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苔丝》从文本到电影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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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苔丝》从文本到电影的经典

2023-12-13 18: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他的一生就像弗兰克.辛纳屈所唱的"I did it in my way"。

哈代在事业上一直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而且遇到瓶颈总能奋力一搏,有所突破,堪称成功学的典范。这和他笔下的人物大不一样,貌似他笔下的人物虽然个个努力奋斗,但是天道不酬勤,还是不能摆脱命运的安排,满腔热情的理想主义最后都碎成了一地鸡毛,甚至比得过且过的下场还惨,还不如认命的好。哈代更倾向于给自己小说中的角色安排命运,而把自己命运的咽喉紧紧扼住;让自己的角色去领便当,而把主角光环戴在自己头上。和托马斯哈代作品里面的人物悲惨命运不同,作者本人过得顺风顺水,也许哈代本人对宿命论的悲剧研究最为透彻,从而避免了身体力行自己的作品,找到了左右逢源的技巧,一切顺势而为,最后成为了人生赢家。

所以对哈代作品中的悲观态度,应该仅限于艺术,不可成为行动逻辑。即使哈代本人也是如此。

哈代创作小说的机缘巧合,其实很简单,一方面他有写作方面的才能,另一方面是为了赚点外快。一开始,写作只是个副业,他在各地去跑“工程”的时候,闲暇时间喜欢写写文章寄给出版社,而且非常善于撰写建筑行业的专题论文,偶尔文艺一把,来点诗和小短文。他的第一本书是《我怎样给自己造个房子》(How I Built Myself a House),如果不当作家的话,哈代也可以成为不错的建筑师,过上小康的日子。直到他31岁,他才自费出版了第一本小说《非常手段》(Desperate Remedies),但是他看到了未来真正的职业发展方向,开始专心从事写作,第二本书《绿荫下》(Under the Greenwood)开始为他赚钱,32岁时,哈代已完成了自己职业的转型。到写《苔丝》之前,哈代已经写了《还乡》(Return of the Native),《卡斯特桥市长》(The Mayor of Casterbridge),《远离尘嚣》(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等一系列未来的名著了(以上作品全部被BBC拍成电影,有的还不止一个版本),同时哈代和出版社之间已有固定的出版合同,过上了稳定的日子,他的作品甚至卖到美国,成为畅销书(BestSellers)。

(所以,坚持你的职业,你会获得丰厚报酬,但坚持你的爱好,你有机会成为绝世大师。我记得卡夫卡以前是个卖保险的。。。)

在创作了一系列作品后,哈代遇到了瓶颈:要么按目前的模子继续写成威塞克斯(Wessex)系列小说,享受现金牛带来的稳定收入,但是毫无新意,或者放手一搏写个惊世骇俗之作,让自己的艺术水准再上个台阶。

于是有了《苔丝》,然后哈代觉得还不够惨,又写了《无名的裘德》(Jude the Obscure),获得无数差评,然后觉得终于圆满了,可以去写诗了。

哈代创作《苔丝》,其实没花太久,1888年作品开始构思,1889年就已经写好上半部分,比起《红楼梦》和《浮士德》已经很快了,交蒂勒森出版社(Tillotsons)后,因文中18禁的部分(具体程度不详,目前流传下来的只有阉割版),以及宗教不正确(苔丝给自己孩子做洗礼),过不了审查,无法出版。

但哈代绝不坐以待毙,他接着找了三家杂志社,写信给前面两家寄去手稿,并说明有该情况,立马被拒。另一家杂志社(The Graphic),哈代则隐瞒了该情况,小说于1891年开始连载,等杂志社收到第一部分第11章的手稿时,瞬间也炸锅了,哈代不得不把相应的内容打上马赛克,原本色情的部分,变成环境描写,只有一段话,非常隐晦,删除了反基督的情节,甚至为苔丝和亚力克安排了一段假婚姻。不管怎样,作品总算与读者见面了。然后每次再版,哈代和出版社针对文本的定稿权进行反复博弈,甚至不惜发动社会大讨论为自己造势,等到第五版,哈代终于出了“导演剪辑版”,基本还原到作品本来面目,也就是我们现在读到的文本(还是改写了原来18禁的内容)。

