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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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7-16 06: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4号),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全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研训员。申报高级讲师人员须受聘中职校讲师5年以上,申报讲师人员须受聘助理讲师4年以上。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地各校要引导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先进工作者,在标准量化时适当占一定的权重。职称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存在道德失范或严重失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撤销职称申报资格,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二)坚持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奖项、荣誉称号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限制性条件,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和新课程标准且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专家评价有效的原创性研究报告、校本教研成果等可以替代论文,重点考察教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坚持发挥积极导向作用。职称评审工作要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申报条件

各地各校要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开展推荐工作。并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编制在小学和初中,长期在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二)关于学历。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2002年以后取得学历者,应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关于申报学科。“社区教育”学科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申报。

(四)关于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人员2018年至2022年间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并提供考核办法、通知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关于教学奖项。申报人员所获教学奖项应纳入学校规划或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适用于行业主管的学校)组织或批准;申报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或主办部门的获奖通知文件。

(六)关于学、教、证一致问题。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等一致的要求,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初定教师职务时仍有学教一致的要求。

(七)关于继续教育。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升专业能力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八)关于同级转评。其他系列职称同级转评中职教师职称,均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高级讲师人员,此前由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同级转评讲师的,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应满5年,且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和江苏开放大学分院,已从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且已受聘高校副教授职务的人员,不得转评中职校高级讲师。

(九)关于课题项目。申报高级职称教师主持或参与的课题,除学校课题外,其他课题下达部门应是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科技部门、省职教学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上述单位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下达的课题不作为评审依据。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研究报告、结题证明等课题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一般不予认定。

(十)关于论文发表。论文须发表在有ISSN或CN刊号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申报人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期刊社查询”和知网等查询证明。

(十一)关于岗位设置。各地各校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要求,结合专技岗位空缺数量、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需要,合理制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按照人社部门批准的教师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今年中职校高级讲师、讲师职称继续实行网上填报,申报人员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二)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2)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三)各县级市(区)资格审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四)设区市评委会评审。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人社部门规定,申报高级讲师人员基本情况将在苏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五)评审结果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六)发文公布。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对评委会评审结果审核后,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

五、其他要求

(一)规范评审办法程序。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严格推荐评审程序,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公开上级下达岗位数额、公开述职、公开展出实绩材料、公开推荐上报人选名单;评审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及时公开、令人信服。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

(二)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实行职称申报资格审核实名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各地各校职能部门审核人员要各负其责,严格对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节点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因申报材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参加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申报名册、评审表、情况简表等相关电子版材料均由各地教育局汇总后通过苏州教育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三)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失信行为记入全省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酌情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朱春兰,联系电话:65224079。

附件:1.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情况简表

3.论文、项目(作品)证明材料

4.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5.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

名册

6.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袋目录

7.申报学科(专业)代码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网上填报的材料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扫描后,按要求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苏州市教师职称评审系统申报相关信息。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均需原件扫描,学信网、知网等查询打印页单位核实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复印件上传无效。

(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造成浏览器界面加载异常或申报材料上传错误等问题。个人账号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苏州市教师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zcpd.suzhou.edu.cn)主要上传材料如下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现任职称证书、聘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证书;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7.2018年至2022年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8.教育工作材料(含获奖证书等);

9.教学工作材料(含课表、公示情况等);

10.论文、论著、课题等教科研材料;

由本人选择公开发表的代表作扫描上报,申报高级讲师,合计专业论文及代表成果限报3—5篇(项);申报讲师,合计专业论文及代表成果合计限报2—3篇(项)。

发表的论文需附《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知网、万方、维普等论文数据库查询页》(网页打印页)扫描件。所提供论文如果是申报者本人与他人合作撰写的,还必须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附件3),并由合作人和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后扫描上报。

11.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12.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专业课教师非教师系列专技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实践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上传PDF材料为原件扫描(另有备注为word文档或网页打印页的除外),并刻录光盘1张。

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4)或《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5)(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三)《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2)

(四)继续教育证书1本;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

(六)光盘1张;

附件2

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学科

申报职务资格

破格情况

学历资历

最高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现从事专业

及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取得时间

任综现合职奖以励来情

获况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部门

获奖级别

排名/总人数

教师专业实践情况

任现职以来专业课

到企业、行业实践情况:

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专业实践情况:

取得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教育工作情况

任现职以来

班主任工作年限

社团等指导教师年限

其他管理工作年限

教育工作获奖情况:

备注:本表A3打印,限填一页。

任现职以来结对帮扶困难学生等情况

起止时间

帮扶学生成果

帮扶学生姓名及父母联系电话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日期

名称或内容提要

在何范围交流、示范、观摩及获奖等情况

备注

任现职以来教科研工作主要业绩成果

论文、论著、参编教材、专业获奖、研究成果名称

本人承担部分

完成时间

期刊名称、出版社、比赛单位、

课题来源及获奖

教师测评意见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学生测评意见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学校推荐小组意见

总人数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论文、项目(作品)证明材料

论文项

目名称

作者姓名

完成(发表)时间、地点、刊物交流名称

论文、项目(作品)完成撰写经过及本人作用:

证明人意见: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核实意见:

单位(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凡是用集体名义发表的论文或完成项目,要介绍撰写经过及作用,并有论文项目书名,单位证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2.合作的论文项目,作者姓名都要写明,并有合作者证明。

3.此表附在论文、项目前。

附件4

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注:1.本表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且单元格设置为自动换行;

3.身份证号的单元格设置为文本格式;

4.表格各类时间按年月日顺序的8位数字,如19690522,并设置为文本格式;

5.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等;

6.破格情况:填写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

7.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等次,表述顺序为优秀在前合格在后,如1优8合格;

8.教师资格证种类:填写高中、中职、高校等。

附件5

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注:1.本表电子表格使用excel表制作并上报;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且单元格设置为自动换行;

3.身份证号的单元格设置为文本格式;

4.表格各类时间按年月日顺序的8位数字,如19720522,并设置为文本格式;

5.党政职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中层管理等;

6.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等次,表述顺序为优秀在前合格在后,如1优8合格;

7.教师资格证种类:填写高中、中职、高校等。

附件6

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目录

地    区                                       

报审单位(盖章)                                 

姓    名                                        

现 职 称                                        

拟评职称                                        

编  号

材   料   名   称

份数

备   注

(一)

评审表

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份

并将电子稿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二)

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历年聘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情况、专业课教师行业、企业实践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等

原件扫描为PDF文档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现任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4.获奖的奖状、证书等

5.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核情况

6.专业课教师行业、企业实践证明材料

(三)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科研报告及编写的教材等

(四)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份

(五)

继续教育证书

1本

(六)

光盘

1张

(七)

情况简表

1份

附件7

申报学科(专业)代码表

代码

学科

代码

学科

1

德育

14

机械机电

2

语文

15

电子电工

3

数学

16

汽车交通

4

外语

17

计算机

5

体育

18

纺织服装

6

历史

19

医药卫生

7

地理

20

财经商贸

8

物理

21

旅游服务

9

生物化学化工

22

文化艺术

10

农林牧渔

23

文秘与公共服务

11

资源环境与安全

24

教育心理

12

能源

25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

13

土木水利

26

其他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限兼任教学工作的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人员

申报。

抄送:各县级市(区)职称办,市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行业主管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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