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相关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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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相关学分认定

2023-05-13 18: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培养规定,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并获得相应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必修环节中对应“国外学术交流”或“国际学术交流”或“国际会议报告”课程)。博士研究生应在申请预答辩前获得该学分。

一、国际交流内容包括(任选其一):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召开的全英文学术会议、线上国际会议、国际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单学位,含CSC项目)、国际课程进修(不互认学分)、国际组织境外实习。

二、认定条件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召开的全英文学术会议、线上国际会议学分认定,需满足下列二种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认定学分:

(1)在会议上就该论文作口头报告;

(2)论文海报在会议中展示。

2.参加国际双学位联合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单学位,含CSC项目)、国际课程进修(不互认学分)、国际组织境外实习需要满足学习或工作语言为英文。

三、博士研究生在参加相关国际交流后,需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考核表(见附件),并提供完整支撑材料:

(1)1500-2000字的总结报告;

(2)护照、批件等官方证明文件复印件。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相关证明、参会照片等。

(4)在线会议需提供会议视频相关截图及其他参会证明。

(5)联合培养、课程进修、境外实习的接收证明、学习/工作证明。

2.导师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情况属实。

3.所有纸质材料交明净楼206办公室并登记。

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教务老师将在同济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分认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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