期间哈代还为作品加上副标题——一位纯洁的女人(A pure woman),终结了关于纯洁道德标准的大讨论,可见维多利亚时期处女情结根深蒂固的程度。

一旦作品创作出来被大众接受以后,文本就再和作者毫无干系,后来人的很多解读,都是一人一时一地一刻的脑洞大开,不一定是作者的初衷。比如,该书很容易按照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的万能公式来从新组织文本,在资本主义金钱至上的腐蚀下,传统的封建自然经济逐渐解体,贫富分化加剧,阶级矛盾激化,代表旧势力的贵族德伯维尔家没落后,被亚力克代表上层大地主资产阶级取代,后者还买了前者的姓氏,城镇化带来了新兴阶级的崛起,比如安吉尔代表新兴的中产阶级,受过良好教育,有很多进步思想,是个有为青年。而苔丝作为农场工人,其个人遭遇代表万恶的旧制度下无产阶级所遭到的迫害,是制度的牺牲品,同时该作品的消极地方在于把个人不幸归结于命运安排,而非资本主义的剥削。如果改彼编成舞台剧,又是一出经典的样板戏,也因为作品易于做这样的解读,可以带上意识形态的有色眼镜,早早地读到/观看书和电影(书1935年就引进,84年再版,电影79年公映,80年代初即引进国内),以及娜塔莎.金斯基仙女般的颜值和一段琼瑶式的虐恋。

但实际上这样的表述,原文中并不存在,书中没有做任何阶级的划分,而是把主人翁的遭遇纯粹归结于命运不可抗逆的安排,而非人的因素,甚至书中唯一的恶霸亚力克,也并非脸谱化的坏人,在苔丝离开后,亚力克为了悔罪成为一个卫理公会的传道士,要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穿着道袍找到苔丝,表达自己的悔罪(该情节电影中被省去,而且服装上亚力克一直是高帅富的礼服)。

为了展现命运之力的不可抗拒,哈代在作品里用了大量的象征以及对称性的设计来明示和暗示:

比如和苔丝命运相关的两个男人亚力克(Alec)和安吉尔(Angel),名字都是A开头,Alec是亚历山大的简称,代表征服者,Angel作为天使代表守护者,但这两个男人最后既没有征服也没有守护得了苔丝。

苔丝另一个不幸,是自己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的身世。《苔丝》的书名全名是《德伯维尔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书中苔丝的姓氏是普普通通的德伯菲尔德(Durbeyfield),而德伯维尔是个古老的贵族姓氏,显然作者认为苔丝具有贵族精神,但是却生在贫苦的农家,这种身份上矛盾,构成了苔丝诚实,独立,不肯迁就的性格,尤其是被牧师安利了以后,但绝对是高不成低不就的鸡肋,这莫须有的名分,如同因果业报般的诅咒,成为苔丝苦难的根源。苔丝在一家人风餐露宿时,看到了自己祖先的墓穴,恨自己为何不在拱门的另一边与祖先同眠(Why am I on the wrong side of this door)。

小说开头以五朔节的舞蹈开始,以逃亡中在巨石阵被捕结尾,五朔节的仪式和巨石阵都是异教的传统和祭坛,但苔丝恪守的却是基督教的贞洁观。电影中这种冲突的象征大量的用颜色表达的,五朔节苔丝和舞伴都是白衣素群,代表纯洁(但五朔节本身却有阳具崇拜的含义,年轻的女子即将做母亲)。在巨石阵的戏里面,苔丝一席红色礼服,躺在石头上,代表祭祀的牺牲。

