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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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4-07-08 05: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机关各股(站)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真实宣传住建工作情况,更好服务领导决策,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内容

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我局中心工作,大胆实践、主动作为取得的显著成绩、创新做法、鲜活经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创新争优情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好做法,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统筹大局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等。

二、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要求

1.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要十分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具备敏锐、强烈的信息意识。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传递,快速上报。

2.保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在挖掘和收集信息上下功夫、出实招,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3.规范信息报送的渠道。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党政办“总把关”“一个口子”管理的原则,由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局党政办李志荣同志处,电子稿统一发至局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党政办编辑审核把关后统一向有关媒体推送。

三、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

1.加强信息报送。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审阅、把关信息员编撰的各类信息,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2.严格信息审核。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报送信息必须层级负责,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后上报。

3.明确信息负责人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四、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考核

为激励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我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我局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报送及录用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1.奖励:(1)在《于都发布》《于都手机报》《于都电视台》(含县委、县政府编辑的各类简报、摘要)等县域媒体用稿一篇奖励2分,千字以上稿件奖励3分。(2)在《赣南日报》《赣州晚报》(含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编辑的各类简报、摘要)等市域媒体用稿一篇奖励4分,千字以上或版面头条稿件奖励5分;(3)在《江西日报》《光华时报》《当代江西》、江西电台(新闻联播节目)等省级报刊(台)用稿一篇奖励6分;在江西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用稿一篇奖励8分。(4)在《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等部委、国家级媒体报刊用稿一篇奖励10分。党政办信息报送专员按总录用篇数的50%记录加分。

2.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完成报送任务数的股室,每少报一篇信息扣股室每人1分,超额完成任务数的,每超报一篇信息股室人员每人加0.2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干部年终考评、提拔、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附:各股(站)室、局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  

各股(站)室、局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表

股室

任务数(月)

完成数(月)

采纳(篇)

党政办

3

财务审计股

1

招标办

1

质(安)监站

3

政策法规股

1

建设稽查大队

2

信访办

1

村镇股

3

燃气办/工会

1

城建股

3

建管股

3

行政审批股

1

档案室

1

合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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