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联高度中央集权制形成的若干问题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苏联时期的文化教育政策有什么案例 关于苏联高度中央集权制形成的若干问题

关于苏联高度中央集权制形成的若干问题

2024-07-16 07: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苏联有些学者对二三十年代联共(布)党内斗争、斯大林时期苏联高度中央集 权制的形成及其评价等问题展开讨论和辩论。这些问题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有着重要的 现实意义。本文就20年代联共(布)党内斗争及其对斯大林的政治经济模式的影响、苏联高 度中央集权制的形成过程及其理论根据作些简要的评介,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20年代联共(布)党内斗争与苏联高度中央集权体制的初步形成

  苏联模式的高度中央集权体制是在斯大林执政时期激烈的党内斗争、阶级斗争和高速度 的工业化及农业集体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按照苏联学术界的传统说法, 自列宁逝世前后至20年代末,联共(布)党内经历了以斯 大林为首的党中央同托洛茨基反对派(1923、1924年)、季诺维也夫一加米涅夫新反对派 (1925年)、托洛茨基一季诺维也夫联合反对派(1926~1927年)、布哈林一李可夫一托姆 斯基右倾反对派(1928、1929年)的四次重大的党内斗争。由于前三今反对派在理论和观点 上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我们可以把该时期联共(布)党内斗争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 段为1923~1927年期间以斯大林、布哈林为首的党中央同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为首的左 翼反对派的斗争,第二个阶段为1928~1929年期间以斯大林为首的党中央同以布哈林为首的 所谓右倾反对派的斗争。

  1923~1927年以斯大林、布哈林为首的党中央同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为首的左翼反 对派的争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苏联一国能否单独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

  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头几年,包括列宁在内的苏联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普遍认为: 单靠苏联本国的力量是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以多数或至少几个欧洲发达 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为前提。列宁晚年根据苏联实行新经济政 策的经验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变化,改变了看法。与此同时,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 斯大林等人却停留在原来的认识水平上。列宁逝世后,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仍然坚持并大 肆宣扬一国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观点。1924年12月斯大林在《十月革命和俄国共产党人的策 略》一文中转变了看法,提出苏联能够依靠本身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后来他又在《论列 宁主义的几个问题》等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思想。斯大林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布哈林的赞 同和支持。布哈林强调指出,新经济政策的俄国一定能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1925年4月召 开的俄共(布)第14次代表会议谴责了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等人的错误观点,作出了关于 一国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的正确决议。

  (二)如何评价和改进党的领导体制的问题

左翼反对派捉出党的领导机关内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应当改变党的机关凌驾于全党 之上的状况。以斯大林为首的党中央则认为,反对官僚主义的重点是在苏维埃机关,而不是 在党的机关内;反对派是在诋毁党的机关。左翼反对派指出:党内压制民主,违反了列宁时 期的党内民主生活的传统和准则.他们指责斯大林不善于团结不同意见的人一道工作,提醒 人们注意已经开始滋长的对斯大林个人崇拜的现象。斯大林的拥护者们对此的回答是:“要斯 大林!”、 “团结在斯大林周围的列宁主义中央!”

