浒墅关经开区(镇)运河两侧货运交通管理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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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500万辆,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提高,新形势新变化下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新挑战新课题。为了积极回应广大群众高品质出行的强烈期盼,抓住学校、医院、居住区、商圈等重点区域,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浒墅关经开区(镇)的交通健康指数,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起历史责任,打造大运河文化带,保护“运河十景”之一的浒墅关文化地标,现提出浒墅关经开区(镇)运河两侧货运交通管理方案,通过对货车的有序管理,优化货车通行路径,从而提升货运通行效率,改善区域交通服务质量,提高城市交通文明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规定,并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DB32/T4013-2021)、《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T/JSWP03-2021)等相关文件要求,需对浒墅关经开区(镇)运河两侧货运交通管理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名称:浒墅关经开区(镇)运河两侧货运交通管理方案 (一)管控区域:苏钢桥路-运河-真运路-长浒路-大同路-运河-区界线-城际路-永安路-浒墅关大道围合的范围内通道,不含苏钢桥路、长浒路、浒墅关大道、大同路(长浒路-董公堤路)、真运路,以上通道不受管控。 管控示意图(二)管控对象及时间:
货车类型 货运管控区域 新能源轻型(含)以下货车 全天允许通行 新能源中型(含)以上货车 7:00~9:00以及16:30~18:30禁行 轻型(含)以下蓝牌货车 7:00~9:00以及16:30~20:00禁行 中型(含)以上黄牌货车 7:00~21:00禁行 通浒路(浒墅关大道-长浒路)全天禁3米以上的车辆。 (三)处罚措施。管控车辆闯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因保障城市生产生活,需进入管控区域道路行驶的货车,可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提前1-2个工作日)申请办理通行证。 本方案对在本区行驶的外地车辆同等有效。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出台决策事项的态度; 2.公众对拟出台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该决策事项实施后对公众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4.该决策事项实施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因素; 5.公众对拟出台决策事项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评估单位 评估责任单位: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估实施单位: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众对本事项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责任单位、交警、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五、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单位: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陆 科 电话:0512-66325880 2、浒墅关交警中队 联系人:齐队长 电话:0512-66722110 3、受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512-6809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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