杂草,无积水。

林内杂草控制在25%以内,无20cm以上杂草,无明显积水。

林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无20cm以上杂草。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显著,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病虫害防治措施效果较明显,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

有病虫害防治措施,常见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

畦平沟通基本无积水。

畦平沟通无明显积水。

畦平沟通。

卫生状况

绿化生产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基本无纸屑果皮、塑料袋及其它废弃物、垃圾,无5cm3以上石块。

绿化生产垃圾做到及时清理,绿地内无明显纸屑果皮、塑料袋及其它废弃物、垃圾,无8cm3以上石块。

绿化生产垃圾在短时间内清理,绿地内无明显纸屑果皮、塑料袋及其它废弃物、垃圾,无10cm3以上石块。

水面清澈、无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较清澈、基本无漂浮物和沉淀物。

水面较清澈、无明显漂浮物和沉淀物。

其它

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基本无人为损坏。

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无明显人为损坏,有破坏的能及时恢复。

无擅自占用绿地现象,无明显人为损坏,有破坏的能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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