  (三)如何理解和贯彻新经济政策问题

  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等左翼反对派认为,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是权宣之计。他们在苏联 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刚刚初见成效时就主张结束新经济政策。斯大林、布哈林等人则认为该时 期应当继续贯彻新经济政策。双方围绕新经济政策展开争论的具体问题主要有:第一,关于 市场经济问题。托洛茨基认为,市场是新经济政策呼唤出来的魔鬼,它虽然能给落后的苏联经 济以暂时的帮助,但却严重地威胁着国营工业的社会主义基地。季诺维也夫在联共(布)第 14次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中,也强调市场产生资本主义危险的一面。与此相反,斯大林则强调 发展城乡贸易有利于社会主义而不利于资本主义.布哈林更加明确地指出:“我们恰恰要通 过市场关系走向社会主义”; “我们越是扩大经济周转;就越会成功”。第二,关于生产资 料所有制问题。托洛茨墓强调工农业和商业中的个体经济滋生资本主义的危险,夸大富农经 济对社会主义基础的破坏作用。他不顾当时的历史条件,提出应当重新运用战时共产主义措 施来向富农强制征收粮食,并要求更加迅速地发展农业集体化.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也 同样强调富裕农民有造成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也主张在用行政手段摧毁富农经济的同时, 迅速建立集体农庄。斯大林批判了左翼反对派要求进行一场反对富农的“第二次革命”的 “左”倾思潮,主张采用经济手段同富农斗争,认为应该允许城乡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 义经济成分继续发展.布哈林支持斯大林的意见,反对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急躁冒进地改 变生产关系,并明确地表示赞同一位奥地利教授的观点:“最能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制度就是 最好的制度” 。1925年4月俄共(布)中央全会批判了左翼反对派关于农村的政策的错误主 张,作出了关于坚决消除战时共产主义残余、放宽租佃土地和雇佣劳动的政策界限的决议。 第三,关于工农业发展的相互关系问题。左翼反对派从低估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和 夸大工农之间利益冲突的角度出发,把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对立起来,片面强调发展工业。以 斯大林为首的党中央则强调工农业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斯大林指出:“工业所赖以生存的 是国内市场,首先是农民市场”。布哈林认为: “农民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愈大,则我们的 工业就发展得愈快……没有城市工业的发展,农民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可设想的。”联共(布) 第15次代表大会根据斯大林和布哈林等人的意见,作出了关于工农业应当谐调发展的决议: “要求尽量把资金从农业方面抽到工业方面去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不仅会在政治上同农民 决裂,并且也会破坏工业本身的原料基地和国内市场,破坏出口,破坏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 平衡”。第四,关于工业发展的速度和资金来源问题.在苏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业生产速 度远远超过农业发展速度的情况下,左翼反对派主张向农民征收高额赋税,并以扩大工农业 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法向农民征收超额税,来为工业化积累资金,促使工业以最高的速度发 展。斯大林当时不同意采取这种所谓“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方法和“超工业化”的速度来 发展苏联工业.布哈林也反对用竭泽而渔的方式从农业中提取工业化资金,提出这样做从长 远来看反倒会给工业的发展带来欲速则不达的后果。他主张用国家机关和经济企业厉行节 约、工业本身创造利润、向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征收累进所得税以及利用城乡 居民储蓄等方法为工业化积累资金,促使工业以适当的速度发展。

  这场斗争虽然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大等左翼反对派在思想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失败而结 束,但联共(布)党内关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分歧 并未消除,随着1927年末出现的粮食收购危机,联共(布)党内又开始了以斯大林为首的党 中央同所谓布哈林右翼集团之间的大论战。这场论战的主要内容仍然是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要不要继续贯彻列宁的新经济政策问题。

  这时苏联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已经结束,帝国主义国家酝酿着新的经济总危机,国际上 战争的危险在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粮食收购危机导致了斯大林对新经济政策的看法的 根本转变。在如何对待富农和城市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如何实现农业集体化和工业化等许 多方针、政策问题上,斯大林的主张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先是提出用强制手段征收和 剥夺富农的粮食,进而又提出消灭富农阶级和发动社会主义全线总进攻的口号;他先是提议 加速农业集体化的步伐和规模,让全国各地都布满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进而又提出实行农 业全盘集体化的主张;在工业化问题上,他提出通过扩大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向农 民征收“贡税”,以便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速度地发展工业,尤其是 重工业。

  鉴于该时期苏联国内外形势已发生了变化,布哈林主张适当加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工 业化的步伐.但他仍然主张通过市场经济竞争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反对用行政手段 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继续坚持以自愿原则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反对靠强迫命令 推行农业合作化;他反对斯大林的“贡税”论,认为工业只有在农民扩大积累、农业发展 基础上,在与农业保持适当比例的情况下,才能“持续地保持最大的速度”,否则“最终会 减慢发展速度”。

