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必修1知识点总结: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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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斗争方式:议会斗争——革命——议会斗争 (2)革命结束:“光荣革命”(1688年) “光荣革命”的含义:不流血,政变。 “光荣革命”的实质:资产阶级与新贵族同封建势力妥协。 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权利法案》(1689年) 1、《权利法案》颁布的目的:限制国王权利。 2、《权利法案》的内容: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3、《权利法案》的作用: ① 建时代的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 ② 议会不但掌握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 ③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革命前是国王的议会,革命后是议会的国王) 三、君主立宪制的发展——1832年议会改革 1.改革的原因:工业革命以后,工业资产阶级兴起,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 2.改革的内容:1832年,议会进行了选举改革。 3.改革的意义: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议席,大大加强了在议会中的作用,为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君主立宪制的完善——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1.责任制内阁的形成过程: ① 光荣革命后,国王召集内阁。 ② 18世纪后,国王退出内阁。 ③ 1721年,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下院多数党领袖主持内阁,行政权移交,责任制内阁形成。 (国王开始真正“统而不治”) 责任制内阁的运行原则: (1)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与首相共进退。 (2)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首相也可不辞职,提请国王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2.国王、内阁、首相、议会之间的关系: ★注意: 1.国王——————国家元首 议会——————国家权力中心 内阁——————国家政府 首相——————政府首脑 2.国王、内阁、首相、议会是怎样产生的?分别拥有哪些权力或职能? ⑴ 国王——产生:世袭 权力: ①任命首相; ②“临朝不理政”,但作为国家元首,是国家统一的象征; ③也是英联邦首脑,起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作用。 ⑵ 内阁——产生:首相组阁;也可以说间接地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 权力: ①内阁首脑是首相,内阁成员是各部大臣; ②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要与首相共进退; ③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其实是对议会负责。 ⑶ 首相——产生:议会产生。具体步骤: ①成为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 ②国王在形式上的任命。 权力: ①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②地位非常重要,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即各部大臣; ③决定国家的重要政策,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 ④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 ⑷ 议会——产生: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资产阶级主要进入下议院。 权力: ①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监督内阁) ②掌握立法权 五、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君主制、民主制、贵族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 2、以议会和责任内阁为核心;权力中心在议会,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3、君主“统而不治”;国王临朝不理政,代表国家,是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 拓展:比较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 明朝 ① 皇帝的内侍机构,权利较轻(少),君主专制,大权独揽 ② 封建王朝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 英国 ① 国家行政机关,内阁掌握实权,不对君主负责,君主统而不治,虚有其位,君主不干涉内阁; ②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产物 本课小结: 1、一条主线: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发展、完善过程 2、两个趋势:君主权力逐渐削弱;议会权力不断增强 3、三个转移: 立法权由国王到议会——《权利法案》 行政权由国王到内阁——责任制内阁形成 政治权利由贵族民主到工业资产阶级民主并下移到公民民主——1832年议会改革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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