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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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通知

2024-07-13 05: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项目情况

(一)本次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项目主持人从以下范围自拟题目进行申报并开展深入研究:立足内蒙古,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新质生产力、文化传承和发展,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理论和前沿问题、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

(二)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须在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不设年龄限制。

(二)本次项目拟立项20项,均为一般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要求按期提交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和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并被《北疆智库》录用。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要求至少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及扩展版、《内蒙古日报》(论道版)发表(未见刊的须提供用稿通知和排版样稿,下同)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一般项目提交不低于8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研究部同意后公开出版。不包含电子出版物。

4.项目主持人选择结项形式为专著的,优先考虑立项。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申报过2024年度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无论是否立项,均不可再报青年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4年5月24日至6月17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1),系统将于6月17日24: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4)1份,项目申报单位、部门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6月19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科研处403室。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完成时限为10个月左右,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时限,具体完成时限以立项合同为准。

联 系 人:杨尧      联系电话:716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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