  在20年代联共(布)党内的斗争中, 以斯大林为首的党中央取得胜利的原因,主要在于 斯大林等人提出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是正确的,或基本上是正确的,它们符合了当时苏联国 内外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表达了广大群众的愿望;但也和斯大林所采取的组织手段和行政 措施有关.列宁时期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人在政治上和理论上都犯 过这样或那样的严重错误。列宁在严厉批评他们的同时,不但没给他们党内组织处分和党外 行政处分,而且让他们继续担任党、政、军的要职。在20年代党内争论和斗争之初,斯大林 还比较注意遵循列宁的党内斗争的民主传统和方法,反对采用“割除的方法”、 “流血的方 法”;但随着党内争论和斗争的发展,斯大林开始采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法,对 反对派的领导人和主要成员的惩处在逐步升级。

  在党内处分方面,通过把各个反对派领导人先后开除出政治局直至开除党籍,并通过几 次清党把大批反对派成员清除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直至清除出党,逐渐把党的权力从广大党 员、全党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手中集中到政治局和书记处,甚至集中到少数人乃至一个人 手中。与此同时,从联共(布)第14次代表大会开始滋长的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现象也日趋 严重,它在1929年末斯大林50寿辰时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从而在全党基本上确立了斯大 林的一贯正确的唯一领袖地位;在政治局内,基本上形成了家长制和一言堂作风。 在行政处分方面,斯大林不通过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就直接在党的会议上撤消反对派领 导人的行政领导职务和军内领导职务。20年代中期战胜托洛茨基反对派和新反对派之后,苏 联军队的领导权集中到斯大林及其拥护者的手中;20年代末战胜布哈林集团之后,苏联政府 的领导权也集中到斯大林及其拥护者的身上。

  综上所述,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党代政、党政军权力高度集中于联共 (布)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甚至少数人乃至一个人手中的政治体制。 20年代联共(布)党内的斗争对苏联经济体制的演变也产生了影响。参加论战和斗争的 各方领导人不仅在思想和理论上彼此互相影响,而且在后来形成的高度中央集权的苏联经济 模式上都直接或间接地打下了自己的烙印。

  1923、1927年期间, 由于以斯大林和布哈林为首的联共(布)中央战胜了左翼反对派, 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建立起来的含有市场机制、地方和企业享有较多自主权的经济体制才 得以保持下来。自1928年起,由于斯大林片面强调高速度地优先发展重工业、加速农业集体 化,急于限制和消灭城乡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致使城市私营工商业的活动范围急剧缩小,农 村富农经济趋向衰落, 国家对农产品的采购由通过市场改为预约定购;原来只对国营工业企 业起市场调节作用的商业组织——辛迪加,也日趋行政化,变为对工业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 物实行全面领导的行政机构.1929年5月末,苏联第5次苏维埃代表大会批准了具有指令性 质的《苏联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并付诸实施,这标志着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开始 形成.同年12月5日联共(布)中央通过了《关于改组工业管理》的决议,决定在辛迪加的 基础上成立部门联合公司,实行“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联合公司——企业”三级管理 制,从而加强了工业部门管理。1932年1月5日,苏联政府又将苏联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改组 为重工业人民委员部,并新成立了森林工业和轻工业两个人民委员部。这一年苏联政府又将 全国农业的管理权集中于苏联农业人民委员部、苏联谷物和畜牧业国营农场人民委员部以及 苏联农产品采购委员会,并明令取缔私人商业。

  以上说明,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苏联实际上已经结束了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一个排 斥市场调节、以部门管理为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

