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填报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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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填报需要注意的事项

2024-07-10 23: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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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应急计划是船舶防污染文书的一类,是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即MARPOL73/78公约附则I第37条规则)和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船上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要求编写,编写目的是当船舶发生油污事故时为船长和其他船员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指导。

当前船舶油污应急计划采取备案制,在实际工作中,小编发现很多船舶,尤其是国内沿海船舶报备的计划多有瑕疵,不符合《政务服务指南》中关于所编制的船上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符合相关编制指南要求的规定。这里所说的编制指南是指《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编制指南》,这里将参照编制标准对受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做一下分析,以帮助不熟悉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编制和申报的船舶明确一些常见的问题。

Q1

哪些船舶需要持有船舶油污应急计划,需要跟谁申请?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需要跟所在辖区的海事机构申请,具体受理部门可参照当地海事机构发布的《政务服务指南》。

当前要求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适用于固定或浮动钻井平台或其他近海设施)需要配备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Q2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包含哪些内容?

按照编制要求,内容应包含序言;报告要求;控制排放措施;国家和地方协作;附加资料(非强制性规定)和附录部分六个部分。5000 载重吨及以上的油船,“计划”后应附有“破损稳性和剩余结构强度岸基电脑计算程序”服务提供者的联系资料。

Q3

附加资料(非强制性规定)是什么意思?

按照编制指南的说明,附加资料不是强制性规定,可以由船东决定是否纳入“计划”。这些附加资料虽然非MARPOL73/78附则I/37和II/17的要求,可以是船舶停靠港口的地方当局的要求,或可以是对船长在应急响应时提供附加的帮助。这些资料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 “计划”评审程序

② 培训和演习程序

③ 记录保持程序

④ 船东/经营者公共事务政策

⑤ 船舶图纸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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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船载应急响应设备

⑦ 货物具体应对资料(核准载运NLSs的船舶)

⑧ 参考材料

Q4

附录内容有哪些,如果有修改是不是要重新报备?

附录内容有下面这些内容:

1、海事主管通讯录

2、港口方的联系方式

3、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的联系方式

4、报告程序

5、船舶溢油器材清单

6、船上船舶油污应急计划演习记录溢油应急

7、反应程序流程图

8、船舶管系图、剖面图等相关图表。

对于对附加资料(非强制性规定)和各附录的修改,不需要再进行报备,但是需要在计划的变更记录页进行记录。

Q5

船舶油污应急计划中有船舶防污染器材是否有特定配备要求?

对于普通船舶防污染器材的配备公约并无特别要求,并不强制配备某种防污器材,比如消油剂。但是在编制计划时要注意不应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比如在溢油控制措施和溢油应急反应部署表中出现了使用消油剂的动作,但在设备配备列表中未出现消油剂。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船舶,对防污染器材配备需要符合特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673-2006《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5.2,残油及含油污水接受作业船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溢油处理器材,至少包括围油绳200M,溢油分散剂500KG,吸油材料500KG,并能在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可用。

一些常见的问题

01

计划中的溢油应急反应部署表内船员的配备需要与实际船员配备一致。例如下表示例中船员13名,但是实际配备仅为8人,那在实际应急反应中就不能完成既定职责。所以部署表的基本要求不仅要覆盖溢油应急反应的所有职责要求,还要与船舶实际配备的船员人数一致。

同理,具体的防污染行动也一样,需要与船员配备一致,有些国内船舶未配备轮机长或者大副,需要按照实际船员配备进行职责分配。

02

油污应急器材信息需要填写完整,包含型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以上图为例,消油剂型号不限于产品名,应为官方标准下的具体类别。吸油毡应注明型号。小桶应符合溢油反应使用场景,若为铁桶使用时可能引起火花,则不符合使用条件。存放位置应明确,比如XX层甲板,船头XX储藏间。

03

海事主管机关通讯录应保持到最新并且格式清晰易于辨认,建议应按照中国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列。对于海事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应保持正确。

供稿|肖骏

编辑|任伟伟 校对|顾晓阳

审核|杨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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