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卡b卡使用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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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苏州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苏州市民卡b卡使用章程的详细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条 苏州市民卡B卡是由苏州市城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发行的多功能 IC 卡。 第二条 市民卡B卡是苏州市民卡的补充,不含社保和银行功能。 第三条 市民卡B卡小额电子钱包只能用于消费,不得提现,不计息、不挂失。 第四条 市民卡B卡兼容了苏州通卡的所有应用功能,可在所有市民卡特约商户及原苏州通特约商户刷卡消费。 第五条 持卡人在遵守本章程的同时,也应遵守相关加载功能所属行业的使用规则。 第六条 申购:客户可在苏州市民卡服务中心及市民卡代理服务网点按规定申购,每卡工本费18元。 第七条 充值:小额电子钱包可反复充值,每次现金充值额为50元的整数倍,小额电子钱包限额1000元。 第八条 保管:市民卡B卡为非接触式射频卡,持卡人应保持卡片的平整,避免划伤、弯折、撞击、高温等。 第九条换卡:市民卡B卡质保期为三年,卡片出现损坏时,持卡人凭卡和购卡票据办理换卡,若卡片为非人为损坏,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新卡。卡片若为人为原因损坏,须重新购卡。原卡内余额7天后办理转值手续。 第十条 销户:当卡内电子钱包余额低于50元时可办理销户,办理时须凭卡和购卡票据,卡工本费不退,卡余额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苏州市城市信息化建设有限公司制定和解释,修改亦同。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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