二、高度中央集权体制的发展

  1934年是苏联政治经济体制迅速向高度中央集权制发展的一年。是年1月末至2月初举行 的联共(布)第17次代表大会上,原有的各个反对派的成员都纷纷向斯大林承认错误,言不 由衷地对他歌功颂德。与此同时,斯大斯又排除了党内新的反对派在选举中对他造成的障 碍,连任总书记。这次代表大会决定撤销工农检查院,把原来与中央委员会平行的中央监察 委员会降为它的一个附属机构,并决定将书记处所属的7个中央机关按生产原则改组为工业 部、农业部、计划财贸部和政治行政部等10多今部,其中许多部的首脑由忠于斯大林的中央 委员亲自担任,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中央书记处和斯大林个人的权力,加速了以党代政的政治 经济体制的发展。

  同年5月15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苏维埃建设和经济 建设方面的组织措施》的决议,决定撤销联合公司,减少托拉斯的数量,在各人民委员部 建立生产管理总局,实行两级或三级管理制:“人民委员部管理总局——企业” (主要在机 器制造业部门实行); “人民委员部管理总局——托拉斯——企业” (主要在冶金、化学和 燃料工业等部门实行)。这次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了各人民委员部的权限,如直属 重工业人民委员部的大企业1933年初仅为32家, 1935年底已增至355家。

  1936年12月5日颁布的苏联宪法, 标志着高度中央集权的苏联政治经济体制的基本形 成。这部宪法与1918年苏维埃宪法和1974年苏联宪法相比,在选举制度方面是极大地前进 了,但在监督和罢免制度方面却是后退了:1918年苏维埃宪法载有关于监督选举和罢免代表 的单独一章,1924年苏联宪法中有一章是专门讲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和对它的监督的,而 1936年苏联宪法却取消了这两章。列宁时期在领导人的讲话和党的文件中,强调党的领导作 用,同时也指出:党应当在苏维埃宪法范围内活动.因此1918年苏维埃宪法和1924年苏联宪 法都只字未提党的领导作用;而1936年苏联宪法在苏维埃宪法史上首次写上了“苏联共产党 ……是一切劳动群众的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的领导核心”的条款。

  1936年宪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了高度中央集权、以党代政的政治体制,同时也固定了斯大 林的所有制结构模式和高度中央部门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这部宪法宣布:“苏联社会主义 所有制表现为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全民财产);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各集体农庄财 产、各合作社财产)”它规定设立18个全联盟和联盟共和国的人民委员部,其中主管经济的 就有13个。

  1939年在苏联工业化和农业全盘集体化取得胜利的基础上,在通过肃反扩大化从肉体上 消灭了一切前反对派成员、逮捕并处决了数以万计的党政军领导人和普通党员及群众的情况 下,举行了联共(布)第18次代表大会,从而进一步巩固了斯大林在全党的领袖地位。这一 年以部门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部门越建越多,越分越细。以苏联重工业 人民委员部为例:1936年从它分化出来的苏联国防工业人民委员部,1939年又分化为苏联航 空工业等4个人民委员部; 1937年从苏联重工业人民委员部独立出来的苏联机器制造人民委 员部,1939年也分化为苏联重型机器制造等3个人民委员部; 同年,苏联重工业人民委员部 又进行了第3次分化:分为苏联燃料工业部等6个人民委员部。至此苏联重工业人民委员部不 复存在。

  1941年总书记斯大林又亲自兼任苏联人民委员会和国防委员会主席,集党政军大权于一 身。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模式的高度中央集权制不仅未得到改进,反而固定化,并 变本加厉地发展。至斯大林逝世前夕,苏共中央书记处中的少数人和斯大林本人所集中的党 政军权力已达到了顶点,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苏联部长会议所属 的部委多达50有余。斯大林时期苏联模式的高度中央集权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历史又把它 推进改革的浪潮之中。

三、高度中央集权制的理论根据

  苏联政治经济模式的高度中央集权制的形成,除受当时苏联国内外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 外,与苏联领导人及学术界的理论思想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关子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国家经济职能的理论

