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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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的通知

2023-06-16 14: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发布的《省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苏学位字函〔2023〕4号),确定了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入选项目(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二、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三、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

四、项目实施年限为一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消耗材料费,为完成项目参加的学术会议费、必需的调研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及成果鉴定费等。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项目无关的开支。

 

 附件: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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