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能耗“双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能耗双控政策梳理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能耗“双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能耗“双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能耗“双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驻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耗“双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推进我市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重控制,不断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大力度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大力开展全社会节能挖潜工作,降低经济发展对传统能源依赖程度,合理设定能耗增长目标,持续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方位全过程能耗“双控”工作,创新举措、严格监管、健全机制,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稳中求进,压实责任。立足实际,统筹全局,科学制定全社会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节能责任,依托法规、政策、标准、市场机制等,健全节约能源资源长效机制,实现能耗“双控”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韧性持久推进能耗“双控”工作。

  2.强化约束,推动转型。实行能耗预算管理,加强能源消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双重控制,强化节能目标约束性作用,坚决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严格节能刚性调控,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多措并举,着重挖潜。注重从存量中找空间,加强全社会尤其是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力度。推动工业企业节能技改升级步伐,加强能源管理、规范能源统计、强化能源计量、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等方面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低端产能及用能设备,实施一批节能工程,重点改造提升高耗能传统产业。

  4.创新机制,完善市场。深入推动节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和新技术应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落实有利于节能的价格、财税、金融、土地、政策采购等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探索形成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行为。

  5.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实行全面节约战略,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商贸、农牧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行动,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产业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绿色低碳为主的生产体系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能耗总量增长得到有效管控,单位GDP能耗强度较2020年大幅度下降,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夯实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基础。

  1.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改造升级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抓机遇发展文化旅游、数字创意、金融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以能耗“双控”倒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内部挖潜促进传统主导产业集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新兴服务产业规模发展,摆脱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过度依赖,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化经济体系。

  2.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继续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促进集中式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力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激励性目标。按照自治区分布式新能源发展规划,在落实电网接入容量前提下,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利用自有固定建筑物屋顶开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增加新能源消纳比重。

  3.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赋能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产业数字化为主攻方向,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产业链精准招商信息服务平台,以基地和园区为载体,依托大数据中心,引导大数据上下游产业加速聚集,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大力培育网络体验、智能零售、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普惠金融、文化旅游、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智能物流、区块链金融、智慧旅游、智慧社区建设。

  4.促进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低碳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范围,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低碳产品的引导,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低碳消费,逐步将绿色低碳采购制度扩展至全行业全领域,以市场需求侧潜力带动节能供给侧改革。

  (二)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切实提升能效管理水平。

  1.实行能耗双控预算管理。实施能耗总量预算平衡,编制各地区“十四五”、年度能耗总量平衡预算指标(包括用能预算供给表、用能预算支出册),科学分配重点用能单位用能指标。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批复且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在分配用能指标时,优先考虑纳入能耗预算管理。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重点项目,综合考虑项目能耗规模、单位增加值能耗、能耗产出效益、计划建设进度等因素,考虑纳入能耗预算管理,落实用能指标来源后,进行节能审查优先级排序,确保优质企业用能,限制低产、高耗能企业用能。优先解决已开工建设重点项目用能需求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强度目标预算平衡,在控制总量目标的同时,注重单位GDP能耗下降和高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的目标管理。

  2.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对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确保耗能量、排放量只减不增;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两高”项目变相审批建设。

  3.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工业领域。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开展工艺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能源、冶金、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加强节能低碳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替代技术,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动高耗能产业能效持续提升。发挥金融、价格、土地等要素作用,健全有利于去产能的体制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引导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产能(装备)有序退出。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9版)淘汰类和2020年连续停产1年以上的企业(装备)不得进行产能置换。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专项把关验收,确保节能标准全面落实。以建筑外围护、门窗、自然通风、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为重点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开展超低能耗试点改造。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综合利用和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为建筑供暖。鼓励企业研发建筑节能新材料、新产品,引导设计、施工单位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集中供冷等新技术,提高建筑效能水平。交通运输领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绿色公共交通为主体,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交通运输工具。在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领域加快推广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清洁能源客车。鼓励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及交换电配套设施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商贸领域。引导企业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关键部位节能改造,鼓励建设屋顶、墙壁光伏发电,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升级改造,鼓励流通企业开设节能产品销售专柜、专区,引导消费者和企业选购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倡导电子商务及各类商品交易平台销售节能商品。引导消费方式变革,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强化服务行业用水、用电节约管理。公共机构领域。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源计量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健全能源管理、统计监测考核和培训体系,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为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农牧业、农村牧区领域。加快推进农机节能,推进老旧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鼓励农民购买高效节能农牧业机械。加强节能农牧业机械和农畜产品加工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强用能设备维修保养,促进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开发利用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引导农牧户使用清洁能源进行炊事和取暖,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提高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使用比例。引导农牧户利用太阳能、风能实施房舍照明、灌溉等项目,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加强农牧业机电井建设管理,做到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推广先进的灌溉技术。做好机电井看护、管理和维修工作,指导农牧户合理选择水泵,提高水泵运行效率。

  4.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动态更新纳入监测系统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建立用能单位端接入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建设实施进度和系统质量的跟踪,通过能耗大数据分析应用,开展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实施数字节能监察,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

  5.加强节能失信行为管理。加快制定节能失信行为管理有关政策,明确节能失信行为管理主体、管理对象、认定条件、惩戒措施等,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失信修复机制,约束用能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等的节能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节能管理工作,确保我市节能审查、能耗“双控”等工作有效落实,提升节能管理工作水平。

  (三)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持续提升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1.提升科技创新带动能力。结合“科技兴蒙”行动,立足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加快节能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

  3.实施科技创新重点工程。加快打造赤峰国家级高新区、产城融合先导区、北京(赤峰)产业园科创总部三大创新平台载体,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和能耗双控的支撑带动作用。

  4.探索能耗“双控”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设立节能技改专项基金,支持用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激发市场主体内在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旗县区、各部门及各用能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能耗“双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力度,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能耗双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能耗“双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能耗“双控”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十四五”时期能耗“双控”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形成台账,分解落实能耗“双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能耗“双控”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建立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的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能耗“双控”工作格局。

  (四)严格监管保障。引进节能专业人才,充实节能工作队伍,整合行业主管部门节能审查职能,配备精干力量,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节能执法监督监察,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能耗“双控”工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五)加大奖惩力度。切实抓好各级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明确重点领域和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用能节约意识,在家庭、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牧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节能专项行动。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日常宣传和舆论监督,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普及节能知识,组织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倡议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社区居民节能志愿行动,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节约行为,倡导绿色出行,积极营造良好的能耗双控社会氛围。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