另外苔丝的不幸,还都和动物联系在一起,开头苔丝驾着马车去市场,因为睡着了,导致马出事故死了(电影该情节全部省去),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 然后在亚力克的养鸡场上干活,照顾家禽(练习吹口哨的场景电影里面拍得相当经典),苔丝失身时,又是在亚力克的马背上睡着了,在谷地做挤奶工时在一群奶牛中和安吉尔坠入爱河,在被安吉尔抛弃后,去找闺蜜的路上,看到狩猎场上几只受伤的野鸡,为了结束痛苦,苔丝将它们全部杀死(该情节电影中也省去),最后逃亡路上,在巨石阵里面,苔丝作为最终的动物成了牺牲:

"did they sacrifice to the God here?"asked she

"no," said he.

"who to"

"I believe to the sun..."

除此外,小说中另一个命运象征,在电影中也是有大量特写镜头的,是路以及十字路口。在影片开头是个五朔节队伍沿着乡村小路从远处走来的长镜头,结尾是苔丝被捕一行人沿着大路离去的长镜头。十字路口,不该相遇的人相遇了,该相遇的人却擦身而过。参加五朔节的苔丝及其女伴路过十字路口,看见父亲喝醉了赶着马(后来晚上起不来,苔丝凌晨驾着马车去市场送奶,出事故马死了),觉得很羞耻。苔丝父亲在十字路口遇见了牧师,获悉自己的家世,才有了后来的认亲。而安吉尔路过十字路口,但是确错过和苔丝相认。在亚力克的马背上,苔丝到错过了去农场的路口,亚力克借口迷路,带着苔丝乱窜。苔丝被安吉尔抛弃,孤身一人走在去找闺蜜的路上。

名著改编的经典电影其实最难解读,主要是因为里面能承载个人化的东西最多,心里能量密度可以非常大,而非作品的普世价值。对于作者哈代来讲,《苔丝》是作者的一场皮格马利翁,是对处女的迷恋,精神的纯洁可以无关身体的欲望。罗曼.波兰斯基的电影,作为基于文本的再创造,将这种迷恋升华为一种病态的执着,也因为导演个人化的体验。

罗曼波兰斯基最擅长给片子制造压抑氛围,很多场景完全照搬个人经历,比如《钢琴家》里面就完全复制了自己童年时期在犹太隔离区的恐怖生活。因为恐怖,波兰斯基一直不敢拍二战题材的电影,比如当年拒绝拍摄《辛德勒的名单》,直到自己老了,才敢面对半个世纪前一段惨淡的人生经历。波兰斯基的大部分片子都有极度人格扭曲的人物形象,比如《影子写手》里面的朗夫人,《第九道门》里面寡妇特尔弗,《苦月亮》里面的作家和他妻子。

如果不拍电影,波兰斯基也会去身体力行自己的艺术作品,就像邦.乔维所唱的:like Frankie said I did it in my way

比起哈代顺风顺水的经历,波兰斯基悲惨得多,该斯基自己的人身茶几上摆满了各种悲剧,《苔丝》也可以算一个,于是有了片头“致敬莎伦塔特”。。。

该斯基一开始并不喜欢《苔丝》这本小说,因为作为批判现实主义这类型故事,剧情显得非常老套,无非又是描绘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良家妇女形象,达不到该司机的重口味标准,虽然妻子莎伦塔特极力推荐,但该斯基无动于衷,直到塔特悲惨死去,才懂得了珍惜,并认真读了《苔丝》,还是决定倾家荡产花4年时间拍成电影纪念亡妻。该行为本身就带有宿命论的仪式感:完成莎伦塔特的生命轮回——因电影而生,因电影相爱,因电影而死(《魔鬼圣婴》),最后在在电影中被纪念,成为不朽。

《苔丝》中关于诱拐未成年少女的描写,其实正中该斯基的萝莉情结,难怪这段戏导演拍摄手法炉火纯青。这又是该斯基人生中的另一道疤,就不揭开看看了。。。结果就是该斯基长期”流亡“法国,都成老斯基了,《钢琴家》得了奥斯卡奖都不敢去领。