  这两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按照斯大林时期苏联的正统观点,社会主义不允许任何生产资 料私有制的存在,它只能采取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合作社集体农庄 所有制。国家所有制是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是低级形式,后者必须尽快地向前者过渡。社 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它是社会主义全民财产的唯一的所有者;它集中地统 一地管理国民经济,并且,这种管理职能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愈益加强。

  自20年代下半期起,苏联加速了对城乡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进 程,至30年代中期,这一改造已基本完成,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均建立起社会主义生产资 料的公有制。该时期斯大林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第一,强调城乡资本主 义经济的破坏作用,主张对它们展开社会主义的全线总进攻,尽快地加以消灭;第二,认为 城乡个体所有制会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应予以根除;第三,主张农业集体化无须以一定程度 的机械化和其他物质技术基础为前提,只要改变农村生产关系就会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力; 第四,认为把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中,是保证集体农庄生产高速度增长的唯一 方法。

  根据斯大林的理论,联共(布)中央和苏联政府于20年代下半期至30年代初作出了关于 限制和取消城乡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加速实行农业全盘集体化的相应决议。斯大林的这一理论 显然是与苏联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它阻碍了城乡轻工业和商业的 发展,并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例如:1927年城乡私人商业承担全国居民40一50%的粮 食等主要日用消费品的供应;在莫斯科、列宁格勒,基辅等大城市的市场上,肉类食品的 70%左右由私商供应。结果造成对日用消费品重新采取定量配给制。

  基本实现了农业集体化以后,斯大林于1936年春宣布:苏联社会的基础是“公有制,国 家的即全民的所有制以及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他的这一观点被苏联1936年宪法以法律 形式固定下来。在宣布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之后,斯大林进一步论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 职能问题:“国家机关的经济组织工作和文化教育工作的职能仍然存在着,而且得到了充分 的发展。现在,我们的国家在国内的基本任务,就是进行和平的经济组织工作和文化教育工 作”。他晚年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除重申上述观点外,还强调集体所有制向 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国家不与企业、集体农庄等任何经济组织分掌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苏联学术界在整个20年代没有专门论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著作,从30年代起陆续出版了 一些关于这一问题的专著。不过,这些著作大都是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和国家职能理 论作注释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和《反杜林论》等著作中根据欧洲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提出,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国家要把生产资料集中在自己 手中,统一领导整个国民经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等书中坚持马恩的上述观点,并在十 月革命以后的著作和讲话中提出国家的经济职能将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强的论点.斯大林等 人对此作了教条主义的理解。此外,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也导致斯大林等人排斥社会主义所 有制结构的多样性,片面追求它的单一性,把国家的经济职能绝对化,凝固化。苏联和南斯 拉夫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表明,国家所有制是实现社会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既不应过 早地加以取消,也不该无限制地、无期限地强化它。应当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立和巩固国家 所有制的基础上,逐步把国家的经济职能移交给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以期实现由全体人民 直接掌握生产资料、直接管理经济的完全意义上的社会所有制。

  (二)关于对付帝国主义包围的备战需要的理论

  对付资本主义包围和准备反抗帝国主义国家对苏联的武装干涉及侵略战争,一直是斯大 林制定国内政治经济方针和外交政策的重要出发点。早在1925年斯大林就提出,苏联是在 “资本主义包围的环境下工作和建设的”,因此,它必须努力发展工业,建立不依赖于资本 主义世界的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1927年下半年斯大林又进一步指出,在苏联对外关系方 面, “和平共处”时期正在让位于“帝国主义对苏联进行袭击”和“进行武装干涉的时 期。”30年代初斯大林在一次讲话中淡到工业的发展速度时说: “延缓速度就是落后。而落 后者是要挨打的……我们比先进国家落后了五十至一百年。我们应当在十年内跑完这一段距 离,或者我们做到这一点,或者我们被人打倒。”1939年斯大林在联共。(布)第18次代表大 会上再次提醒全党密切注视国际上日益增长的战争危险: “战争在各国关系中造成了新的局 面。它给这些关系带来了惊慌和怀疑的气氛……苏联不能无视这些严重的事实。”战后斯大 林在回顾苏联所走过的道路时又重申了他的上述观点: “党知道战争日益迫近,没有重工业 就无法保卫国家,所以必须赶快着手发展重工业,如果这件事做迟了,那就要失败。”