总之,作者/导演的天然倾向,即使再强烈,应仅止于艺术,不可成为行动逻辑。这方面,同样是萝莉控,《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作者卡罗尔就做得很好。。。

当然,无论多么深刻,创作动机只是一方面,但决定片子艺术水准的,还是导演的才华。不是所有的悲剧都能成为经典,除非经过鬼斧神工的塑造,否则悲剧只是手机APP里推送的一条狗血社会新闻而已。

本片,艺术水准上最重要的,是金斯基浑然天成的本色出演和仙女般的颜值。在开拍之前,波兰斯基相当熟悉女演员的诞生之道,一眼相中还是少女的金斯基后,将其送到电影学院培养几年,才让其出演了片中的女主,对每一个戏的要求,波兰斯基都不厌其烦的讲解,但又不丢失演员本身的气质。整个拍摄,也是波兰斯基的一场皮格马利翁,就不八卦了。

故事和人物塑造上,波兰斯基没有大的改动,对白基本是小说中的原话,只是对某些细节方面做了取舍和其他安排,即使3个小时的长度,也无法书中的每一个情节。书中有大段的环境描写,电影处理起来很轻松,一个镜头就解决了。但人物方面,比起小说,电影更适合塑造脸谱化的形象,因为人物复杂的心理体验,电影很难表现,而书可以用大段的独白和气氛渲染。在对亚力克人物的处理上,电影比较简化,是一个从头到尾的浪公子形象。同样对于安吉尔这个角色,电影没有给太多出彩的戏份,书中对于安吉尔的思想转变,内心的斗争的描写,电影全部略去。电影后半段,主要都集中在叙述苔丝被两个男人抛弃后的苦难经历。这样最大的好处是,观众不必在电影院里坐4个小时,也不用在家按快进。

该片摄影非常独到,色彩,构图,光与影,明与暗对比强化了故事的宿命论氛围,镜头语言丰富多样(该片获得了第59届奥斯卡最佳摄影奖)。全片满满的绘画风格,神器Panavision镜头略带怀旧晕光效果,色彩和质感十分突出,每个截图感觉都是19世纪中期的巴比松画派的作品:

冷色调的处理:

(巴比松画派科罗《看管得很好的奶牛》)

对比电影场景:

因为电影整个都在法国的乡村拍摄,并非哈代笔下的Wessex地区,景色上,如果看过巴比松画派作品,再看电影会有是曾相识的感觉。

色调的处理也用来塑造人物形象,暗示人物关系:

和亚力克在一起的时候,很多镜头都是冷色调,光线背光,侧光居多,显得比较阴暗为压抑。

而苔丝和安吉尔在一起,镜头都偏暖色调,光线打在人物正脸上,显得比较亮丽,苔丝真正感到有爱的温暖。

这个画面相当经典,此处冷色基调上,唯一的暖色是红草莓和红唇,位于画面的正中心,代表诱惑,而苔丝犹豫,半推半就的神情本身就比草莓跟吸引亚力克。

光线上,明与暗,白与黑的对比,突出人物和环境的矛盾,苔丝一身白衣和家里阴暗环境成为明显反差,苔丝是家里唯一体面的人,家里指望她能光耀门楣,而周围阴暗的环境象征家里的凋敝破落。

镜头语言上,不乏很多经典的桥段,比如亚力克赶车来接苔丝的那一段,摄影机直接架在马车前上方(摄影机很稳,不是安装在马车上,这样观众不会有眩晕感),正对着赶马的亚力克和苔丝,背景是条乡间小路,全焦非常清晰。马车跑的时候,演员可以很自然的对着镜头,马车加速后面尘土飞扬,同时插入一段马飞跑的剪辑,观众能直观地感受到亚力克赶马车的速度(亚力克故意为之好让苔丝搂着他的腰),期间几段长镜头都是亚力克各种“撩”,苔丝受不了这种直男,慌忙把帽子解开,让风把帽子吹地上(风不够大,苔丝用手推了一下,更证明苔丝的厌恶,又一个演技炸裂的时刻),摄影机不用动,观众能很清楚看到帽子飞远,然后苔丝下车去捡,这里摄影机摆到帽子处,放低接近地面,对帽子特写,以一定仰角对着前面远处模糊的马车,镜头不动,苔丝下车跑过来捡帽子,过来漏出脚,然后回到马车,再次进入画面。这样简洁的镜头语言,把两人一个撩,一个躲的关系交代得一清二楚,让人映像深刻。而小说中的描写,这一段就非常平淡无奇,读者只能意淫这个过程,远不如电影的拍摄那么有趣。

片子的服装非常考究(该片也获得了奥斯卡最佳服装设计),亚力克无论什么时候出场,礼服都显得花哨一些,同时衣服都很新,代表其暴发户的身份。

苔丝的服装样式变化较大,但色彩基本只有三种颜色:白色,灰色和最后的红色,代表三段不同的经历和身份。而最后的造型和影片最开始有很大不同,代表少女向成熟女人的转变。其中白色的时候是最靓丽的,代表少女青春的无限芳华。

豆蔻少女

教堂礼服

农场灰姑娘

挤奶女工

初为人妻

情妇

安吉尔衣着比较朴素,偏工作装,符合他厌恶旧贵族的思想。

在哲学上,电影和小说一致,都认为女主角的悲惨结局是一种宿命(电影没有小说渲染得那么强烈),这里做点相关解读,先上结论:

消极宿命论的本质,在心理学上,是人在焦虑情况下的产生的无能为力感,是主体看不到希望而认为结果已经事先决定。

和哈代同一时期的弗洛伊德认为自我同时面对三重焦虑,来自本我的力比多的焦虑,来自环境的现实焦虑和来自超我的道德焦虑。自我在这三重巨大的焦虑面前会被压垮,让人看不到希望。苔丝出身贫寒,一开始家里的经济支柱——一匹叫王子的马死了,生活陷入窘迫,然后父亲酗酒,死后,连土地都被收回,一家人露宿街头,这些是现实的焦虑。在自己孩子临死前,苔丝为自己孩子洗礼,不为牧师接受,被亚力克玷污后,苔丝因传统的贞洁观,失身后认为配不上安吉尔,以及家里认为作为贵族的后裔,苔丝外表亮丽,受过教育,是家里唯一体面的人,应该肩负起责任,这些都道德焦虑。苔丝自己作为青春期的少女,对于爱情的向往又不得,得到又害怕失去,这种来自力比多本我焦虑的患得患失,就是苔丝对安吉尔的感受。

苔丝的悲剧就是这三重焦虑的不可调和,于是矛盾的焦点指向以前的创伤经历(被亚力克玷污),通过杀死亚力克,苔丝解决了本我的力比多焦虑(对亚力克本能的厌恶和反感,以及对安吉尔爱情的向往),和超我的道德焦虑(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但是不得不进一步面对更大的现实焦虑,走上逃亡之路,最终被捕绞死。通过杀死德伯维尔这个名字的男人,也就杀死了自己(自己也可以叫德伯维尔),然后解决自己所有的焦虑,这是苔丝潜意识层面的真正动机,书中苔丝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死亡的愿望。所以,杀人后苔丝反而有种坦然,和安吉尔逃亡的五天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苔丝的命运要怎么破?

去年有个比亚力克更丑更猥琐的大淫棍,威斯坦的老板哈维,被众女星揭发其斑斑劣迹,甚至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Me Too运动,所以答案是全世界的“苔丝”,联合起来,她们失去的只是宿命论的枷锁,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

作家以不同方式解读命运,但关键是改变命运。

所以《苔丝》的宿命论倾向应仅止于艺术,不可成为行动逻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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