  斯大林从备战出发制定苏联经济发展战略的思想同列宁是一致的。早在十月革命前夕, 列宁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一文中谈到未来苏维埃俄国的命运时就指出: “战争是铁面 无情的,它斩钉截铁地提出问题,或是灭亡,或是在经济方面也赶上并且超过先进国家。” 他在晚年又明确指出: “要拯救俄国单靠农业的丰收还不够,而且单靠供给工业消费品的轻 工业的情况良好也还不够,我们也还要有重工业”,否则“我们就会灭亡,而不成其为文明 的国家,更不必说成为社会主义的国家了。”

  沙皇俄国在不断侵犯别国的同时,也经常遭到外敌入侵。从13世纪起,每隔一个世纪它 至少都要受到一次毁灭性的侵略,从而形成了俄罗斯人经常感到受外敌包围的心理,同时也 培养了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苏维埃俄国成立后,苏联人民刚刚度过烽火连绵的14国武装干 涉和国内战争的艰难岁月,又面临着德、意、日法西斯的包围和侵略的危险,斯大林的上述 理论,基本上符合了当时苏联的国情,也适应了苏联人民希望国家在经济上独立,增强国防 能力以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迫切愿望。而这又要求国家高度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重 点国民经济部门。斯大林等人关于对付帝国主义包围的备战理论,推动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政 治经济模式的产生。

  (三)关于党政关系理论

  斯大林基本上坚持了列宁关于党政关系的理论。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坚持了列宁关于 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的学说,,强调了党在这一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他指出:“无产 阶级专政并不是自流地实行的,它首先是依靠党的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的……要是没有 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实行。只要把党动摇一下,把党削弱一下,无产阶级专政 马上就会动摇和削弱。”; “党是无产阶级组织(工会、合作社、国家组织)的最高形式, 它的使命是综合和指导这些组织的工作”; “只有无产阶级的党,只有共产党,才能在无产 阶级专政体系中起这种主要领导者的作用”。第二,基本上坚持了列宁关于党政分工的原 则。他认为: “党和国家政权及群众团体是不同性质的组织,在无产阶级专政系体或社会管 理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绝不能以党代替苏维埃即代替国家政权。”他主张党对苏 维埃机关及工会等群众组织实行总的政治领导,党的指示应该通过国家机关及群众团体中的 党员来加以贯彻和执行。

  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就产生了,列宁对这一问题很重视, 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表达了大量的论述,但终未能加以解决。如前所述,斯大林总的来说 是坚持了列宁关于党政分工的原则,但有时在党政关系问题上又陷入自相矛盾之中,甚至直 接提出以党代政的观点.他指出: “我们的苏维埃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没有党的指示,就 不会决定任何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这个事实应当认为是党的领导作用的最 高表现”。他还主张各个管理机关和权力机关”通过任何一项重要的决议都非有党的有关指 示不可。”按照联共(布)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各级党组织均应在苏维埃宪法范围内活动; 而苏联宪法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其前身为苏联苏维埃代表大会)是苏联的最高国家权力机 关,各级地方苏维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们都有权就各种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有权任免 各级国家管理机关的领导人。斯大林混淆党政职权的上述观点是苏联以党代政的政治经济体 制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斯大林时期苏联的以上三种理论以及关于商品 货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不仅在当时苏联政治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而且对目前苏联社会的发展仍有着不小的影响。这些理论问题值得我们进—步探讨和研究。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